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義源流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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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小篆 金文 甲骨 形義通解
甲金文與小篆字形相同,皆以一橫表示數目「」。
甲金文以抽象的一橫表示一的概念。《說文》:「一,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凡一之屬皆从一。弌,古文一。」按「」字由從「」從「」的字形演變而來,為「」之繁文。春秋以後古人於「」上加注聲符「」。由於「」字下部加有飾筆而與「」相混,因此金文和戰國竹簡等材料多有從「」從「」的字形,如庚壺和郭店竹簡《窮達以時》簡14。
何琳儀認為從「」從「」來自從「」從「」的字形,「」字後來再省為「」形,故《說文》所錄古文寫作「」。從五年召白虎𣪕的「」字字形可推斷「」字可能也有從「」的寫法。唯從「」從「」的字形未見於古文字材料,此處姑備一說。詳可參見「」。
甲骨文「」字用作數詞,如《合集》21575:「一牛。」亦可表示序數,即「第一」,如《合集》2703:「今一月。」甲骨文中有「一人」或「余一人」,皆為殷王自稱,《合集》41027:「余一人亡(無)𡆥(憂)。」
金文「」亦用作數詞,如大盂鼎:「易(賜)女(汝)鬯一卣。」又如史獸鼎以「十又一月癸未」作紀年。另毛公鼎:「余一人才(在)立(位)」,《呂氏春秋.重言》:「成王曰:『余一人與虞戲也。』」意指「成王說:『我與唐叔虞說笑而已。』」「余一人」的用法與甲骨文同,乃周王自稱。
中山王方壺借用從「」從「」的字來表示「」,另如《包山楚簡.五行》則有借用從「」從「」的字形來表示「」。由於「」字筆畫簡單,容易讓人改動數目,於是後人多假借專壹之「」字作為「」的大寫。專壹之「」現在也一般寫作「」。參見「」。
」字從「」從「」,表示用「」把「」從中切開,「」是「」的初文,後借為數字。
」之釋形說法甚多,未有定論。其中「」是「」的初文的說法較有理。「」字會「」將「」中間分切之意,後來「」假借為數詞,所以不得不加「」於「」上另造「」字(參林義光、丁山)。另,張秉權認為「」字起源出於手勢,象兩手各伸一指縱橫相交之形,可備一說。《說文》:「七,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
古文字中,「」字和「」字形近而有別。「」字甲金文多是橫長豎短,橫豎兩筆有時長短相若,而「」字甲金文則多作一豎形,後於豎劃中間加小圓點。「」字金文圓點後又伸展為橫劃,不過「」字多作橫短豎長,有時只作一豎形。《睡虎地秦簡》和《馬王堆帛書》中,「」字幾乎全寫作橫長豎短,今日通行曲豎的寫法是戰國文字為了與「」區別而於豎下部加曲筆而成。參見「」。此外,「」字甲金文與「」同形,兩字只能據辭例區別,參見「」。
甲骨文用作數詞,可用作序數,《合集》6:「七月。」或用作基數,《合集》20736:「允隻(獲)七豕。」
金文亦用作數詞,既可作序數,亞魚鼎:「隹(唯)王七祀翌日」,指王第七次祭祀的第二天。又用作基數,秦公𣪕:「一斗七升。」
戰國文字用作數詞,《上博竹書七.武王踐阼》簡12-13:「武王齋七日,大(太)[公]望奉丹書㠯(以)朝。」字又通作「」,《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7:「〈七(蟋)蟀〉𣉻(知)難。」全句指《詩.唐風.蟋蟀》知道世事的艱難。
