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甲金文從「
耳」從「
戈」,象以戈割耳。古時戰爭殺敵,割取敵人首級,以計數論功,為了攜帶方便,改為割取左耳,本義是割耳,引申為俘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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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甲金文從「
耳」從「
戈」,象以戈割耳。古時戰爭殺敵,割取敵人首級,以計數論功,為了攜帶方便,改為割取左耳,本義是割耳,引申為俘獲。參見「
取」。金文訛變為從「
或」聲。《說文》:「軍戰斷耳也,《春秋傳》曰:『以為俘聝。』从耳,或聲。馘,聝或从首。」《字林》:「截耳則作耳傍,獻耳則作首傍。」「
聝」指截耳,「
馘」指獻首,兩者常通用,又是一字的異體,先秦經傳多作「
馘」。《詩.皇矣》:「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毛傳曰:「馘,獲也。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曰馘。」
甲骨、金文字形有爭議,甲骨有兩種字形,第一種從戈從耳,取義於以戈斷耳,與商代銘文相合(于省吾、姚孝遂)。第二種字形從戈從目從◎,象軍戰斷首繫於戈纓之上,古文字偏旁多以目代首,此形乃《說文》或體「
馘」字所本(李孝定)。兩種字形卜辭皆用為人名或地名,未見有斷耳、斷首之義。
商代金文亦有從耳從戈之形,應為氏族徽號。西周以後,金文「
聝」從戈從倒首之形,學者多以為從或從爪(孫詒讓),一說從戈從爪(吳大澂),一說與「
戩」字相同(劉心源、丁佛言);張世超等認為從戈從倒首之形,後頭形漸省去,剩下倒垂之髮,「
或」字中的口是頭形的簡化,此說似較可取,可與《說文》或體「
馘」互參。金文「
聝」用作名詞,表示割取之首級或斷耳。如[冬戈]簋:「隻(獲)聝百」,虢季子白盤:「𧻚𧻚子白,獻聝于王。」小盂鼎:「隻(獲)聝四千八百□二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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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耳,
戈,
取,
或,
馘,
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