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研究所
香港教育研究所

試點學校的強項和機會

1.        試點學校之成為試點學校,首要是校長支持。有些學校是由校長與教師一起決定參與這個計劃的,校方各成員的支持更是肯定的。

2.        研究小組提供培訓支援,活動是依據學校需要而推行的。培訓主題不一定限於「家校協作」,亦涉及其他教育服務範疇及教師的專業發展,有助學校依循自己的方案發展。

3.        研究小組同時提供家校聯絡員的服務。聯絡員成為學校的人力資源,使教師獲得支援,因而有空間去嘗試推行研究計劃。聯絡員的重要任務建立好家校的聯繫,因此,為各校成立「家長支援網絡」是開展「家長協作」計劃的共同起點。

4.        研究小組亦提供資源讓學校僱用「家長參與支援人員」,應付因推行家校協作而帶來的文書工作和雜務。

5.        研究小組還盡可能提供有關「家校協作」及其他專業諮詢服務。例如:校方人士的個別諮詢,課室管理的研討,轉介服務等。

 

 

IV.                              調查研究結果

 

4.1校長的期望與實踐

4.1.1小學校長對六項家校合作項目的觀感及實踐

 

(見後表二)顯示在親職教育方面:「對家長強調正面的親子關係的重要性」及「鼓勵教職員確認家庭在培養兒童成長的重要性」被視為最為重要(平均分數為2.57及2.43);而首項在學校的實踐上顯著達不到校長的期望。輔助子女在家學習方面:「知會家長有關學校在每一級內每科對學生的期望」及「為家長提供有關如何在家輔助子女學習及如何向教師反映意見的資料」被視為最為重要(平均分數為2.12及2.28);此兩項校長的期望與學校的實際情況相若。

 

家庭與學校溝通方面:十三個溝通項目,除了第十二項外,全部被視為十分重要,分數均高於2;首六項的期望與實踐相符,並無顯著差異,亦即就有關學生的能力、學習意向、學科要求、學習進度、校方已能盡量顧及家長的工作時間及家務責任,透過家長會議或不同溝通渠道,與家長進行雙向接觸。但末六項的實踐程度較校長的期望低。這包括主動搜集家長意見,正面的溝通,協助弱勢家長了解學校情況;安排家長與校內行政人員或社區人士溝通及培訓教職員溝通的技巧等。

 

家長參與義務工作方面:「確保校務處、學校入口的接待及其他交流過程,能讓家長感到備受重視及歡迎」、「對家長參與活動表示謝意,並重視家長不同類型的貢獻」及「培訓及協助教職員建立家長參與的氣氛,並善用家長義工的資源」三項最重要(平均分數為2.27、2.32及2.05);可惜在實踐上所有項目均較校長的期望低。

 

家長參與學校決策方面:首兩項「向家長解釋學校的重要決策及家長關注的事宜」及鼓勵成立「家長教師會」或其他家長組織,以界定及回應家長關注的事宜」最為重要(平均分數為2.35及2.27);且實踐程度均顯著低於校長的期望。在其他項目上,校長只視為頗重要,而實踐程度更低。例如:為家長及教職員提供訓練,好讓家長參與校政「決策」,例如:讓家長參與訂立教學目標、發展及評估工作等。在重要的校政決策上主動「諮詢」家長意見及讓家長代表參與學校的「監察」機制,及「知會」家長有關學校各方面表現的數據等項目,均不太受校長重視,現存學校亦實踐不多。

 

家長參與社區協作方面:只有「培養學生參與社區服務」一項被視為重要(平均分數為2.11);而實踐程度也與校長的期望相當一致。校方不太重視為家長搜集社區資料發放給家長,亦甚少與區內的企業建立夥伴關係,甚少鼓勵僱主方便僱員參與子女的學校活動。亦不會主動邀請社區人士參與學校活動,甚少讓社區發放有關學校計劃及表現的資料,更不會與社區組織合作,提供家長學習的機會。

 

整體來看,「親職教育」及「家校溝通」是小學校長最為重視的「家校合作」項目;其次是協助家長「輔助子女在家學習」,其餘「參與學校義務工作方面」均認為十分重要,只著重在接待家長時抱歡迎的態度;對家長出席活動也能表示謝意;亦注意到教職員需要培訓和協助以便與家長建立較和諧的關係,而其他項目並不鼓勵家長太積極參與。家長「參與校政」方面,也局限在成立「家長教師會」及向家長解釋學校決策事宜上,家長只要擔任「被知會」的角色。「社區協作」方面,校長極少重視調動社區資源來豐富學校的學習生活。

 

 

表二、小學校長對六項家校合作項目的觀感及實踐

 

 

一、 親職教育

 

校長觀感

學校現況

1.強調正面的親子關係對學童的重要性。

 

2.提供社區內有關家庭支援服務的資料。

 

3.因應「所有」家庭的特性而設計及安排。

 

4.提供機會使家長認識社區內的多元文化、宗教、傳統觀念及生活習慣。

 

5.在校內開設「家長資源中心」,以支持進行家長培訓、提供資源及其他服務。

 

6.鼓勵教職員確認家庭在培育兒童成長的重要性。

2.57

 

1.80

 

1.68

 

