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政

 

[1] 雖然有人認為,教務會並非一個具實權的機構,不少政策或利益分佈已在其屬下委員會或院系層面完成,然而教務會作為校內最高行政機構,其議決的重要性仍不容忽視;加上歷年來學生組織向校方爭取擴闊校政參與的落腳點多是教務會,因此校方在此議題的姿態和動作也就表現出他們對學生參與校政的取向,甚為值得探究。

在前報社老總手上接了「師生共治」[2]的稿題,面對這似是被冷卻了的訴求,稍感茫然,但也只有苦幹。漸漸驚覺不少甚囂塵上的論述如現今的學生對校政是多麼的冷漠、其能力又如何的不足,均是就此而發。而這些論述潛臺詞似乎是下放再多的權力給學生也沒有用,應該繼續校方抓控的模式。

[2] 「師」指的是你我系內的教授,還是行政樓內的高層;「生」是零星的學生代表或是廣大的學生?「師生共治」的模式、條件和目的又是甚麼?涉及的東西千絲萬縷,筆者對此沒有嚴謹的界定或系統的分析,也無劃定一個可達標的共治準則;本文著意探討的現行機制是否提供了一個平等互信的平台,供師生就校政進行理性的討論。

假如我們全然接受這套論斷;又或現行議事制度能提供一個平等理性的討論空間,供師生交流和討論;不然大學當局與學生組織遇事能作適當的配合,絕非劍拔弩張,那麼的確沒有必要再談師生共治。然而現實卻明顯與此背道而馳。故下文的論辯可視為對現今的議政機制、某些深入民心的論述和學生擔當的角色,所作的一點反思。

 

取消期終課檢動議獲大比數通過

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上旬的一次教務委員會會議[3],有教師委員提出取消本學期課檢的動議,其理由是SARS影響了原定的教學安排,餘下時間不足,無法舉行課檢。就此學生委員[4]提出異議,認為這無異於剝奪學生權利、踐踏現行機制,教務長亦認為不宜開先例,但最終無礙該議案在會上得到大比數通過。

[3] 本文有關教務會的議決情形,是根據數名教務委員的訪問書寫而成。

[4] 現行教務會共有十二名學生委員名額,其中中大學生會會長和四書院學生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另有七位學院民選代表。

這個備受爭議的議案只經過不到十分鐘的倉促討論,便在校方委員的支持下通過,既反映了現行教委會席位分配不公平和其委員對學生權益的漠視,也為威權和辦事效率成正比的假設提供又一例證。假若校方委員否決課檢是基於這制度視評分為衡量教學水平的重要指標,扭曲了師生關係,使大學猶如學店,認為有檢討必要的,那麼絕對可以討論。相信大家會與筆者一樣,期望會內師生能善用教務會的權力,在一個理性的討論框架內,共同籌劃一個更合適更完善的課檢制度。但現實是與會的校方委員,不打算就此議題作深入探討,反而藉著操控議事規條又有足夠票源的有利形勢,無懼於程序上的不公義──臨時提出一個議案,既否決了同學已有權利,又對學生代表的聲音充耳不聞,僅用一個不合理不全面的技術性原因,就將同學每學期僅有的發表意見空間剔除。

要合理化的解釋校方委員這近乎一致的投票取向,只能是因為課檢在不少大學高層心目中,不過是內部評核性質,關係到各院系的資源分配和教職員的評分,他們根本不期望藉此加強與同學的溝通或了解同學的訴求;否則絕不會因純粹的技術原因,平白的放棄這交流機會。

 

“Shall We Approve It!”

