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甲金文象三足的繞絲、紡線的架子(絡絲架),上有銳頭,中有器身,下有豎足,並有絲線圍繞。本義是繞絲、紡線的架子,是「
檷」的初文(林義光),後借用為第二人稱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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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甲金文象三足的繞絲、纏絲、紡線的架子,上有銳頭,中有器身,下有豎足,並有絲線圍繞。本義是繞絲、紡線的架子(絡絲架、絡子),是「
檷」的初文(林義光),後借用為第二人稱代詞。金文「
爾」的上部寫作「
尔」,「
尔」其實從「
爾」字分化出來,是通過省去「
爾」字下半部分而成。「
爾」、「
尔」本為一字,故簡化字用「
尔」來表示「
爾」。許慎認為「
爾」的本義是「麗爾」,「麗爾」即「麗廔」,表示窗棱交錯,格格相連的樣子,此義罕用(張標)。《說文》:「爾,麗爾,猶靡麗也。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
汝」和「
爾」在春秋以前有粗略的分工,「
汝」(古作「
女」)多用於主語和賓語位置,如《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征之。」《左傳.定公四年》:「余將殺女」;「
爾」多用作定語,《論語.公冶長》:「各言爾志」。而「
汝」多用於單數,如《論語.為政》:「子曰:『由﹗誨汝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意謂孔子說:「子路,教你對待知或不知的正確態度吧﹗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這就是聰明智慧(楊伯峻);「
爾」多用於複數,《書.湯誓》:「王曰:『格爾眾庶,悉聽朕言。』」意謂王說:「你們過來,聽我說話。」這只是粗略的分工,也有例外的情況(王鳳陽)。
甲骨文用為人名和方國名,金文用作第二人稱代詞,洹子孟姜壺:「用御爾事」,意謂以治理你的職事。
戰國竹簡第二人稱代詞「
爾」字多寫作「
尔」,《郭店簡.緇衣》簡3:「《寺(詩)》員(云):『情(靖)共尔(爾)立(位),好氏(是)貞(正)植(直)。』」此句見於《詩經.小雅.小明》,意謂《詩經》云:「安分敬守你的職位,只喜歡正直。」(參劉釗)。戰國秦簡用「
壐」來表示爾,《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25背貳:「鬼恆召(詔)人曰:「壐(爾)必以𦳑(某)月日死。」意謂鬼常常告訴人說:「你必在某月某日死去。」
「
爾」又假借為「
彌」,《郭店簡.老子甲》簡30:「夫天[下]多忌韋(諱),而民爾(彌)畔(叛)。」意謂天下禁忌越多,人民就越叛離。
漢帛書用作第二人稱代詞,《馬王堆.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212行:「設〈詩〉曰:『上帝臨女(汝),毋膩(貳)爾心。』」此句見於《詩經.大雅.大明》,意謂《詩經》云:「上帝時時看着你們,不要懷有異心,猶豫而錯失時機。」《漢書.王貢兩龔鮑傳》:「上帝臨女,毋貳爾心。」顏師古注:「天常降鑒,甚可畏也。毋貳爾心,機事易失,勿猶豫也。」
成語「出爾反爾」出自《孟子》,表示你如何對待別人,別人也如何對待你;後又指前後言行自相矛盾,反覆無常。《孟子.梁惠王下》:「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意謂曾子說:「警惕啊﹗警惕啊﹗你怎樣對待別人,別人將怎樣回報你。」
而「爾虞我詐」(或作「爾詐我虞」)表示你欺騙我,我欺騙你,形容互不信任。《左傳.宣公十五年》:「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典故「爾惟鹽梅」出自《尚書.說命下》:「若作和羮,爾惟鹽梅。」記述殷高宗武丁對名叫傅說的賢臣說:「如果烹調,你就是調味用的鹽和酸梅。」後世用「鹽梅」來表示得力助手、忠臣良佐。宋代柳永〈煮海歌〉:「太平相業爾惟鹽,化作夏商周時節。」
「
爾」又是現行較罕見的姓氏,分布於今天津之武清、河北之圍場、山西之長治、甘肅之酒泉、新疆之塔城等地。《姓氏考略》:「爾朱氏之後,去朱為爾氏,望出代郡。」意謂「
爾」姓是複姓「爾朱」的後裔,其有聲望的家族出於古時的代國(今河北西北部和山西東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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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漢字: 檷,
尔,
汝,
女,
壐,
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