原刊於《中大學生》99期,1995年10月
大學通識 學額不足
近兩、三年來,當選科過程完全完畢後,很多同學都怨聲載道,叫苦連天。原因有二,其一就是修不夠學分,其二就是修不到其有興趣的通識科目。根據中文大學的規定,大部分本科生都必須在三或四個修業年內修讀十四至十五個學分的通識科目,其中十個學分是大學通識,其餘的四至五分是書院通識。而且大學還規定一學年內不得選修兩個以上的大學通識科目,即是說,若果每個「大通」都是三學分科目的話,同學必須選修四科「大通」才可以畢業。
但現在問題是「大通」的學額往往都供不應求,引致有不少同學在首學年,甚至第二個學年上學期都修不到通識科目。而且這個問題更隨著大學學位的增加而漸趨嚴重。所謂的「供不應求」並非只指「大通」學額不能供所有同學修讀,而是指「大通」的學額和科目種類未能足夠地給予同學選擇其感興趣的科目。
當大學通識的目的在於令同學擴闊其視野,實踐「均衡教育」的理想,鼓勵同學選修一些自己從未讀過而又感興趣的科目時,試問學額這麼少又怎能叫同學成功地修讀自己喜愛的科目?甚至不少同學為了遷就學分的安排,被迫修讀一些「冷門」但自己毫不感興趣的通識科。這無疑是他們的痛苦,亦是大學通識教育的悲劇,有時更促使他們抄功課、走堂或「碌過」便算。既然如此,又怎能使同學達到「均衡教育」、「增廣見聞」的目標呢?[1]
[1]
編按︰但同學是否一定要修讀自己有興趣的科目,才不違大學通識的原意?修讀一些自己本來沒有興趣旳科目,會否也是培養另一種新興趣和關懷的契機?所謂「興趣」會不會狹隘一個人的視野?有關種種思考可參考〈疏於美麗〉一文。
書院通識仍有存在價值嗎?
除大學通識外,我們還要修讀書院通識。從課程的設計,得見書通的目的是讓同一書院的同學有機會一起上課和討論題目,從而建立對所屬書院的歸屬感,同時探討大學生活的意義,以及學習各知識範疇的入門概念。但,究竟我們實際上學到什麼?書通在今時今日是否仍有存在價值?
在書通的課程設計上,崇基、新亞、聯合的書通大同小異,同學均須在一年級修讀一個課程,另崇基及聯合要求不同學系的畢業班同學,以三或四人為一組,自訂題目做一個研究報告,新亞則在修業年內再修讀一個兩學分的課程。
一年級的書通課程,有兩堂是所有同一書院的同學一起聽講座,內容關於大學生活的意義,以及各知識範疇如藝術、歷史、科學、心理健康、翻譯等的入門概覽。崇基及新亞再加上一堂STOT,內容因應不同老師而異,有訂題目做口頭報告的,有教找資料、寫論文等技巧的,也有純粹聊天的。
三院的書通課程均缺乏選擇(除新亞可自選一個兩學分的課程,但可供選擇的課程也不多),一年級的講座更是完全單向式。因此,同學對大部分講題均不感興趣,在漆黑的大禮堂內,舒服的梳化椅上,不少同學都遇上了周公。聽過什麼?離開禮堂便忘得一乾二淨了。而且講座的內容太表面化,這是否真能擴闊同學的知識領域呢?也許上書通對同學的意義,便是提供了一個「大O」組聚的好機會吧!反正考試只須答年年差不多的選擇題及/或「吹水」文章(輔導處還照顧週到,備有各次講座的錄音帶供同學借來聽!)最多加上一份學期末論文,便算功德圓滿!難怪一般同學都只是抱著「碌過」的心態對待書通,只為滿足畢業要求而不可不讀。讀完整個課程後,究竟學到什麼?
讓同學適應大學生活及了解大學生活的意義,是一年級書通課程的主旨,但其實每個同學都須要在不斷的摸索中,逐漸適應大學生活,建立屬於自己的大學生活方式以及它對自己的意義,書通所灌輸的一套對同學的幫助實在有限。
四院中,逸夫的書通課程較獨特及多元化,同學只須在修業年內選修一個三學分的課程,且有十多個課程可供選擇,包括社會福利、環保、科學、商學、兩性等。這樣,同學能在一個自己較有興趣的範圍學到較深入的知識的機會較大。
究竟書通到今天還有存在價值嗎?同學需要它嗎?抑或課程設計者須要更新書通的內容及形式,讓同學有更多選擇,以切合同學的興趣及需要?(逸夫的模式也許值得參考吧。[2])
[2]
編按︰正如作者指出,書院通識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培養同學對書院的歸屬感,而逸夫書院提供的書院通識縱使比較多元化,但卻難說出在設計上與大學通識有何異。書院通識今後發展路向究竟應是更多元化,還是深化其獨特性,這或許是值得討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