這宗教務會議決,更是對過去十年學生努力推動「師生共治」的一大反諷。相比起十年前校內決策機構只有零星的學生聲音,現在校內學生代表的席位不斷增加,從教務會、師諮會到一些臨時成立的特別委員會,均有學生一席之地。特別是在教務會這個制定教學目標、學系發展和資源分配的最高行政機關,學生代表亦幾經辛苦才於一九九九年,成功爭取設立教務會書院學生委員,以逐步拉近師生比例。[5]

[5] 一九九三年教務會共有127名委員名額,其中6名為學生委員,師生比例為21:1;時至今日教務會共有161名委員名額,其中12名為學生委員,師生比例則為13.5:1。這種轉變不能不說是進步,但這是因為學生委員的原有基數甚少的緣故,以人員的增幅而言,教員仍是大大於學生。更何況名額與實際人數並不相符,學生委員大多是選舉產生,而非如教員般全是按職位當選的當然委員,故此在九九年仍出現學生會會長獨力提出議案,因無人和議而被迫收回的情況。

可是,這些數字上的增減,全然未能改變校方行政人員和各院系教員代表主導教務會的事實。這不單是就上述事件而作的片面之詞,而是從整個教務會的制度和組成得出的結論。

過去十年,中大各學院發展迅速,不斷有新學系成立,致使各院系代表的數目亦相應膨脹;學生方面則僅加入四名新增書院學生代表,根本不能解決會內早已失衡的師生比例。況且教務會美其名曰最高機關,但其議程和可作深入討論議題已預先在屬下的「教務籌劃委員會」釐定,而學生代表在此卻沒有議席,不少學生想探討的敏感議題,只有向學生有議席的「師生諮詢委員會」提出,但最終往往被教籌會以各種議事規程封殺;教籌會的角色是就己納入教務會討論的議題提供一籃子的考察數據,並將研究結果轉送各教務會委員參考。正因如此,教務會所面對的大多是欠缺爭議性或背後有強大理據以引導投票取向的議題,其作用明顯是方便通過校方高層首肯的政策,這種運作模式促使會內只有”Shall We Approve It?”的聲音出現,而鮮有深刻的討論。

 

學生代表淪為次等代表

再者,根據《香港中文大學規程》第十四條5A(b)項規定,任何學生成員均無權取用或閱讀會議中之「保留事項」,其中包括大學教職員的所有事務、學生取錄、學生評核的事務及所有與大學開支及財政有關的項目等等。學生代表雖然爭取廢除此「保留事項」條文,卻屢試不果,這無疑為學生代表議政造成諸多不便,更間接使學生代表淪為次等代表、造成會中有會的情況。

由於首兩項規定涉及私隱的考慮,當然有必要顧及當事人的權利。在保護私隱的前提前下,那師生都應有共同遵從的守則;但現行制度彰顯的似乎是教授或行政人員必然守約而學生必然犯錯的詭論,這不是明罷著的歧視嗎?另外,財政資源分配決定了一個組織的發展方向和潛力,連參看和審議此項的權利也沒有,不單未能得悉大學之發展方向,也無從監察校方運用資源是否合理,談何校政參與?更何況如何界定「保留事項」是由校方一手包辦,學生委員與會時只要看到一欄「保留事項」的文字,就必須退席讓其他委員就此進行討論[6]。同是委員卻有不同的權力,無疑是在會中製造不平等,把學生委員降格為次等委員。假若背後原因確如不少校方代表所言,是擔心學生能不足或壓力太大,那只能說是一種悲哀。

[6]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梁柏能曾於一九九年中的教務會會議提出取消「保留事項」的建議,卻因會內無人「和議」而令議題無法呈交討論(當時書院學生代表尚未產生而學院學生代表告缺)。但一年之後,何文匯教務長卻在一次文化廣場的論壇中表示,大部分教務員均贊成取消保留事項,更計劃在教務會作出議決,只因李國章校長出門在外,因而作罷!我們無法解釋是甚麼原因令「和議」也得不到的議題,一年之後卻成了教務長口中的支持者眾;我們也不知道是否每逢教務會議,校長均不在席,以致此美好的設想在及後幾年也不能成功提出;我們僅知道,李校長已空降到下亞厘畢道,不再參與教務會議,而時至今日,有關問題卻仍是處於積極研究的階段,懸而未決。參見《中大學生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號,〈文化廣場回憶錄〉。

