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中国语言及文学学部开设哲学硕士课程,为有志从事学术研究之学生在语言文字、古代文献、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等学术范畴提供学术专业课程并培养其独立研究能力。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中国语言及文学学部开设哲学硕士课程,为有志从事学术研究之学生在语言文字、古代文献、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等学术范畴提供学术专业课程并培养其独立研究能力。
“哲学硕士”课程为全日制或兼读制之研究式课程,全日制修业期为二至四年,兼读制修业期为三至五年。
1. 必修科目
“讲论会”及“硕士论文指导”。
2. 选修科目
全日制及兼读制哲学硕士研究生均须选修最少三科由研究院中国语言及文学学部认可之科目。
3. 由导师指导撰写学位论文
报读“哲学硕士”课程之申请人除须符合本校研究院之入学资格外,还须持有认可大学之学士学位,主修中国语言、中国文学或其他有关学科。申请人须经本校研究院网上系统申请入学。
申请人除需要提交研究院要求之申请资料外,还须提交下列文件之电子档,档案请以“便携式文件格式”(PDF)储存:
1. 硕士论文研究计划书* (严格限制于于5000字内,可包括题目、研究范围、组织及研究方法等),参考书目另列。
2. 相关专业之学术代表作一种(已发表或未发表)。
3. 中文自述一篇(不多于1000字)。
* 申请人另需提交研究计划书之“DOC 文件格式”电子档,并于篇末列出正文字数。本学部将严格执行字数规定,凡超过字数上限规定之研究计划书将不获评审。
“哲学硕士”课程为全日制或兼读制之研究式课程(Research Programme),全日制修业期为二至四年,兼读制修业期为三至五年;“文学硕士”课程为兼读制之修课式课程(Taught Programme),不设全日制,修业期限为二至四年。
除须符合本校研究院之入学资格外,“哲学硕士”课程之申请人须持有认可大学之学士学位,主修中国语言、中国文学或其他有关学科;而“文学硕士”课程之申请人须持有认可大学之学士学位,主修或选修中国语言、中国文学或其他有关学科。
本学部课程一般于每年9月至12月招生,请留意本校研究院之最新招生消息。
英语能力规定为本校研究院入学要求之一,一般必须符合此规定始能入学,其中要求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或TOEFL网络考试不低于79分。
根据研究院之规定,若申请人(1)持有由香港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或(2)所修读之学位课程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并提交由院校出具之证明文件,则符合研究院之基本英语能力要求,毋须另外提交英语能力证明。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校研究院网页之入学资格,网址如下:https://www.gs.cuhk.edu.hk/admissions/admissions/requirements。
根据本校研究院入学要求,不接受申请人以国内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作为英语能力证明。
根据本校研究院入学资格规定,申请人如提交TOEFL/IELTS之成绩作为英语能力证明,必须提交由考试机构直接寄往本大学的成绩单正本,始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要求。如申请正本需时或担心寄失,申请人亦可同时将成绩单副本寄至本学部以供参考。
为免因院系填写不正确而寄失TOEFL成绩单,台端只须选择寄送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代码:0812)即可。如必须填写院系,请选其他院系(代码:99)。
申请人须提交推荐书两封。请下载研究院提供之机密推荐书表格供推荐人填写,并由推荐人直接寄出,或以密封加签形式,由申请人连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学部。申请人亦可选择于研究院网上系统填报推荐人资料,由系统以电邮向推荐人发出邀请,推荐人须于电邮发出日起30天内于网上递交推荐书。
本学部欢迎任何符合资格之人士申请报读。申请人如未毕业,请提交最近期之学业成绩单,成绩单须由所就读大学直接寄往本学部,或以密封加签形式,由申请人连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学部。
本系一般由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级之教授担任论文指导老师。
本学部哲学硕士研究生之导师将于学生成功入学后,由学部根据其研究范畴及导师意愿分配,非由教师个别招生,故申请人毋须事先与个别导师联络。
本学部课程不设笔试。如申请人通过本学部之初步审核,或须参加面试;如未能亲临面试,亦可以网络视像会议形式进行,届时本学部将再行通知申请人。
大学设有研究生助学金(Postgraduate Studentships),提供予修读研究式课程之全日制学生,毋须特别申请。有关助学金详情,请参阅研究院网址:https://www.gs.cuhk.edu.hk/admissions/scholarships-fees/scholarships 。
本学部将于截止后进行遴选,结果大约将于2至3月公布,获取录之申请人将于8月底前收到研究院正式发出之入学通知书。未获取录者恕不另函通知,届时请登入研究院申请系统(https://www.gradsch.cuhk.edu.hk/OnlineApp/login.aspx)查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