為了使字形不易相混,數字往往假借筆畫較多的字來代替本字。而「」的大寫,漢代借「」字充當,後來則借「」字充當。「」本是「」的異體,後來兩個字逐漸分化,「」也就專門用作「」的大寫(裘錫圭)。
甲金文象方形城邑之形,本義是城邑。
甲金文從中空或填實的方形,象城邑之形,「」、「」都是「」的初文(何琳儀)。本義是城邑。楊樹達認為方形象東南西北四方之形,乃四方或方國之「」的本字,饒宗頤亦持相近看法,姚孝遂認為是方圓之「」的本字。
過去學者對「」字的構形眾說紛紜,劉心源、林義光、吳其昌認為象釘子,高鴻縉認為象頭頂,郭沫若認為象瞳孔,唐蘭認為象金鉼,皆無確證。
甲金文用為天干第四位,《合集》6:「丁丑卜」,表示在丁丑這一天占卜。虢季子白盤:「隹(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表示在周宣王十二年農曆一月丁亥這一天。甲骨文又用作先王先妣的廟號,即古代皇帝死後,在太廟立室奉祀時特起的名號。《合集》35818:「武丁」。金文用作祖先的廟號,生史簋:「用事厥祖日丁」,表示用來事奉他的祖先日丁。
《說文》:「丁,夏時萬物皆丁實。象形。丁承丙,象人心。凡丁之屬皆从丁。」
甲金文象枝柯之形,是「」的象形初文(屈萬里);枝柯亦即粵人所說的「樹椏」。
甲金文象枝柯之形,是「」的象形初文(屈萬里);枝柯亦即粵人所說的「樹椏」。「」、「」等字從「」。「」字即象一老人手持「」(拐杖)之形,「」既是「」的義符,又是聲符。參見「」。按屈萬里最初從《說文》釋「」為斧柄,後修訂為枝柯。參見「」、「」。
甲骨文用為地名。金文音近通作「」,表示先父,陳逆簠:「皇丂(考)皇母」。又借作「」,鄀公鼎:「用追亯丂(孝)于皇且(祖)考」。又用作人名。
戰國竹簡讀作「」,《上博楚竹書三.恆先》:「利丂(巧)」,「」音同通用作「」。
《說文》:「丂,气欲舒出。ㄅ上礙於一也。丂,古文以爲亏字,又以爲巧字。凡丂之屬皆从丂。」《玉篇》:「丂,古文巧字。」段玉裁注:「此則同音假借。」
甲骨文與「」字相對,以長畫為標準,以短畫指示其部位在下。本義是下方。
甲骨文以一短畫置於一條弧線之下,以表示「」的意思。因契刻不便,後多改弧線作橫畫。《說文》:「丅,底也。指事。下,篆文丅。」段玉裁注改《說文》古文字頭作「𠄟」。按甲骨文與早期金文字寫作「𠄟」,但為了避免與「」和「」字相混,故春秋晚期多加一豎筆而寫作「」,因此戰國時期六國古文已不寫作「𠄟」。另楚系文字多在「」字上部別加一短橫畫作飾筆。
甲骨文「」與「」相對,徐中舒:「上指上帝,下指地祇百神。」《合集》7428:「下上若(諾),受(授)我又(祐)」,指得到地祇與上帝的承諾,授予我庇佑(劉興隆)。參見「」。另甲骨文常見「下示」一詞,與「上示」相對,徐中舒以兩者皆為商先王集合廟主之稱,如《屯南》1115:「下示五牢」,指用五隻祭牲來祭祀下示。
金文「」字用作方位詞,每用來指稱下界人間。番生𣪕蓋:「廣啟厥孫子于下」,指大大地啟迪你在人間的子孫。金文有「下官」一詞,為魏官署,見於卅五年鼎。又金文另有「下淢」,為地名,其地理位置不詳。長甶盉:「穆王才(在)下淢㡴(居)」,指穆王在下淢的臨時居所。
傳世文獻中「」字可用作對尊者自謙之詞。另「」又由位置低下引申為動詞,有降下之意,如下雪等。另又繼而引申指攻下,如《戰國策.齊策六》:「燕攻齊,取七十餘城,唯莒、即墨不下。」
」字雖曾見於甲金文,但其字形至今未有定論。