「我們是一群沒有知識和欠缺判斷能力的中文大學學生」教授和學生在知識上有差異,一直是校方拒絕學生參與財政規劃的論據,並教人相信,一旦容許學生加入便會對政策制定帶來很多問題和阻礙,但這被引用多年的「鐵證」並不見得合理。

首先,有必要分清楚知識指涉的是甚麼知識,假若是專門的學術知識,學生固然大多甘拜下風,然而就此事觀之,指是應是基本的價值判斷和理據分析的能力,那麼這當是一個大學生已備之條件。假若校方認為我們欠缺這些能力,那麼為何仍要讓逾九成九學生獲頒學位呢?難道那一紙文書比商品合格證還不可靠,竟不能用以證明學生能力?更何況校內仍有不少學生對大學政策持不同意見,並不見得學生均匍伏在校方政策之下。至於把知識界定某些統計或財經學識,則實不合理:一)非相關學院的教職員已不具備此條件,但其議席的合法性卻素來未受質疑,其分析考慮亦十分值得參考。校方的解釋是議席平衡是必要的,筆者亦十分贊同適度的利益分佈,但問題是學生作為校內最大的群體,卻為何不見校方引用同一理論以平衡我們的利益呢?二)大學為傳道解惑之地,師生透過溝通和討論以解決問題,相信要比以銜頭訂定參與制定政策的準則更為合宜。加上校方有不少專業人員,大可借調與教務會作常設助理以備諮詢,又或讓學生組成顧問團為輔。三)現行的教務會只是一個議決機構,大部份的數據分析均在教籌會完成,故該專業要求是有點兒不切實際的。

其次,整套論述背後有一套很特別的前設,即學生一方面是能力不足,但當他們稍被賦予權力,便破壞力驚人!校方的擔心是明顯過慮且不切實際,只能顯示校方對學生不信任和有無以名之的恐懼[7]。其實以大學當局在教務會之優勢,學生的十數票只能些微改變現存之師生形勢,甚難阻礙校方的議決;何況此舉不過是爭取最基本的學生權利,進入教務會的學生委員又往往都是信奉藉理性討論以達致體制改革的溫和派,他們的參與只會為議決增加認受性,又何致產生混亂呢?

[7] 校方曾經指出,擔心給予同學過多權力,會令社會人士有學生主導教職員升遷的錯覺,引起對評核制度的疑慮。筆者對此不敢苟同,事緣不少知名人士均是校董會成員,對校政運作了解,不見得他們會天真的相信幾名學生委員會帶來這種衝擊,而我們亦認為本校的學生和教員並不會在這假想的威脅下就範。這種權力的下放,重要的是代表校方願意平等看待學生委員,認同其身分。試看港大學生擁有上述權力,甚至能參與遴選校長,卻不見社會人士因此對港大畢業生產生疑慮。

由此可知,校方並不理解學生委員代表全體學生的身分,且並未給予應有的尊重。以教務會的會場祖堯堂為例,內圈坐滿校方主管人員,學生委員包括學生會會長也只能坐於邊陲之地;前者面前有一部擴音器,發言機會相對多,議事限制相對少,後者則恰恰相反。這權力的圖騰確切的象徵著各人的身分和權限。到底這設置是因為校方忘了學生代表背後的學生,還是對其界別欠缺尊重的表現?我們只知道在英國下議院,弱小的自由民主黨黨魁,還是坐在第一排;即使人大開會,不少民主黨派要員話雖花瓶,仍安坐主席臺前。是學生委員連花瓶也不如,不值得那份尊重,還是校方有意告知大家,在這一面倒的優勢下,平等或應有的政治考慮,均已作罷?

