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at子

 

昨天晚上買了一對低筒 converse,白色的,港幣一百九十九元正。

自本科一年級開始,共買了八對高低筒 converse,包括黑、白、米、灰、啡、紫色,當中米色低筒又買過兩次。在這三年半期間,買的鞋除了 converse外還有涼鞋兩對,所以由此推斷,三年半中的大部份時間我都在穿布鞋,分別只是顏色不同。

新買的鞋雪白得可怕,多穿幾次髒了一點才順眼。買了八對布鞋也沒有深究清洗方法,因為每次在髒到令人受不了的時候,它就適時地破掉,也正好省下這重功夫。這樣也好,像我這樣對衣物貪新忘舊的人,把鞋子穿壞後丟掉,總比穿厭了放在一旁形同雞肋好。

老豆常說這些布鞋從前當籃球鞋用( wikipedia說 1936年converse 是美國奧運籃球代表隊的指定專用鞋),得個平字又不耐穿,老媽說以前婆婆常常買布鞋給她,她都嫌不舒服。從前的籃球鞋薄身又軟底,豈料現在的整體外型膨漲了起碼一倍,就像腳上踩著兩個氣球,而且硬得可以掟死人。

我不是運動型,但穿著 converse做過的運動也不少,例如上體育課時打壘球及乒乓球、跑步、行山、羽毛球、追巴士、散步等。其實 converse一點也不保護雙腳,體育老師見大家都穿著不合規格的運動鞋,都只是側側膊當唔覺,但當時的運動量並不激烈,所以也不當一回事。不過,行山的時候穿 converse,真的會強烈感受到自己行走在一片與城市馬路有異的土地上。

軟薄的鞋底既不防震,也不阻隔沙石對腳板的磨擦力,腳板的皮膚赤裸裸地感受到在荒野斜坡樓梯等步行所帶來的震盪。所以穿 converse行山好像特別容易腳痛及疲累。

在中大行走,穿 converse實在太適合了。路既不會太難行,也不會太平坦,浪費了穿軟底鞋感受腳板震盪的苦心。最近好像多見了本科同學急不及待的作 OL打扮,穿著三四吋高的高跟鞋下樓梯。距離不能再穿 converse的時間又有多遠?白色的 converse,可能已是倒數的第_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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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 子,妙齡少女,幼童高度,嬰兒心智。常自以為人生風浪太大,讀書壓力太多,矮小的身驅無法扛起巨大的背囊。可是其實一袋都是棉花,輕飄飄,因此總是一片愁容,有苦自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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