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吹波膠

由於版面所限,未能列出全部事件。

2018 年:
2 月 17 日:香港情侶潘曉穎與陳同佳赴臺旅遊,陳在酒店房內殺害潘,後棄屍草叢,陳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2019 年 2 月— 5 月:
2 月 12 日:香港保安局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3 月 31 日:民陣第一次發起反修例遊行,稱有 12,000 人參與。
4 月 28 日:民陣發起第二次反修例遊行,稱有 13 萬人參與。
5 月 20 日: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繞過法案委員會 。

2019 年 6 月:
6 月 9 日:民陣發起「守護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公佈有 103 萬人參與,但政府宣佈如期二讀
6 月 12 日:早上原先在添馬公園一帶集會的示威者佔領夏慤道和龍和道,阻止立法會恢復草案二讀辯論。警方首次於反修例運動中使用催淚彈。立法會秘書處先後宣布取消 12 日、13 日及 14 日的立法會大會。
6 月 15 日:香港政府暫緩修例,梁凌傑於太古廣場懸掛反送中標語後墜樓身亡。
6 月 16 日:民陣舉辦「譴責鎮壓,撤回惡法」大遊行,遊行提出「五大訴求」,並公佈當天遊行人數為200萬+1人[1]。

2019 年 7 月:
7 月 1 日:民陣舉辦七一遊行,同日晚上九時,部分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宣讀《香港人抗爭宣言》。凌晨後,所有立法會內的示威者離場。
7 月 9 日:林鄭指條例「壽終正寢」。
7 月 21 日:民陣第六次反修例遊行,有示威者遊行至中聯辦並圍堵,並向中國國徽扔黑色漆彈,而警方開槍驅散示威者。同日,大批白衣人於元朗站無差別襲擊市民,警方於市民報案後 39 分鐘才到達現場,元朗和天水圍警署更於暴力襲擊後落閘。
7 月 26 日:機場「和你飛」集會。
7 月 27 日:「光復元朗」遊行抗議有鄉事及黑社會背景的人士在 7 月 21 日晚發動元朗襲擊,警方對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市民以各種理由到元朗「行街」。

2019 年 8 月:
8 月 2 日:公務員首度集會,聲援反送中。
8 月 5 日:民間自發發起全港「三罷」,其後發展成多區衝突,警方單日更施放過千枚催淚彈。
8 月 6 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 5 名休班警員於深水涉搜出十支觀星筆,遭警方以「持有攻擊性武器」罪名逮捕。
8 月 11 日:深水埗集會遭警方反對,多區出現嚴重警民衝突,一名少女於尖沙咀疑遭警察以布袋彈射傷右眼。
8 月 12 日:「 警察還眼」機場集會。
8 月 13 日:香港機場管理局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
8 月 18 日:民陣發起「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流水式集會,指有 170 萬人參與。
8 月 31 日:民陣原定舉辦「人大 8.31 落閘五周年遊行」申請被拒,網民發起「宗教遊行」,「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及「驅魔大集會」演變為大型警民衝突。同日,太子站有市民因政見不同口角及動武,多名防暴及速龍衝入太子站以警棍擊打車廂內的市民,有人懷疑當日有人被警察毆打致死,港鐵及政府未有就站內情況披露細節。

2019 年 9 月:
9 月 1 日:示威者發起「和你塞運動」,試圖癱瘓機場交通,港鐵關閉機場快綫,示威者擔心搭乘巴士及船隻會遭到警方拘捕, 選擇徒步 20 公里返回市區,5,000 架私家車主動前往接送。
9 月 2 日:中學及大專學界發起罷課, 並於愛丁堡廣場及中文大學百萬大道進行罷課集會。來自 29 個行業共 4 萬人亦參與添馬公園罷工集會。
9 月 4 日:林鄭宣布撤回條例。
9 月 22 日:於油塘發現陳彥霖浮屍。
9 月 26 日:林鄭舉辦首場社區對話。

2019 年 10 月:
10 月 1 日:民陣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申請被拒,但民眾仍於多區自發遊行,一名示威者在荃灣衝擊期間被防暴警察開實彈槍,近距離射擊胸口,為首次有人中實彈。
10 月 4 日:政府自 1997 年主權移交後首次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立《禁止蒙面規例》[2]。同日,示威者於多區示威,港鐵因鐵路網絡被破壞於 10 月 5 日全綫停駛,直至 12 月港鐵服務仍然受阻,大學站直至 12 月 11 日才重開。
10 月 10 日:中大舉辦公開對話會,吳同學報稱在警署遭受性暴力,並要求校方發聲明譴責。
10 月 20 日:民陣原訂舉辦九龍遊行申請被拒,市民自發遊行演變為警民衝突。警方出動水炮車射向位於尖沙咀的清真寺,大門及樓梯被染藍。

2019 年 11—12 月:
11 月 8 日:周梓樂早前於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因不明原因墜樓,留醫五日後終告不治。
11 月 11 日:市民發起「黎明行動」,佔領街道、集會 及發起「三罷」,期間一名交通警員在西灣河清理路障時以實彈槍擊中一名 21 歲示威者,該名示威者及另一名 19 歲男子被控企圖搶槍及非法集結罪。
11 月 11 日— 15 日:示威者響應「黎明行動」,於中大二號橋向東鐵綫路軌及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堵塞道路和癱瘓交通。警察到場後,在中大二號橋持續對峙及發生衝突,警方發射超過 2,000 枚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五名中大學生被捕,控以暴動及蒙面等罪。
11 月 13 日— 29 日:示威者最初於紅磡海底隧道附近設路障,17 日早上有市民清理路障,示威者阻止並投擲磚塊,警方到場驅散並圍堵理大校園,揚言所有留守者都會被控「暴動罪」。
11 月 20 日:美國參議會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11 月 24 日:區議會選舉非建制派取八成半議席。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法大遊行。

2020 年:
1 月 1 日:民陣元旦大遊行,遭警方中途腰斬,主辦單位聲稱遊行人數逾 103 萬人。
4 月— 5 月:示威者多次自發於多區發起「和你唱」及「和你 Shop」,期間多次發生警民衝突,警方屢次以限聚令為由驅散民眾,並票控及拘捕多人。

And on and on…

[1]:一﹞完全撤回而不是「暫緩」《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 6 月 9 日及 6 月 12 日警察濫用武力鎮壓示威者的行為;三﹞取消6月12日立法會外警民衝突的「暴動」定性,並承諾不檢控涉事示威者;四)立即開展單次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工作,為死者及家屬討回公道。五﹞因林鄭月娥及其團隊已盡失民心,無法有效管治,特首必須馬上辭職。
[2] 條例禁止公眾集會及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中使用蒙面物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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