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從「
火」,「
包」聲。「
炮」是一種烹調方法,指把連毛的肉放到火上燒烤,一說把泥包裹在外再用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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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從「
火」,「
包」聲。「
炮」是一種烹調方法,指把連毛的肉放到火上燒烤。《說文》:「炮,毛炙肉也。从火,包聲。」段玉裁注:「毛炙肉,謂肉不去毛炙之也。」如《詩.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孔穎達疏:「並毛而炮之。」一說「
炮」是把泥包裹在外再用火燒。《廣韻.肴韻》:「炮,合毛炙物也,一曰裹物燒。」如《禮記.禮運》:「以炮以燔,以亨以炙。」鄭玄注:「炮,裹燒之也。」
「
炮」引申泛指一般的燒烤。《玉篇.火部》:「炮,炙肉也。」如《風俗通義.皇霸.三皇》引《禮含文嘉》:「燧人始鑽木取火,炮生為熟,令人無復腹疾,有異於禽獸,遂天之意,故曰遂人也。」《文選.楊子幼〈報孫會宗書〉》:「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炮羔,斗酒自勞。」
「
炮」亦指焚燒。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令君炮之,盡滅郤氏之族黨。」相傳商紂王所用的酷刑「炮烙」,本作「炮格」。「
格」指銅柱,意謂讓受刑者行走於燒紅發熱的「
格」上,動輒墮入火中燒死。《古列女傳.孽嬖傳.殷紂妲己》:「百姓怨望,諸侯有畔者,紂乃為炮格之法,膏銅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輒墮炭中,妲己乃笑。」
「
炮」是中藥的製法之一,意謂用火對中草藥進行加工,以加強藥物的效用、減低藥物的毒性或方便貯藏。如南宋洪邁《容齋四筆.卷三》:「咳逆者,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匕服。」《元典章.吏部六.儒吏》:「其性大熱有毒,依方炮製可以入藥。」成語「如法炮製」本指依照成法製作中藥,後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跟著做。
「
炮」通作「
庖」,表示廚師。如《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炮人呼天曰:『嗟乎!臣有三罪,死而不自知乎!』」《韓非子.難二》:「凡為人臣者,猶炮宰和五味而進之君,君弗食,孰敢強之也?」
「
炮」和「
砲」本來無關。「
砲」是古代用來發射石彈的機器,後來因為火藥應用到砲上,「
砲」又被寫作「
炮」。如清代趙翼《陔餘叢考.火炮火槍》:「至所謂炮者,則皆以機發石。」《說岳全傳》第16回:「在三山口各處緊要關隘,遍設伏兵火炮。」
「
炮」還表示爆竹。如《儒林外史》第29回:「只見老和尚慢慢走進來,手裡拏著一個錦盒子,打開來,裡面拏出一串祁門小炮仗。」《紅樓夢》第54回:「外頭炮張利害,留神天上弔下火紙來燒着。」
現代也把猛火快炒的烹調方法稱為「
炮」,如「炮羊肉」、「炮豬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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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火,
包,
格,
庖,
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