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斗 (主部件) 共 4 字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上一頁 | 下一頁1 - 4
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舀水的長柄勺子之形。
甲金文象用來舀水的長柄勺子。李孝定釋:「契文金文則正象斗有柄之形。古升斗均如此。於文無以為別,但以點之有無別之:無點者為斗字……有點者為升。」參見「」。
甲骨文用為星名,《詩.小雅.大東》:「維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漿。」蓋「」屬二十八宿中中的北方玄武七宿中最近西方的一組星,其形狀肖一有長柄的勺斗,主要由七顆主星組成,自斗魁至杓分別命名為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玉衡、開陽、搖光。既為天象,故許慎特言其「不可以挹酒漿」!金文用為容量單位,秦公簋:「一斗七升」。
《說文》:「斗,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屬皆从斗。」
甲金文從「」從一點,「」是用來舀水的長柄勺子,「」象用斗盛酒或糧食,以便獻祭神祇,引申為一切升進之意,又用為容量單位。
甲金文從「」從一點,「」是用來舀水的長柄勺子,「」象用斗盛酒或糧食,以便獻祭神祇,引申為一切升進之意,又用為容量單位。甲金文「」、「」形近,兩字只差一點,這小點是所盛載的酒或糧食。有點的是「」,無點的是「」。「」大於「」,一斗的液體或糧食,倒在升裏,便會滿潟、滿溢出來,反映「」比「」更小、更容易裝滿,甲骨文「」字旁邊的小點便象滿溢出來的液體或糧食,所以用有一點的字形表示「」,沒有一點的表示「」(孫雍長)。甲金文象以斗挹酒登進祭神之意,引伸為一切升進之意,又用為容量單位(參季旭昇)。參見「」。
甲骨文用作容量單位,又表示祭祀時進獻祭品,又表示登進祭神之建築(參陳夢家)。金文表示進獻酒鬯,友簋:「升于厥文且(祖)考」。又用作容量單位,魏鼎:「三斗一升」。《說文》:「升,十龠也。从斗,亦象形。」段玉裁注:「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
又由於戰國時各國的度量衡標準並不劃一,故秦始皇於兼併六國後,乃令丞相隗狀、王綰把秦孝公時代商鞅變法所制定的標準頒行全國,此即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書中所謂「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在這劃一過程中,升、斗等器物,亦在影響之列。
金文從「」從「」,與小篆構形相同,會以斗量米之意。後泛指各種估量、推想,又可指材料、原料。
金文從「」從「」,與小篆構形相同,會以斗量米之意。後泛指各種估量、推想,又可指材料、原料。《說文》:「料,量也。从斗,米在其中。讀若遼。」段玉裁注:「量者,稱輕重也。稱其輕重曰量,稱其多少曰料,其義一也。知其多少,斯知其輕重矣,如稻重一䄷爲粟二十斗是也。引申之,凡所量度豫備之物曰料。」
金文用作職官名。𤔲料盆:「𤔲料𣐺所寺(持)。」
戰國竹簡「」通作「」,指勞役,《清華簡一.尹至》簡5:「夏料(勞)民內(入)于水曰嘼(戰)」,指夏桀勞動民力到水地,準備背水一戰(蘇建洲)。
秦簡「」指物資,《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93-194:「內史雜有實官縣料者,各有衡石羸(纍)、斗甬(桶)」,指內府擁有貯藏縣府物資的官府,都應備有衡石的量、斗桶。另《睡虎地秦簡.效律》簡12:「縣料而不備者,欽書其縣料也之數。」全句指縣府物資而有不足數的,都要記明縣府物資的數量。
」金文從「」或「」,「」聲。「」、「」形近相混,「」是容量單位,一斛即十斗。《說文》:「斛,十斗也。从斗角聲。」公朱左𠂤鼎:「鑄貞(鼎),容一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