今日一般都把「」字視為「」字的簡體字,這一說法雖然正確,但並不全面。因為「」字本極古老,早於卜辭中已用作族名,但其字形至今未有定論。《集韻》:「万俟複姓。俟音其,今讀木其」這一個解釋,或為這一用法的痕跡。
此外,根據屈萬里、裘錫圭等的說法,「」的本義應指一些從事舞樂工作的「万人」。《甲》1585:「乎(呼)万無(舞)」,表示命令万人跳舞。「」字與跳舞有關這種用法,見於古書,寫作「」。「萬舞」是古代的舞名,先是武舞,舞者手拿兵器;後是文舞,舞者手拿鳥羽和樂器。《詩.邶風.簡兮》:「方將萬舞」、「公庭萬舞」。林義光指出「」是「」的古體,甲金文「」字從「」(「」)聲。
然而,由於古代「」與「」音近,所以很早亦已借為萬千的「」。不過我們應指出,萬千意義的「」其實也是借自本解作蝎子的「」。由此可見,純粹的同音假借(即西方所謂rebus)並不講究所借的字的原義,故萬千的「」到底借用本是蝎子的「」或借用本解万人的「」便根本無關痛癢了。漢字「一簡」方案把「」簡化為「」,從字形上雖難以理解,但從歷史源流上看,是有跡可尋的。因為借「」作「」,除可遠溯至於商代的卜辭外,春秋戰國時期的六國古印「千萬」之「」多作「」。 2001年浙江省杭州市雷峰塔地宮文物出土,其中五代時期的「銀鎏金鏤空鴛鴦鴻雁紋墊」的中心部分和同時出土的「鎏金銀盒」盒蓋上均即鑴有「千秋万歲」四字;又傳世仍可找到鑄有「千秋万歲」的遼代玩錢,凡此種種,皆可作為「」字古出而且一直沿用的明證。
[參見:裘錫圭〈甲骨文中的幾種樂器名稱-釋"庸"、"豐"、"鞀",〔附〕釋"万"〉]
[參見:2001年浙江省杭州市雷峰塔地宮出土的五代時期的「銀鎏金鏤空鴛鴦鴻雁紋墊」,見《2001中國重要考古發現》(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9), p.124)]
甲金文以三橫標示數目字「」。
甲金文以三橫標示數目字「」。數字「」至「」皆積橫為數,徐中舒認為橫畫象算籌。
」除了表示數目字「」外,還常常表示多數,如「」象手形,只畫出三隻手指,代表全部手指。「」只畫出三點雨水,「」只畫出三個果實,「」象鼓聲的筆畫只有三撇等(張秉權)。
甲骨文表示基數(事物的個數),《合集》10109:「三牛」。中乍且癸鼎:「貝三朋」,「」是古代的貨幣,十貝為一朋,「貝三朋」表示三十貝。又表示序數,即第三,《合集》37494:「才(在)三月」。頌鼎:「隹(唯)三年五月」。
「三軍」指上軍、中軍、下軍,叔尸鐘:「余命女(汝)政于朕三軍」。「三事」指在朝之官(白川靜),與「四方」相對,令方彝:「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表示王命令周公子明保治理朝廷官員和四方。一說「三事」即三有𤔲(斯維至),盠方彝:「參有𤔲:𤔲土(徒)、𤔲馬、𤔲工(空)。」參見「𤔲」。「三壽」指上壽、中壽、下壽,泛指長壽,㠱仲壺:「匄三壽懿德萬年」,表示祈求萬年長壽、美德。《養生經》:「上壽百二十,中壽百年,下壽八十。」《詩.魯頌.閟宮》:「三壽作朋」,表示可與三壽之人相齊等(屈萬里)。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數。凡三之屬皆从三。弎,古文三从弋。」
甲骨文與「」字相對,以長畫為標準,以短畫指示其部位在上。本義是上方。