1.43

 

1.57

 

2.43

2.38*

 

1.83

 

1.42**

 

1.31

 

0.95***

 

2.31

 

二、      輔助子女在家學習: 使家長在協助子女學習上擔當相應的角色。

 

 

 

1.知會家長有關學校在每一級內每科對學生的期望。

 

2.為家長提供有關如何在家輔助子女學習及如何向教師反映意見的資料。

 

3.定期安排互動性質的功課,以促進學生與父母交流課堂的學習經驗。

 

4.提供培訓(例如工作坊),以協助家長改善子女學習技巧,達至良好的學業表現。

 

5.視家長為教育的「伙伴」,每年家長與教師及學生共同訂定全年學習目標及升學計劃。

 

6.為教職員提供如何推動家長融入孩子教育的培訓。

2.12

 

2.28

 

1.63

 

1.99

 

1.85

 

1.88

2.21

 

2.28

 

1.24***

 

1.52***

 

1.13***

 

1.37***

 


 

三、      家庭與學校溝通: 家庭與學校的溝通是定期、雙向及有意義的。

 



校長觀感

學校現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利用不同溝通渠道,加強雙向接觸。

 

定期分享有關學生能力及學習意向等資料。

 

校方清晰地提供有關與學生學習的資料(例如學科要求、學校活動、紀律細則、評核辦法及選修科目等)。

 

除提供有關學生進度表及成績單給家長外,在需要時,為家長提供支援服務及舉辦跟進會議。

 

公開有關學校改革、校政及辦學目標等資料。

 

每年最少舉辦兩次家長會,在安排上盡量顧及家長的工作時間、語言障礙及照顧幼兒的需求。

 

鼓勵家長及教師有疑慮時,馬上互相聯絡。

 

搜集家長對學生功課的意見,並作定期檢討。

 

協助新移民家長了解學校情況。

 

就學生的正面行為及成就與家長溝通,而非只為學生的違規行為或成績欠佳才與家長聯絡。

 

為家長代表提供與校長及校內行政人員溝通的機會 (如家校諮詢會)。

 

為家長舉辦與教職員及社區人士溝通的活動。

 

培養教職員發展有效的溝通技巧及重視學校與家庭的雙向溝通。

2.50

 

2.22

 

2.41

 

 

2.05

 

 

2.19

 

2.33

 

 

2.67

 

2.13

 

2.02

 

2.36

 

 

2.12

 

1.66

 

2.28

2.54

 

2.21

 

2.48

 

 

1.94

 

 

2.08

 

2.35

 

 

2.76

 

2.03*

 

1.69***

 

2.22*

 

 

1.70***

 

1.35***

 

1.90***

 

 


四、      參與義務工作: 歡迎家長參與學校工作, 並尋求他們的支持及協助。

 

 

 

校長觀感

學校現況

1.

 

2.

 

 

3.

 

4.

 

 

5.

 

6.

 

7.

 

8.

確保校務處、學校入口的接待及其他交流過程,能讓家長感到備受重視及歡迎。

 

就有關家長的興趣、專長及空餘時間進行調查,以便在學校運作及活動編排上,協調家長資源。

 

為未能到校參與義務工作的家長,在家中或工作地點設計其他參與的途徑。

 

為一些因照顧幼兒、交通問題、工作安排及其他理由而缺乏時間及資源而未能到校的家長,設計參與義務工作方案。

 

訂定一套家長易於掌握的義務工作程序政策,向家長提供足夠資訊及訓練。

 

發展聯絡網,以便所有家長互相溝通協助。

 

對家長參與活動表示謝意,並重視家長不同類型的貢獻。

 

培訓及協助教職員建立家長參與的氣氛,並善用家長義工的資源。

2.27

 

1.67

 

 

1.26

 

1.09

 

 

1.26

 

1.40

 

2.32

 

2.05

2.45***

 

1.23***

 

 

0.70***

 

0.54***

 

 

0.54***

 

0.86***

 

2.09**

 

1.39***

 

 

五、      參與及支持學校決策: 讓家長參與影響孩子學習的決策。

 

 

 

 

1.

 

2.

 

3.

 

4.

 

 

5.

 

6.

 

7.

 

 

8.

向家長解釋學校的重要決策及家長關注的事宜。

 

鼓勵成立「家長教師會」或其他家長組織,以界定及回應家長關注的事宜。

 

為家長提供訓練,好讓家長參與校內決策及諮詢委員會。

 

確保在校政、課程、財政預算、學校改革措施、學校安全及人事管理各方面的決策上聽取家長的意見。而學校的監察機制必須有家長代表參與。

 

為家長提供有關現行校政、運作,以及學生與學校表現數據的資料。

 

讓家長參與定立教學目標、發展或評估工作計劃。

 

鼓勵及提供機會使家長能積極參與影響學生的決策; 例如: 選科安排及個人教育計劃等。

 

就建立協作伙伴關係及共同參與決策上,為教職員及家長提供訓練。

2.35

 

2.27

 

1.51

 

1.51

 

 

1.72

 

1.24

 

 

1.38

 

 

1.58

2.22*

 

1.83***

 

0.89***

 

0.89***

 

 

1.40***

 

0.67***

 

 

0.98***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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