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mic Show|「國殤之柱」是「諾貝爾不公義獎」 中大四十年上冊5 摘自《信報》,1997年5月23日 「國殤之柱」是「諾貝爾不公義獎」 梁寶山 《國殤之柱》事件,昨天終被帶入立法局文康廣播事務委 員會中討論。提出議程之鄭家富,原要求文康廣播司及市 政總署署長出席是次會議,惟文康廣播司只派出首席助理 文康廣播司(文化)蕭偉全作代表;而市署則只有兩位助 理署長胡偉民(康樂管理),及馬啟濃(博物館及圖書館 )出席。出席議員包括陳偉業、李華明、劉慧卿、黃錢其 濂,鄭家富及主席任善寧。 以市政局代表身分出席的莫應帆,則在討論漸趨激烈之際 離場(原因是要開黃大仙區議會),令三角戰變成立法局 議員與市政總署對壘。議員主要認為,除《不雅及淫褻條 例》外,港府根本並無權力對任何言論及藝術作內容審查 ,尤其政治審查;而市署及市局,更應只是「管家」,而 不是「當家」(黃錢其濂語)。會上以文化界聯席會議主 席身分作民間代表發言的胡恩威,更指市署內部,對康樂 及文娛之場地提供,權責不清;並認為所有藝術展,其實 都能有政治含意,若身為全港大部刀場地提供者的市政局 ,能以「政治藝術」為理由而不批准所有申請,豈非抹煞 市民言論、藝術及觀賞自由?在議員重重追逼之下,當局 代表只不斷重申,決定純循場地管理角度考慮,認為申請 展期太長;署方提交予局方的文件用詞並無「引導性」; 又九龍公園雕塑廊之申請遭否決,純屬該場地以展示本地 藝術家作品為主。 最後,委員會不接納當局解釋,認為署方在處理申請前已 受政治壓力,而市政局之否決亦屬政治審查。委員將去信 布政司及市政局主席,要求徹查此事,並對此深感遺憾。 點只雕塑咁簡單 此件惹來風風雨雨的作品,原名《羞恥之柱》(Pillar of Shame),由挪威藝術家Jens Galschiot所造。說此作是專 為紀念六四事件而作雕塑,不如說是一場跨國度的「偶發 」(happening)。Galschiot的原意,是利用這座高六點 四米,以銅鑄成,表面打磨至閃閃生輝,近觀則面容扭曲 的紀念碑(obelisk),進行一個十年的計劃。就是把它複 製成二十件,並擺放在人權或人性受到踐踏的地方。作品 的第一站(計劃於去年實行),是美國奧克拉荷馬城,以 抵銷隨作者背景而來,被指為是帝國主義橫加於第一世界 的優越感的批評。引起當權者不滿及新聞界之關注,實是 作品企圖之一。Galschiot把作品喻為《諾貝爾不公義獎》 (Nobel Prize of Injustice)。把當地權力機關及政府 陷入兩難境地,是作者的最大目的——若作品被阻撓入境 ,遭惡意破壞或不獲發表,這當然顯示出當權者的專橫; 若准其豎立,則代表默認當地是不義之城。故此,若《國 殤之柱》一事,再糾纏下去,徒成為國際笑柄,正中作者 下懷! 市政局一向對舶來藝術品無任歡迎,先有《翱翔的法國人 》,後有《動影流光》旗海裝置,二者皆設於公共空間, 況且一為長期一為短期擺放。何以這次如此厚此薄彼呢?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一 × = 2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