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
漁」字甲骨文從「
魚」從兩「
又」從「
网」,象兩手持網在水中捕魚,本義為捕魚。後省為從「
水」從「
魚」的「
漁」字,與《說文》所收小篆同。
66 字
詳解: 甲骨文漁字異體甚多:或從「
魚」從「
水」,魚、水數目不一,最繁的有四魚二水,最簡的則只有一魚一水。此形所以有捕魚之意:一說認為字象臨淵羨魚,可漁獵而取之;亦有以為「
漁」字本來有從「
手」從「
网」等形,因此有捕魚之意,只因為後來省去這些部件,才得出從「
魚」從「
水」之形,二說以後者較可信。
甲骨文中一魚一水之「
漁」字只用作人名,卜辭中常見「子漁」之名,如《合集》369:「子漁亡其从」。而多於一魚的構形,則用作本義,指捕魚,如《合集》 10475:「王漁,十月」。另外,或有從「
魚」從兩「
又」從「
网」之形,象人以雙手張網捕魚,同樣用作本義,表示捕魚的意思。另外,甲骨文又有從「
魚」從「
又」持竿的「
䰻」字,象垂釣得魚之形。唯此字卜辭中僅用作地名,未有用作漁獵之意。
金文「
漁」字有從「
水」從「
魚」之形,水、魚數目不一。另又有從「
廾」從「
魚」,象雙手捕魚,如漁卣。還有兼具「
水」、「
魚」、「
廾」三者,如遹𣪕。金文中「
漁」字多用作本義,如遹𣪕:「漁于大池」。另外,王孫漁戟中,「
漁」字又有從「
水」從「
魚」從「
泉」的寫法。王孫漁戟:「楚王孫漁之用」,「
漁」用作人名,這裏指的可能是春秋晚期吳楚之戰中的楚司馬子魚(參石志廉)。
《說文》以「
𩼪」為字頭,提到「𩼪,捕魚也,从𩺰,从水。漁,篆文𩼪从魚。」段注認為「
𩼪」字屬籀文。「
𩼪」、「
漁」都承襲了省去手形的寫法。典籍中「
漁」字亦多用作本義,如《易.繫辭下》:「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
614 字
相關漢字: 魚,
又,
网,
水,
手,
䰻,
廾,
泉,
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