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仔

接下來的一、兩年,是中國農村、農業發展的關鍵。

自80年代初以來,中國一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即土地仍為國家所有,而由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可以想像的,既然是以農戶為單位,這是一個以小農經濟為主的安排,而實際上這也是中國近二十年來的狀況。

然而,到了近年,農業情況開始轉變,土地經營權走向集體化的道路。無論是農民自發的合作社嘗試,還是中共內部的討論,於農村發展合作社,其實蘊釀已久。07年頭,中共推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鼓勵某個農業專項的經營者,採取自願聯合、民主協作的方式,成立合作社,令農業經營走上規模經營之路。

然而,同一時間,農業資本化、土地私有化之聲,亦甚囂塵上。近年來,不少農村以外的資本(包括外國資本),都進入到內地的農村裡去。最著名的,大概要算作被視為土地改革試驗區的重慶市:例如那兒的柑橘果園,透過引入來資本,而加速了發展,單在07年就新增了逾九千畝。當中,不少農民是以土地的經營權作為公司「入股」的資本,因而被稱作「股田制公司」(就像某公司集資上市時,我們以金錢購入該公司股票,進而獲得該公司部份股權一樣;不過現在農民不是以現金入股,而是以土地的使用權入股罷了)。不少人進而提出,將土地私有化,明確土地的產權,將令農村、農業更易獲得資金或吸引資本流進,加速農村發展。

那麼,從農民的角度而言,土地私有還是合作經營,是最為有利呢?作為最弱勢的一個階層,土地私有化,無疑是大大加強了農民失地的風險:在教育、醫療等等社會福利極為缺少的農村裡,可以想像到,將會有不少農民因各種需要,而被迫將土地賣出,甚至賤賣。況且,據農村問題專家李昌平所言,現時農村債務高達幾千億,而且不少的債主就是村幹部,在經濟、政治的雙重壓力下,大量農民以賤價賣地的情況定必出現。失去了最後一片土地,而田裡的工作又給機器取代了,農民生計可以如何維持?相反,採取合作社的道路,則能增加農民購貨、賣貨的集體議價能力,亦能在水利、機器運用、人力等各方面收規模經濟之效,更是一種基層民主、由農民集體管理經濟事宜的嘗試,明顯是更應走向之路。

0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委員會通過了一份名為《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文件,論者多謂文件否定了中共支持土地私有之說,亦有人言一些官方代表仍大談土地私有。可以想像,農村發展方向,牽涉到中央政府、地方幹部、私人資本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甚至中央內部也沒有統一的意見,最終結論如何,還看這一兩年的政治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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