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基礎課程獎學金
海外暑期課程計劃 2016-17
通識教育基礎課程發展基金贊助
A. 目標
計畫目的是鼓勵學生通過海外遊學來提昇有關閱讀經典的學習經驗及拓寬視野。
B. 申請資格
- 所有香港中文大學的全日制本科生(畢業班學生除外) 。
- 參加與通識教育基礎課程或核心文本相關的海外暑期課程。
C. 經濟資助
通識教育基礎課程會向每名成功申請者提供獎學金,金額最高可達港幣$40,000。申請人有機會被邀請參加面試。課程將根據以下標準作篩選及建議獎學金金額:
- 課程性質及內容
- 通識教育基礎課程的學業表現及參與度
- 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 以往的申請記錄
D. 申請程序
- 申請人須於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前將行程計劃書詳情及下列文件以電郵遞交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大學通識教育部:
- 主辦單位/機構發出的入學證明;
- 主辦單位/機構提供的課程資料;
- 陳述參加課程的原因及目標;
- 開支預算表,包括學費及已申請的其他資助;
- 個人的經濟狀況聲明,如適用請附上證明文件;
- 通識教育科目的作業選樣,包括通識教育基礎課程的作業為佳;
- 香港中文大學的學業成績單;
- 老師意見書
否則,你的申請將不獲接納。
- 成功申請後,如要對已提交的文件作任何更改,例如: 課程資料*、行程開支預算、行程時間、其他資助來源及金額等,請務必在課程開始前通知大學通識教育部。若獎學金領受人未能完成課程,已領取的獎學金須全額償還。
*上述獎學金為資助成功申請者參加其申請時提出的課程。申請人如對課程作任何改動,可導致獎學金金額變更,甚或喪失獲資助資格。成功申請者須儘早將課程的任何改動通知大學通識教育部,並提供相關課程資料,讓本部重新考慮有關申請,否則申請人可能喪失獲資助資格。
E. 報告
成功申請後,申請人須於完成課程後兩個月內提交以下文件予大學通識教育部。若成功申請人逾期提交以下文件而沒有合理解釋,其獎學金可被取消。
- 任何於課程內提交的書面寫作或其他作業;
- 正式成績單副本及任何出席課堂證明;
- 科目大綱或課程講義;
- 開支報表及正式收據之正本;
- 最少1000字(以中文或英文)的海外暑期課程報告及照片的電子檔案*#
- 致贊助人之感謝信
* 請提供相片的下載連結。提交之報告或照片或會刊登於通識教育基礎課程網站內。
# 申請人或會被邀請在學生通識研討會分享你的暑期課程經驗。
F. 注意事項
- 申請人應列明其他已申請的資助來源及金額(如有)。提供虛假或漏報資料可喪失獲資助的資格。
- 入學及學生資助處(OAFA)管理各種獎學金和經濟資助,一些書院亦提供獎學金和經濟資助予學生參加暑期海外課程,請向OAFA和所屬書院查詢相關資料。
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017年4月11日
如中英文版本有差異之處,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