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和報道的偏見 中大四十年, 基工, 群落 原刊於《蘋果日報》,2003年5月3日 審計報告和報道的偏見 許寶強 有報章引用審計署最新發表的第四十號報告書,指摘食環 署垃圾收集隊的「效率」僅及外判清潔承辦商的兩成,但 薪金卻高百分之七十五;此外,又強調公務員請病假由九 九年的平均每人放假四天,增加至○一年的四點八天,上 升百分之二十。 報章的大小標題是「食環署垃圾隊效率僅外判兩成」、「 署方人工高外判逾倍」、「逾八成員工空閒過多」、「改 陋習還靠新任署長」、「公僕病假68萬天涉7億成本」、「 1901人每月告假、六成沒依例監察」、「公僕病假急增年 耗7億」等等,不管報紙是否自稱有「公信力」,或明示或 暗示的訊息都沒有兩樣:外判較食環署有「效率」、放病 假等同「浪費」公帑。 無視工人體能付出 倘若我們將上列標題改成:「食環署垃圾隊實質工時比外 判合理」、「外判人工較政府低逾倍」、「逾八成員工享 受實質的合理工時」、「改外判剝削還靠新任署長」、「 公僕每年病假平均僅4.8天」、「十四萬公僕不夠二千人每 月告假」、「公僕病假增是否工作過勞?」同樣是引用審 計報告的數字,但發放的訊息卻大為不同。垃圾收集工人 平均每小時收集垃圾的多寡,既可說成是「效率」和「生 產力」的問題,也可以說成是工作是否過勞、工時是否合 理的問題。每小時應收多少噸垃圾才算有「效率」?才算 「合理」?外判承辦商之所以能令工人多收垃圾,是否因 為其管理方式過於嚴苛?工時過長、勞動強度過高?所謂 「效率」,是否只計算了承辦商人及政府減少了支出,卻 沒有計算工人增加了的體能和精神負擔,從而導致長期的 身體損耗和隨之而來的公營醫療支出?這是誰的「效率」 ?在一個像香港這樣物質豐盛的社會,人均工時卻遠高於 經濟水平還要稍為降低的歐洲地區,多一點工作過程的「 空閒時間」,使實質工時稍為降低,是否不完全合理?是 否不人道? 以偏概全難獲信服 同樣道理,病假的增加,既可報導為「成本」的支出,但 也可以理解為工作操勞日趨嚴重。每人平均每年只請4.8天 病假,離「濫用」恐怕還有一大段距離,十四萬公務員當 中,只有少於二千人每月告假,百分之四沒醫生證明,也 不必據此大做文章。六十八萬天的病假,也只相等於公務 員百分之一點三的工作時間,似乎也無必要響警號。相對 歐洲大部份地區,港人工時明顯過長,特別在所謂「資源 增值」的壓力下,工作更是操勞,病假增加,是否工作日 漸過勞的訊號?對於濫用資源、浪費公帑,我們自然不能 姑息,但以偏概全、捨本逐末卻並不令人信服。倘若我們 真的追求「公信」、「客觀」,審計報告的數字,便不應 僅表述成對「外判」有利而對員工不利的報道,而應同時 公平地讓相反以至多元的解釋獲得同等篇幅的重視。單一 的思維和訊息,僅以短視的金錢核算來衡量所有價值,恐 怕只會進一步把香港引進死胡同,革新無望。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七 − 4 =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