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金文、小篆從「
金」,「
倉」聲,本義是鐘聲,用作擬聲詞。後又引申為響亮清脆的聲音,特別是金屬碰擊發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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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金文、小篆從「
金」,「
倉」聲,本義是鐘聲,用作擬聲詞。後又引申為響亮清脆的聲音,特別是金屬碰擊發出的聲音。《說文》:「鎗,鐘聲也。从金,倉聲。」《淮南子.說山訓》:「范氏之敗,有竊其鍾負而走者,鎗然有聲。」「
鍾」即是「
鐘」;「鎗然」用作形容金屬器物發出的淸脆聲音;這句指范氏敗亡之時,有人偷了他的大鐘,這人背着大鐘逃走,大鐘發出清脆響亮的聲音。這個故事就是成語「掩耳盜鈴」的出處。文獻常以「鏗鎗」連用,亦指響亮的聲音。「鏗鎗」現在寫作「鏗鏘」。《禮記.樂記》:「君子之聽音,非聽其鏗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意指君子聽音樂,並非只欣賞那些鏗鏘悅耳的聲音,而是從聲音中產生聯想並與自己的內心感情相合。《漢書.禮樂志》:「故自公卿大夫觀聽者,但聞鏗鎗,不曉其意。」意謂公卿大夫聽雅樂正樂,只聽到洪亮的聲音,卻不知其中的意義。
「
鎗」後來又指一種古代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金屬尖頭,即「
槍」。《將苑.地勢》:「蘆葦相參,竹樹交映,此鎗鉾之地也。」「
鉾」即「
矛」;意指在蘆葦與竹樹相互交錯生長的地帶,適合以槍矛作戰。後來亦指考試時作弊,替別人做文章或答題,即「鎗手」、「作鎗」。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凡是考試都可以請鎗手進場冒名頂替。」又:「請你作鎗的是誰?」粵語現在仍有「請槍」、「槍手」等詞,泛指替別人做功課、考試或做事。
金文用作本義,梁其鐘:「鎗鎗鏓鏓」,形容鐘聲的擬聲詞。西周金文借「
倉」為「
鎗」,㝬鐘:「倉倉恖恖」。
「
鎗」字在傳世文獻中假借作「
蹌」字。《荀子.大略》:「朝廷之美,濟濟鎗鎗。」楊倞注:「鎗與蹌同。濟濟,多士貌;蹌蹌,有行列貌。」意指朝廷之美,人才眾多,而且行列有序。文獻又以「
瑲」為「
鎗」。《詩經.小雅.采芑》:「約軧錯衡,八鸞瑲瑲。」陸德明《經典釋文》:「瑲瑲,本亦作鎗。」「約軧」即以皮革包裹車軸;「錯衡」即在車前扶手的橫木上飾以花紋;「
鸞」即結在馬口旁的鈴鐺。這兩句詩指戰車纏着皮革,車橫木飾以花紋,美輪美奐,四匹戰馬奮力衝前,八個鈴鐺「鎗鎗」作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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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金,
倉,
鍾,
鐘,
槍,
鉾,
矛,
蹌,
瑲,
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