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糸 (主部件) 共 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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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象束絲之形,上下兩端或有線緒,本義是細絲。後世凡涉及「」的字均以「」為旁或主要部件。
象束絲之形,上下兩端或有線緒,本義是細絲。後世凡涉及「」的字均以「」為旁或主要部件。在較早的古文字中,「」和「」是同一個字(裘錫圭),後來才分化為兩個字。甲骨文中「」與「」亦互用無別。另「」與「」、「」形近,容易混淆。參見「」、「」。《說文》:「糸,細絲也。象束絲之形。凡糸之屬皆从糸。讀若覛。𢆯,古文糸。」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21306乙:「卣比糸責,亡(無)𡆥(憂)」,指卣輔助糸進行責祭,沒有值得擔憂的事。
金文「」用作族名,糸父壬爵:「糸父壬。」戰國時燕國刀幣上亦有「」字,其義不詳。
」指細絲的本義仍見於傳世文獻,唯原文已訛作「」。《管子.輕重丁》:「君以織籍,籍於系[糸]」,指君要對絲織品徵稅,就要從絲線徵稅。又「」從細絲引申有微小之義,《廣雅.釋詁四》:「糸,微也。」
甲骨文從「」從「」,本義是綁繫。
甲骨文從「」從「」,象以繩索綁繫人的頸部之形。或增從兩「」(手形),顯示綁繫之動作。本義是綁繫。甲骨文用作動詞,表示縛繫。戰國金文「」和「」分開,為小篆所本。金文用作人名。《說文》:「絜束也。从人从系,系亦聲。」《易‧坎》:「係用徽纆,置於叢棘,三歲不得。凶。」《國語‧越語上》:「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係妻拏,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韋昭注:「係,繫也。」
」也用作拘囚。《易‧隨》:「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還表示維繫,即將事物聯結起來,使不渙散。《北史‧齊紀上》:「孫騰以為朝廷隔絕,不權立天子,則眾望無所係。」
」在近、現代漢語中還用作系動詞「」。《水滸傳》第3回:「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係經略府提轄。」今天粵語仍沿用「」作系動詞「」的用法。
金文與篆文從「」,「」聲,本義為曲折。
」字甲骨文所無,金文與篆文構形元素同,均從「」,「」聲,本義為曲折。《說文》:「紆,詘也。从糸,亏聲。一曰:縈也。」段玉裁注:「紆,詘也。詘者,詰詘也。今人用屈曲字。古人用詰詘,亦單用詘字。《易》曰:『往者詘也。來者信也。』詘謂之紆。《考工記》:『連行紆行。』亦或叚『汙』爲之。《左傳》曰:『盡而不汙。』从糸,亏聲……一曰,縈也。縈者,環之相積,紆則曲之而已,故别爲一義。䋫下云:『紆未縈繩』可證。」;又有《玉篇.糸部》:「紆,曲也,詘也。」可見「」字本義為曲折,另有一義為縈繞。
金文用義不詳,見於紆圜形器。
印璽文字用作姓氏,見於《通志.氏族略》。
古書多用其本義,如《周禮.考工記.矢人》:「中弱則紆,中強則揚」。鄭玄注:「紆,曲也。」又如《淮南子.本經》:「盤紆刻儼」,高誘注:「紆,曲屈」。
」之另一義縈迴、纏繞,也多見於古詩,如宋玉〈高唐賦〉:「水澹澹而盤紆兮,洪波淫淫之溶㵝。」陶潛〈始作鎮軍參軍經曲阿作〉:「眇眇孤舟逝,綿綿歸思紆。」
」字後又引申為鬱積,古詩亦多用此義。如曹植〈贈白馬王彪〉有「我思鬱以紆」,李白〈古風五十九首〉之五有「寸心增煩紆」。
從「」從「」,從「」象絲線連續不斷之義,會兒子續有孫兒之意。本義為孫兒。
甲金文從「」從「」,從「」象絲線連續不斷之義,會兒子續有孫兒之意。本義為孫兒。「」的上部又多與「」字相連,戰國文字承襲這種寫法。《說文》:「孫,子之子曰孫。从子从系。系,續也。」按字本不從「」,因「」的上端有連接「」部的筆畫,《說文》因而訛作從「」。另春秋時期鼄訧鼎字作從「」從「」,會子孫如草之繁衍綿延意。
甲骨文「」用為地名,《懷特》434:「余勿才(在)孫葬」,指我不要在孫這個地方埋葬。
金文「」用作本義,指孫兒。如𦅫鎛:「齊辟𩍂(鮑)叔之孫、躋仲之子𦅫(紷)」,指齊國國侯鮑叔的孫兒、躋仲的兒子紷。又青銅器銘文常以「其子子孫孫永寶用」作結,「子子孫孫」泛指後代,如白士父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即指後代子孫永遠珍重寶愛和使用該器物。字又用於人名,如複姓「公孫」、「王孫」等。
