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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制度存限制 上訴成難題
大律師:未收回法律費用
「不幸中的大幸是,於裁判法院審理並且由612
612基金停運,除了被捕人要面對經濟壓力,律
基金支援的案件大多已經結案。」陳逸軒笑言,高
師亦受到影響。
峯期每個裁判法院,負責處理提堂新案件的第一
2019年開始執業的大律師陳逸軒(化名)初出
庭,每日基本上只有反修例的被告。而他在今年10
茅廬便遇上反修例運動,至今承接約30宗相關刑
月中所到訪的裁判法院第一庭只有一宗涉及反修例
事案件,當中有約五宗案件因基金停運未收回律師
案。他指,裁判法院的案件可申請當值律師作為辯
費,但他已放棄追討:「612基金都倒閉了,那你
護律師,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法院亦可申請法律援
還想怎樣?」
助。而612基金停運後,最受影響的其實是上訴案
另外,基金停運前,受資助的案件費用會按照 件。
其法律支援計劃內列明的金額所繳付,例如在裁判
上訴案件可向法律援助署(下稱法援署)申請
法院的正審第一日,事務律師、訟辯律師或大律師
法援,法援署列明,上訴案件需通過案情審查,及
的資助金額為1.2萬。然而,現時陳逸軒會視乎被告
必須具備合理的上訴理據等才會提供法援。陳逸軒
的經濟情況與能力去決定律師費,若當事人有一定
表示,法援署會分析上訴方的勝算,但大多申請都
經濟困難,他亦願意收取較低的金額處理案件,不
被指沒有合理勝算,沒其他解釋便不獲批法援。
過他坦言完全不收費是無法生存,所以亦較難承接
大量免費案件,現時只有數宗上訴案以義助形式,
不收任何費用處理。 申請法援失敗 放棄上訴
「其中有一位客人,我都未提及(律師費)金
額,只是說了612基金會消失,他想了一陣子便決
定放棄上訴。」陳逸軒憶述,當事人涉縱火案被判
囚五至六年,惟法援署拒絕了其申請。他慨嘆,若
612基金仍在,申請人可懷著「一往無前」的心態
嘗試上訴,但現在就少了一個獨立財政支援。陳逸
軒又指,即使他願意收取較低律師費處理案件,但
始終聘請律師也並非便宜,視乎案件複雜程度、所
聘律師的資歷深淺,費用由五萬至超過十萬不等。
而他現時所承接的案件中,當事人選擇上訴與否時
大律師陳逸軒(化名)表示,他研究案件時不 也有更多顧慮,會衡量刑期長短與費用才決定「搏
時會閱讀《Sentencing in Hong Kong(香港案件判 唔搏」。
刑)》,而他在反修例案件中代表的當事人很
多也是未成年的中學生。(鄭希妍攝)
事務律師:沒有612難以提供協助
事務律師林洋鋐曾處理逾百宗與反修例相關的
案件,若連同未被起訴的個案更多達約七百宗。在
反修例運動最激烈的日子,林洋鋐曾與十多名同事
22 大學線月刊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