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從「
辵」,「
豆」聲。本義是停止、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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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從「
辵」,「
豆」聲。戰國文字「
逗」字的字形或从「
走」,「
辵」和「
走」為義近形符。「
逗」的本義是停止、停留。《說文》:「逗,止也。」段玉裁注:「逗遛。」如《後漢書.張衡列傳》:「亂弱水之潺湲兮,逗華陰之湍渚。」《晉書.陸雲傳》:「初,雲嘗行,逗宿故人家,夜暗迷路,莫知所從。」
「
逗」同「
住」。《方言》:「傺、眙,逗也。」郭璞注:「逗,即今住字也。」如《漢書.匈奴傳上》:「而祁連知虜在前,逗遛不進,皆下吏自殺。」顏師古注:「逗,讀與住同。」《後漢書.光武帝紀下》:「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李賢注:「逗,古住字。」
「
逗」引申表示句子中的停頓,又作「
投」、「
讀」。《文選.馬融〈長笛賦〉》「察變於句投」,李善注:「投與逗古字通,音豆。投,句之所止也。」如《宋書.樂志》:「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詞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曲折,皆繫於舊,有由然也。」朱自清〈論朗誦詩〉:「但是這對話得乾脆,句逗不能長,並且得相當勻整。」
「
逗」又表示投合、相合。《洪武正韻.宥韻》:「逗,物相投合也。」如南朝梁蕭琛〈詠鞞應詔〉:「抑揚動雅舞,擊節逗和音。」清代李斗《揚州畫舫錄.小秦淮錄》:「每條繡花兩畔,鑲以金線,碎逗成裙,謂之鳳尾。」
「
逗」表示臨界、到達,如唐代張九齡〈彭蠡湖上〉:「決晨趨北渚,逗浦已西日。」清代洪昇《長生殿.偵報》:「逗的鼙鼓向漁陽動也,爺爺呵,莫待傳白羽始安排,小哨呵,準備閃紅旗再報捷。」
「
逗」表示透露、透出,如南朝梁武帝〈藉田詩〉:「嚴駕佇霞昕,浥露逗光曉。」明代包汝楫《南中紀聞》:「月洞有一隙,逗露天光。」
「
逗」表示招惹、撩撥,如唐代李賀〈李憑箜篌引〉:「女媧鍊石補天處,石破天驚逗秋雨。」元代關漢卿《謝天香》:「我說甚麼來?直逗的相公惱了。」
「
逗」還表示逗趣,指用說話或行為使人發笑。如《紅樓夢》第70回:「慌的襲人等又不敢回賈母,只百般逗他玩笑。」魯迅《彷徨.傷逝》:「紙窗上映出明亮的燈光,他們正在逗著孩子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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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辵,
豆,
走,
住,
投,
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