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Stephy

 

問:我自五年前與女友分手後,所以一直沒有拍拖。我很愛她,到五年後的今日才
算是淡忘了她。我花了這麼多時間,很蠢、很浪費嗎?

家明

答:家明同學,這五年內,你除了掛念她,真的就沒有做過其他的事了嗎?

起碼你也考過幾個公開試,由中學生成為了大學生了吧。

起碼,你都高了幾寸吧。

這幾年來,你不也是切切實實的生活著嗎?

本欄並非冷血或者欠同情心,只是,你這五年怎樣「過」了,其實很在乎你的視角。五年後的今日,你終於能忘記她了,一定是你的人生觀已經有了些變化吧:一些以前她很可愛的優點,今日在你眼中已不能增加分數;某些她吸引人的地方,今日已經平平無奇。你以五年的時間,重新反思,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人,又為什麼喜歡她,從而更進一步的了解自己,到今日你的「LOVE1010」順利過三,不是很好嗎?

況且,如果你真的喜歡她,記著她一輩子又有什麼壞呢。就是不想追回她,也不想做什麼,只是有空的時候,就想想一起的日子,也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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