戰國竹簡多用作本義,指孫兒。如《上博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2:「亡(無)聖(聲)之樂,它(施)﨤(及)孫=。」即沒有聲音的音樂,能延伸到子孫。又古代多用「」為「」,《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簡64至65:「進谷(欲)孫而毋攷(巧)」,指出仕為官時當依順義理而不要機巧行偽(丁原植)。《周禮.考工記.輈人》:「凡揉輈,欲其孫而無弧深。」鄭玄注:「孫,順理。」指凡用火烤煣小車的木頭,要順着木的紋理而彎曲的弧度不要太深。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子卑於父,孫更卑焉,故引申之義爲孫順,爲孫遁。字本皆作孫,經傳中作『遜』者皆非古也。」
另「」可通假為「」,《馬王堆帛書.天下至道談》簡25:「氣有八益,有(又)有七孫(損)。」古醫書多有「八益」、「七損」的記載,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王冰注有「八可益,七可損」,《醫心方》卷二十八為「七損第十七」。
早期金文「」作「」,不從「」,後期從「」從「」,與小篆構形相同,本義為絲。
早期金文「」作「」,不從「」,後期從「」從「」,與小篆構形相同,本義為絲。金文用作人名,意義不詳。參見「」。《說文》:「純,絲也。从糸屯聲。《論語》曰:『今也純,儉。』」《論語‧子罕》:「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何晏集解:「純,絲也。」
」可表示純粹、精純。《詩‧周頌‧維天之命》:「文王之德之純。」朱熹集傳:「純,不雜也。」
」還表示美、善。《禮記‧郊特牲》:「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貴純之道也。」鄭玄注:「純,謂中外皆善。」
」也表示大。《漢書‧禮樂志》:「惟慕純德。」顏師古注:「純,大也。」
」亦表示皆、全、都。《墨子‧節用上》:「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孫詒讓間詁:「《周禮‧玉人》註:『純猶皆也。』」
甲骨文從「」從「」從「」,象一人跪坐,雙手被反縛,聽受審訊盤問。本義是審訊俘虜。
甲骨文從「」從「」從「」,象一人跪坐,雙手被反縛,聽受審訊盤問。本義是審訊俘虜。犯人的雙手縛於後,而前有「」問訊。「」字之本義與執拿俘虜,問取口供有關,後引申為訊息、消息之「」。又可直接指稱俘虜。
陳漢平認為後期金文訛變為從「」聲。秦文字「」旁改為「」旁,右旁簡化為「」形。
甲骨文或只從「」從雙手被綁於後的人形。金文或不從「」而從「」,又多加從「」形,「」形又往往訛變為「」形。
甲骨文表示訊問,《合集》1824反:「王訊曰」。《合集》36389:「己丑,王訊」。
金文表示執拿而訊問之,又可直接理解為俘虜,多友鼎:「執訊廿又三人」,《詩.小雅.出車》:「執訊獲醜」,鄭玄箋:「訊,言也。」𪓐簋:「訊訟罰」。
《說文》:「訊,問也。从言,卂聲。𧨼(𧧍),古文訊从卥。」
參見「」。
甲金文從「」從四點,四點象素絲之光澤(何琳儀),「」象大繩索之形(戴侗),是「𦆾」、「」、「𦆽」之初文(商承祚、徐中舒),本義是麻繩、繩索、絲繩。繩索可用來牽引,故引申為率領的「」。
甲金文從「」從四點,四點象素絲之光澤(何琳儀),「」象大繩索之形(戴侗),是「𦆾」、「」、「𦆽」之初文(商承祚、徐中舒),本義是麻繩、繩索、絲繩。繩索可用來牽引,故引申為率領的「」,參見「」。
一說小點象麻緒(徐中舒);張世超則認為象樂弦顫動之形,是音律之「」的表意初文,可備一說。
」後來多用來表示率領的「」,故絲繩的本義用「𦆾」、「」、「𦆽」等字表示。率領者即是先行者,亦是統帥,是萬民的楷模,故引申有表率一詞。
甲骨文表示率領,《合集》6347:「率伐」,表示帶領攻伐。又表示皆、全部(金祥恆),《合集》248正:「貞:今來羌,率用。」表示今天所來的羌人,全部都用(作人牲)。《古今韻會舉要.質韻》:「率,皆也。」又用作祭名、地名。