 

學生參與度低 誰之過

除了校方訂定的機制合理與否,學生的參與程度也直接影響學生代表的認受性和師生共治的成效。其中,同學不積極回應校政,一直為校方詬病[8],成為其拒絕下放更多權力的理由。學生對校政的熱衷程度的確逐漸下滑,其原因固然與社會環境、學生心態有密切關係,但大學學制、校方以至各學生組織的規限或支援不足,卻是一些我們可以主宰卻任其為害的成因。

[8] 參見《中大學生》121期,〈訪問李國章〉,2002年10月。

今年的教務會院系學生委員全體告缺,而且是在沒有參選人的情況下告缺,實在值得深究。七間學院竟無一名大學生參選,加入全校的最高行政機構參與籌劃校政,無疑有人會簡單的詮釋為學生對校政冷漠、甘於捨棄自身權利,但歸根究底這只是部份原因,也不能解釋何故性質相近的機構如中大學生會和各書院屬會「年年有莊」、頗有競爭的現象。

就此筆者訪問了兩名本有意參選教務會但最終放棄的同學。他們均對現行選舉制和教務會規條極為不滿,細察之下,其實不難發現行機制存在不少令人卻步的問題。以院系代表選舉為例,參選人必須於十天左右宣傳,向千多名「潛伏」於中大校園各處的該學院學生宣傳參選理念才具,即以一人之力,平均每一天向過百名難以辨識其院系身分的選民拉票,並要取得其中逾五份一人的支持方能當選。筆者曾為學生報編輯,嘗過十數閣員參與全體同學為選民的學生會選舉,已感吃力,故實難想像學院代表參選人怎樣獨自面對這樣的困難!而且參選者認為即便當選,只不過是在校方控制的議會徒增一枚橡皮圖章,根本不能達成他們參與校政的目標。正是這樣,促使同學選擇了以腳投票的無聲對抗。

學院代表設置[9]的主要目的是為求平衡各學院利益,但時至今日卻導致各學院無一學生入會,捍衛其學院利益,那麼這套準則是否到了有必要檢討的時候?筆者認為將學院代表的名額劃歸全體同學普選產生,並以多議席多票制的選舉方式與學生會選舉同時舉行,當能解決低參選、低得票和幾近無人當選的問題,又能增加當選代表的認受性和選舉的便捷。與此同時,一旦當選代表是以全民普選為基礎,便可消除學生普遍認為學院代表僅負責學院事宜的錯誤認知。而且教務會內學院學系你爭我奪已夠激烈,少一名學院學生委員並無太大影響,反而是普選學生委員能充份了解其身分,聯繫會內的學生代表以維護同學權益。即使日後發現有迫切需要平衡會內的院系利益,民主普選機制亦能給予相關學院學生參選及改變該狀況的選擇,當有不同利益的院系學生,意識到能藉選舉,改變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議席分配,正是加強校政參與和代議政制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9] 學院代表的議席和選舉方法是校方在1996年正式推行,用以代替以往由全體本科生直接推選學生教務委員的模式。自此至今,八年以來,共有五十六名委員名額卻僅有2001-02及02-03年度分別有三名學生委員當選,即 當   選者佔不到百分之十的委員名額,參選人卻以倍數計。

教務會內裡的諸多限制,實在應該取消。除非校方想繼續以學生能力不足或參與度低等論據去質疑「師生共治」的合理性,否則大學當局應當明白沒有權力又不被尊重的虛位是欠缺吸引力的。他們應考慮如何下放更多權力,藉此引起重視,吸引同學中有熱誠、有能力的人參與校政才能根本的解決上述的困難。

 

