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甲骨文「
黍」,初義是一種農作物。其字主要有三種構形︰或單以一株黍之象形表示,或加從「
水」,又或在黍之象形的線條間加點或圈(一說象水點,一說象黍的穀粒)。三者的共同特徵在於黍的穗子都是散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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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黍,在古代專指一種子實稱為黍子的禾本科農作物。其子實煮熟後有黏性,可釀酒、做糕等(《漢語大字典》)。《說文》:「黍,禾屬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穜,故謂之黍。从禾,雨省聲。孔子曰:『黍可爲酒,禾入水也。』凡黍之屬皆从黍。」《詩經.魏風.碩鼠》:「碩鼠碩鼠,無食我黍。」可見黍在先秦時期的重要。
甲骨文「
黍」字形雖多樣,但多從一株黍的象形,其穗散開下垂,穗部作一至三個三叉斜垂(于省吾)。字形特徵在於其「散穗」(參羅振玉、王襄、裘錫圭)。
有的字形或加從「
水」,「
水」的形態及位置多樣。一說從水會可釀酒之意(參《說文》引孔子之言、張哲、何琳儀)。黍可釀酒是殷人的常識。雖說黍字從水不見得必為酒(參徐復),但古人造字,多取其意象,若以黍之顆粒代整株黍之象形,則難辨其為何字(參張哲)。
另有字形或在黍形的線條隙間加數點或多個中空的圓圈(以「
◎」表示此部件),一說小點表示水點,與「
水」同(參于省吾、徐中舒)。有學者認為從「
水」以表示黍生於水(商承祚、孫海波),或說黍子好水(劉興隆)。但這種說法與黍的屬性不符,因為黍是禾穀類中最抗旱的作物之一,而其種子發苗所需的水量亦很小。《字彙》有云︰「土宜高燥。」因此有學者(如李孝定)認為其字從「
水」殊不可解,或以為其原因不詳(裘錫圭)。
一說甲骨文中所從之圓圈(或小點)代表黍穗或穀粒(參見「
齊」)。增從小點或圓圈的字形,其「
黍」時有簡化為「
禾」,這算是形符改成義符的一個例子(參裘錫圭)。
金文及戰國文字保留「
水」形,而「
黍」形則簡化為「
禾」形,構形元素仍承襲甲骨文。
《說文》以為黍字「從雨省」,不確。許慎有此理解,可能是由於他以小篆字形下部所從為據(因為其下部部件略似「
雨」之省形。參李孝定)。許慎對於黍字的構形初義另又引用孔子(或借其口而言)曰︰「黍可爲酒,禾入水也。」觀察黍字小篆字形,可見上從「
禾」,下從「
水」,中間似是「
入」形(按︰其字構形元素實承金文,只是元素的位置有所不同而已)。可見許慎對「
黍」之釋形有明顯未通之處︰何以其字同一部件一方面釋從雨省,另一方面又釋從入從水?
至於黍的用義方面,甲骨文用其本義,即糧食作物。如︰「庚申卜,我受黍年?[庚申]卜,我不其受黍年?」(《合集》10020)是卜問黍的收成如何,是否會豐收之意。
黍亦作為祭品用,如「貞乙亥登囧黍祖乙。」(《合集》1599)意思是乙亥當日進獻囧地(出產)之黍給祖乙。又如「叀白黍登」(《合集》32014),意即進獻白黍。其中「白黍」當指有別於黃黍的黍類穀物,《禮記.內側》︰「黍、稷、稻、粱、白黍、黃粱」,鄭玄注︰「黍,黃黍也」。
有學者認為「
黍」或作動詞用,意即種黍(參徐中舒)。卜辭中數見「眾黍于……」一語(如《合集》10),可解作眾人種黍於某處。
值得留意的是,在關於農業的卜辭中,黍的地位突出,提到的次數較其他農作物多。可見當時的統治者對黍的重視,但並不能因此推論說黍是種植得最多的作物(參裘錫圭)。
金文「
黍」仍用其初義,如仲𠭯父盤︰「黍梁稻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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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水,
◎,
齊,
禾,
雨,
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