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甲金文從「
匕」從「
口」,匕象匙或勺子,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吳式芬、李孝定、何琳儀、沈培),本義是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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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甲金文從「
匕」從「
口」,匕象匙或勺子,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吳式芬、李孝定、何琳儀、沈培),本義是美味。《說文》:「旨,美也。从甘,匕聲。凡旨之屬皆从旨。𣅌,古文旨。」
一說「
旨」從「
人」、從「
口」或「
甘」(口中有一點◎表示味道甘甜),會人口所好,有甘美的意思。小篆從「
甘」,「
匕」聲。季旭昇認為甲金文所從的當為「
人」而非「
匕」,理由有二:第一,甲骨文「
匕」之典型寫法,未見於甲骨文「
旨」所從的部件。第二,金文後來的旨字從「
千」,而「
千」本從「
人」分化而得,這可作為「
旨」上部當從「
人」的旁證。按「
人」形訛變為「
千」形未見於甲骨文,很可能是後來的人誤解了「
旨」所從的「
匕」為「
人」形,才把「
旨」訛寫作從「
千」。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假借為「
𪊨」,是一種野獸。《合集》10307:「隻(獲)鹿百六十二……旨(𪊨)一」。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美味,殳季良父壺:「用盛旨酉(酒)。」「旨酒」即美酒。《詩.小雅.桑扈》:「兕觥其觩,旨酒思柔。」鄭玄箋:「其飲美酒,思得柔順。」《詩.小雅.頍弁》:「爾酒既旨,爾殽既嘉。」《孟子.離婁下》:「禹惡旨酒而好善言。」上曾大子鼎:「多用旨食。」「旨食」即美食。又通假為「
詣」,表示造訪,盠駒尊:「王親旨(詣)盠」,表示王親到盠處(郭沫若)。又用作人名,「者旨於賜」即是越王鼫與,緩言之為「者旨於賜」,急言之則為「鼫與」(林澐)。
戰國竹簡假借為「
祁」,表示大,《郭店楚簡.緇衣》簡10:「晉冬旨滄」。《小爾雅.廣詁》:「祁,大也。」《禮記.緇衣》:「資冬祁寒」。「
滄」表示寒,「祁寒」即大寒、極寒,表示到了冬天非常寒冷。又通假作「
示」,表示指示,《郭店楚簡.緇衣》:簡41-42引《詩》云:「人之好我,旨我周行。」《毛詩.小雅.鹿鳴》作「示我周行」,即向我指示至道、大道(屈萬里)。又通假為「
嗜」,《郭店楚簡.尊德義》簡25-26:「不以旨(嗜)谷(欲)害其義」,「嗜欲」表示嗜好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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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匕,
口,
人,
甘,
千,
𪊨,
詣,
祁,
滄,
示,
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