中大學生會又如何

校方以外,中大學生會對參選者的支援也是少之又少。其中代表會選委會的某些委員近年奉行無為而治,認為只需向同學知會有選舉即可,自己則不應抱有政治取向,宣傳應該愈少愈好。佔據學生行政機關及資源卻行黃老放任之政,亦誠一趣聞。這種做法殊不合理,因為代表會是選舉期間唯一合法宣傳機構,但少之又少的宣傳手法卻直接引致投票率偏低、當選者無幾,這是一個實際的操作問題,再不改變,再好的參選人、再多的熱誠也將在此觸礁;代表會傾向於這種參與程度,是為免影響各人的政治取向,特別以免影響一群不熱衷於政府政治的學生[10]。但問題是一個有明確政治立場的無政府主義者不會因那有限的宣傳而走去票,轉移投向政制。筆者要求的適度的宣傳令大部份選民知道教務會學生委員選舉在某時某地舉行,音現今的宣傳工作連此要求也未達到,卻藉此「無政府」論述合理化其工作,不是矯枉過正嗎?

[10]參見《中大學生》124期,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委員訪問,2003年5月。

有鑑於此,及至參選人有幸當選,他會發現自己仍是孑然一身,名義上是轉變了但處境並無二致。尤其是民選的學生委員,因其學院身分和利益所規限,又欠缺當然學生委員的組職資源,只有獨自面對校方的大批支援、數據和理由,要在這種情況下作獨立和理性的分析和決策,談何容易。

 

體制內外

無可否認,要達致「師生共治」的目標尚遠,但總離不開校方的開放態度、學生組織的努力和同學的參與。尤其是校方,不應奢願行政吸納政治可以行之久遠,少許的權利便想換取同學歸心是絕難成功的,一旦同學對校方遇事便成立某某委員會,吸納少量學生作委員然後逐漸將反對聲音磨滅的做法,熟知且生厭以後,換來的只會是反抗。

師生共治作為一種較溫和的體制內學生活動,目的是為學生爭取較平等的參與校政機會,並建立一套師生能互相尊重和聆聽各方意見的制度,要求並不過份,但為何校方總不鬆手?如果體制內無可為,莫不成事事要靠同學聯署、遊行或靜坐不成?筆者相信大部分學生組織中人鮮有到行政樓外石地靜坐或搬搬抬抬的癖好。給予外界一種學生會與大學當局永遠對著幹的印象,只是現行制度並不提供選擇,而非學生組織中人立意與校方為敵。學生委員作為民選代表,不甘於在校方操控的制度下充任投票機器,而改以體制外的抗爭獲取參與校政、表達意見的機會,實無可厚非;反而令人感歎的是有為數不少的學生委員,因對校內機制失望而萌生退意,令大學校方和學生組織失卻不少可合作的有識之士。

固步於抓控的手段或過度的抗爭都不利校政的發展,以大學整合研究和SARS停課決定為例,前者的研究過程徒俱諮詢之名而未能整合師生的真正立場,結果研究報告與各人預計的一樣,順應政府立場:合併為佳,但卻違背了大多數師生的意願;SARS停課也不見得是學運的勝利,因對議事機制反映無效而出現的數千個簽名,造就了倉促停課。這議決卻不單使停課期間配套或缺,更令不少人輕易放棄了手上的工作,平白無聊的放了兩星期假,也使取消期終課檢議決於期間出爐!假若負責事件的校方和學生代表能加強溝通和尊重,也不致於將大家逼上難以迴轉的地步,當日後大學改制、合併計劃等議案接踵而來,又豈是今日的溝通議政機制所能承受的?

今年是筆者在中大的最後一年,以往昔的經驗,要看到校政體制有重大變化似乎是奢望;三年制的大學生涯也容易給人一種過客的心態,容易給人一種無欲無求的錯覺。但請勿忘記三年並不是短時間,期間的所學所思更對我們影響深遠,中大人的身分也是我們樂意冠上的;以上的論辯是建基於一種對校政施行的良好希冀,旨望透過校政參與和討論,重塑那失卻了的歸屬感;師生雙方能攜手塑造一個更為理想的溝通和議政空間,不必再為找到對方的缺失而握手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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