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資訊 > 學生資訊 >有關颱風及暴雨襲港之各項安排
停課規定
- 在任何正常上課日,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下列時間仍然生效,將各按規定停課:
受影響之課程 |
信號生效時間 |
停課節數/時間 |
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
上午七時 |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十五分 |
正午十二時 |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十五分 |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及高級學位課程 |
上午七時 |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十五分 |
正午十二時 |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十五分 |
下午五時 |
下午六時三十分及以後之課堂 |
- 如於上午七時或以後,政府發出在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公布 ,當天所有課堂停課。
- 如於上課期間發出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在超強颱風後發出的「極端情況」公布,則立刻停課。學生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氣及交通情況改善為止。
考試安排
- 由大學統一編排之考試將作如下安排:
颱風 |
暴雨警告信號 |
懸掛時間 |
考試安排 |
一號或三號 |
黃色或紅色 |
--- |
一切考試將如期舉行 |
八號或以上或「極端情況」公布 |
黑色 |
考試已經開始 |
考試仍須繼續進行,直至該節考試結束為止。 |
上午七時或以後 |
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當天舉行之所有考試、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及高級學位課程日間舉行之考試均須延期舉行 |
下午五時或以後 |
兼讀制學士學位課程、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及高級學位課程晚間之考試均須延期舉行 |
- 由教育局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宣佈有關停課或延遲公開考試的安排,並不適用於本大學。
- 延期安排:
課程 |
公佈地點 |
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
註冊及考試組網頁 |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及高級學位課程 |
何添樓地下 |
- 由個別負責教學人員主持之考試,改期細節則由有關學系公佈。
在線教學之課堂及在線考試安排
- 除非有關授課老師有其他安排,所有在線教學之課堂及考試在任何天氣情況下(包括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都將如期舉行。
- 有關獲特別批准於校內舉行面對面授課之課堂/考試的停課安排,請參閱上述「停課規定」及「考試安排」。如上述課堂/考試因天氣情況暫停,有關授課老師應安排補課及延期考試。
校內交通安排
-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信號於上課期間/辦公時間發出,轉堂校巴將停止服務,而穿梭校巴將繼續行駛一小時。所有校巴將於有關信號除下(或「極端情況」公布取消)一小時後,視乎情況恢復有限度行駛。
-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期間/辦公時間發出,轉堂校巴將停止服務,而穿梭校巴將繼續行駛,直至情況不許可為止。
-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信號、「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前/辦公時間前發出,所有校巴將停止服務,直至有關信號/公布取消一小時後,視乎情況恢復有限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