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去 (主部件) 共 3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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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 裘錫圭認為「去」字的離去義可能從張口義引申而來,人張口則兩唇相離。 第二種認為「口」象洞口,「大」為人形,古人穴居,會人離開家門外出之意。與「出」字初義相近。後期金文及戰國楚簡加從「止」或「辵」,強調離去、行動之義。 甲金文表示離去,哀成弔鼎:「少去母父」,表示自小離開父母。又表示去除、廢除,中山王圓壺:「大去型罰」。 《說文》:「去,人相違也。从大,𠙴聲。凡去之屬皆从去。」段玉裁注:「違,離也。人離故从大。大者,人也。」 此外,從「大」從「口」的「去」又是「盍」的初文,上面的「大」是器蓋,本義是蓋子,後加「皿」分化出「蓋」字專門表示蓋子。「盍」的初文(古韻屬盍部)與「呿」的初文(古韻屬魚部)是同形異字。 後世從「去」的字有盍部的讀音,如「怯」、「㹤」;也有魚部的讀音,如「𥬔」、「祛」,是混淆了兩個字的結果(裘錫圭)。 | ||||||||||
盍 |
| 《說文》:「盍,覆也。从血、大。」徐鉉曰:「大,象蓋覆之形」。「大」象器蓋,還可以從「壺」字的字形得到旁證,金文「壺」字上部的器蓋正寫作「大」形,參見「壺」。金文「盍」用為「蓋」,楚王酓[干心]鼎:「鑄鐈鼎之盍(蓋)」,表示鼎的蓋子。 此外,覆蓋故相合,「盍」引申有合義,「盍」、「合」聲義皆同,《爾雅.釋詁》:「盍,合也。」 「盍」後來假借為副詞,是「何不」的合音,有反詰之意。《玉篇》:「盍,何不也。」《左傳.成公六年》:「子盍从眾?」杜預注:「盍,何不也。」又《國語·晉語》:「盍殺我?」 | |||||||||
灋 |
| 金文表示效法,中山王方壺:「可灋可尚,以鄉(饗)上帝,以祀先王。」表示可以效法,可以崇尚,以祭獻上帝,以祭祀先王。《國語.越語》:「無忘國常」,韋昭注:「常,典法也。」又通作「廢」,表示大,大盂鼎:「灋(廢)保先王」,「廢保先王」即大大地保佑先王。《爾雅.釋詁》:「廢,大也。」又通作「廢」,表示背棄,逆鐘:「勿灋(廢)朕命」。《詩.大雅.韓奕》:「無廢朕命。」《左傳.宣公十二年》:「毋廢王命。」 戰國竹簡通作「廢」,郭店竹簡〈緇衣〉簡9:「古(故)心以體灋(廢),君以民芒(亡)。」《禮記.緇衣》此句作「心以體全,亦以體傷。」「體廢」即「體傷」,表示心與身體、君與民共存亡之意。 《說文》:「灋(𢌇),𠛬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从去。㳒(法),今文省。佱,古文。」段玉裁注:「引伸爲凡模笵之偁。〈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型者,鑄器之法也。」 「法」的《說文》古文作「佱」,與《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4字形相近,陳佩芬、孟蓬生認為此字從「止」,「全」(古「百」字)聲。李零、魏宜輝認為此字從「宀」從「乏」。按「乏」、「法」古音同屬盍部,故作為聲符較佳。中山王兆域銅版即用「乏」為「法」,參見「乏」。 參見「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