甲骨文以一短畫置於一條弧線之上,以表示「」的意思。因契刻不便,後多改弧線作橫畫。《說文》:「丄,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凡丄之屬皆从丄。上,篆文丄。」段玉裁注改《說文》古文字頭作「」。按甲骨文與早期金文字寫作「」,但為了與「」和數字「」區分開來,故春秋晚期多加一豎筆而寫作「」。中山王壺於「」字疊加聲符「」。另戰國文字多在「」字下部加一短橫畫作飾筆,鄂君啟舟節或加從「」以表示與行動有關。
甲骨文有「上帝」一詞,《合集》16703:「上帝。」另「」與「」相對,可分別表示上帝與地祇。《合集》6204正:「下上弗若(諾),不我其受(授)㞢(祐)」,即地祇與上帝均不允諾,不授予我庇佑。參見「」。甲骨卜辭常有「上甲」一詞,為商代第九位先公,《合集》6384:「告土方于上甲」,為伐土方而向上甲進行告祭。又甲骨文中有「上示」一詞,為商代先王集合某些廟主之稱(徐中舒)。
金文「」與「」相對,為方位詞,多指天上。如㝬鐘:「先王其嚴才(在)上」,指先王恭敬地在天上。又以「上下」指天上地下之神(白川靜)。如蔡侯盤:「上下陟否」,指天上地下之神的嘉賞貶抑,《論語.述而》亦有「上下神祇」的說法。金文亦常見「上帝」一詞,如史墻盤:「上帝降懿德、大甹(屏)」,指上帝降下美好的德行和廣大的輔佐。又金文有「㠯(以)上」一詞,表示多於的意思,新郪虎符:「用兵五千人㠯(以)上,必會王符乃敢行之。」金文另有國名「上鄀」(春秋時諸侯國)、地名「上洛」(西周地名)、「上樂」(戰國魏地)、「上郡」(秦地),皆取用「」字配詞。
金文「」可用作側畔之義,啟尊:「在洀水上。」《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分晝夜。』」另楚系文字在「」字加「」旁作意符,指由低處到高處的意思。鄂君啟舟節:「[辵上]江」,指沿着江水溯流而上。
傳世文獻中「」引申有君主、尊長或在上位者的意思。《廣雅.釋詁》:「上,君也。」《禮記.王制》:「尊君親上。」孔穎達疏:「親上,謂在下親愛長上。」
」甲金文象花萼之形。
」字甲金文構形有二說:一說「」象地面,下部象植物的根鬚之形(姚孝遂、何琳儀、趙誠)。本義是根鬚,是「」的初文(陳世輝)。陳世輝認為「」是「」的初文,「」是「」的後起形聲字,表示草根,《說文》:「茇,艸根也。」
另一說象花萼之柎形,是「」的本字(羅振玉、王國維、郭沫若、徐中舒)。《說文》:「不,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凡不之屬皆从不。」段玉裁注:「《詩》『卾不𩏬𩏬』[鄭玄]箋云:『不當作柎。柎,卾足也。古聲不、柎同。』」
甲骨文用作否定副詞,如「今至丁丑,其雨不?」即今日至丁丑日,會不會下雨?又用作地名、人名、國名等。
金文用義有五。一,表示大,典籍作「」。頌鼎:「敢對揚天子不(丕)顯魯休。」盠駒尊:「王倗下不(丕)其(基)」,即奠定盛大的基業。二,否定副詞,相當於後世的「」。五祀衛鼎:「女貯田不(否)?」三,否定副詞,猶「」、「」,善夫山鼎:「毋敢不善」。四,國名,典籍作「」。邳伯罍:「不(邳)白(伯)夏子自乍阝尊罍」。五,人名、氏族徽號,子不爵:「子不」,不壽簋:「王姜易(賜)不壽裘」。
」字甲骨、金文從又從◎,象手有指甲,◎象指爪尖利之形,本義是指爪。
」、「」金文同形。「」後假借為干支字,而本義廢。參「」。
卜辭、金文皆用作地支名,位居第二。如「癸丑貞,旬亡禍」,又如貉子卣:「隹正月丁丑」。另參「」。
《說文》:「紐也,十二月萬物動,用事。象手之形,時加丑亦舉手時也。」許慎干支之說解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