金文表示皆、全部。大盂鼎:「隹(唯)殷邊侯、田(甸)𩁹(與)殷正、百辟率肆于酉(酒)。」表示殷代的邊境侯、甸和商代的百官皆放肆酗酒。又用作語氣助詞,無義,毛公鼎:「率懷不廷方」,表示安撫不來朝覲的方國。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天星觀楚簡》簡50:「率(𦆽)𦄂」,表示絲帶。又表示全部、皆、都,《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7:「言率行之,則行不可匿。」表示說的話都會照着去做,那麼行為就不可掩藏(季旭昇)。
戰國文字又表示率領,《詛楚文.湫淵》:「率諸侯之兵,以臨加我。」表示率領諸侯之兵來到我面前。
《說文》:「率,捕鳥畢也。象絲罔,上下其竿柄也。凡率之屬皆从率。」
紿
金文與篆文從「」,「」聲,本義為破舊的絲。
金文與篆文從「」,「」聲,本義為破舊的絲。《說文》:「紿,絲勞卽紿。从糸,台聲。」段玉裁注:「紿,絲勞卽紿。卽,當爲則。古書卽、則多互譌。絲勞敝則爲紿,紿之言怠也。如人之劵怠。然古多叚爲『詒』字。言部曰:『詒者,相欺詒也。』从糸,台聲。」
金文用作人名,見於戰國帀紿銅泡。
璽印文字用作人名,見於《古璽彙編》1998。
古書通作「」,表示欺騙,如《史記‧項羽本紀》:「(項王)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潭中。」裴駰集解引文穎曰:「紿,欺也。欺令左去」。
金文從「」,「」聲。本義是寬而薄的絲帶。
金文從「」,「」聲。本義是寬而薄的絲帶。金文表示敗壞、頹喪,師㝨簋:「今余弗叚組(沮)」,表示如今我不可能頹喪。戰國竹簡用作本義,《仰天湖楚簡》簡9:「紅組之綏」,「」是似纓的下垂物,表示紅色絲帶編成的綏。
」在古代多用作綁繫璽印或玉器的絲帶,故「」又可代指官印或官吏。寬而薄的絲帶可以用作編織,如組結(絲帶編製的紐結)用多條絲綫編成,故「」又有編織之意,《詩.鄘風.干旄》:「素絲組之」,毛亨傳:「總以素絲而成組也。」根據一定目的和要求組成的單位又稱為「組織」。又可用作量詞,一個組成單位又稱「」,相當於一套,如一組茶具。
《說文》:「組,綬屬,其小者以爲冕纓。从糸,且聲。」段玉裁注:「『屬』當作『織』,淺人所改也。組可以為綬,組非綬類也。綬織猶冠織,織成之幘梁謂之纚,織成之綬材謂之組。」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織絲有文以為綬纓之用者也……濶者曰組,為帶綬;陿者曰絛,為冠纓;圓者曰紃,施韠與屨之縫中。」《楚辭.招魂》:「放敶組纓」,王逸注:「組,綬也。」
金文、簡帛文字、小篆從「」,「」聲。金文、竹簡寫作「」,帛書、小篆改為上下結構,寫作「」。本義是紅色和藍色混合的一種顏色。
金文、簡帛文字、小篆從「」,「」聲。金文、竹簡寫作「」,帛書、小篆改為上下結構,寫作「」。本義是紅色和藍色混合的一種顏色。《說文》:「紫,帛青赤色。」《論語.陽貨》:「子曰:『惡紫之奪朱也。』」鄭玄注:「孔曰:朱,正色;紫,間色之好者。」成語「紅紫奪朱」或「紅紫亂朱」出於此,比喻以邪奪正、以下亂上。又指紫色的衣服或布帛。《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意指齊桓公愛穿紫色的衣服,於是全國都穿紫色的衣服。《後漢書.馮衍傳》:「懷金垂紫。」李賢注:「金謂印也,紫謂綬也。」「」是一種絲質的帶子,漢代只有公侯才會繫上紫綬;佩帶官印和繫着紫色的帶子,比喻地位顯赫。
金文辭殘,疑用作本義。蔡侯殘鐘:「紫維」。
竹簡用作本義,《包山楚簡.遣策》簡259:「一紫韋之帽。」「」即去毛加工而成的皮革;指一頂紫色的皮帽。《信陽楚簡》2組簡6:「紫緅之幕。」「」是黑中帶紅的顏色;意指紫緅兩色的帳幕。
帛書用作本義,《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212行:「齊紫,敗素也,而賈(價)十倍。」這句指齊國愛好紫色,有人用劣質的素色布帛染成紫色,結果獲利十倍。帛書又以「」為「」,《馬王堆帛書.養生方》第162行:「以汁煮茈(紫)威。」「紫威」即「紫葳」,是「凌霄花」的別名,是一種中草藥。
中國古代以紫色代表尊貴,東漢劉向《列仙傳》:「老子西游,關令尹喜望見有紫氣浮關,而老子果乘青牛而過也。」傳說老子過函谷關前,函谷關的令尹見到有紫氣從東邊而來,知道將有聖人過關,果然見老子騎着青牛而來。這是成語「紫氣東來」的出處,比喻吉祥的徵兆。北京故宮又稱為「紫禁城」。在西方,紫色亦代表尊貴,因為古羅馬只有貴族穿着紫色的衣服。而自古以來,紫色在宗教中有特別的意義。《聖經》記載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的會幕和祭司的袍子都是紫色的。直到現在,天主教的主教的長袍和禮服仍以紫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