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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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旗在竿上飄游之形,是「」、「」的初文。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28207:「立㫃」,即豎立旗幟。又疑用作人名及方國名。金文表示旗幟,休盤:「䜌(鑾)㫃(旗)」,即繫有鑾鈴的旗。又用作族氏名。
《說文》:「旌旗之游,㫃蹇之皃。从屮曲而下垂,㫃相出入也。讀若偃。古人名㫃,字子游。凡㫃人之屬皆从㫃。㫃,古文㫃字。象形。及象旌旗之游。」段玉裁注:「今之經傳皆變作偃,偃行而㫃廢矣。」
甲金文從「」從「」,或不從「」而從「」,象小孩子執旌旗出行之形。本義為出遊,是「」、「」的初文。
甲金文從「」從「」或「」,象小孩手執旗幟出遊,本義是出遊,引申為旅遊。東周金文於「」字增「」、「」、「」,「」為遨遊之專字,「」是表示在水中游。參見「」、「」。字義分化後,「」用來表示古時旌旗末端直幅、飄帶一類的下垂飾物,可能因為這些下垂的穗帶隨風飄揚,有浮游之貌。
《說文》無收「」字,商承祚認為《說文》以「」為旗之流者,借字也。旌旗之游應作「」,俗作「」。《玉篇》:「斿,旌旗之末垂者。或作游。」《集韻》:「旒,旌旗之旓。或作斿。」「」即旗幟上飄帶之類的裝飾物。
卜辭用為人名、地名。金文除用作人名外,表示出游,魚鼎匕:「出斿(游)水虫」。古代「」可表示一切生物,「水虫」可能泛指水中的生物。
漢帛書表示出游,《馬王堆帛書.養生方》第199行:「湯斿(游)於搖(瑤)臺」。「」指成湯,意謂成湯到瑤臺一游。
」從「」,「」聲,本義是祈求幸福和保佑。
《說文》:「祈,求福也。从示,斤聲。」甲骨文從「」從「」,或從「」,構形初義不明。「」是戰爭或狩獵的器具,「」是「」的初文,孫海波謂︰「從㫃從單,蓋戰時禱於軍旗之下。」乃臆測之辭。甲骨文用為地名。金文「」用「𣄨」(「」之異體)字表示,從「」從「」從「」,表示祈求。參見「」。
金文、小篆「」字表示日出時東方一片紅光。本義是日出。
金文、小篆從「」從「」,「」亦是聲符,「」象旭日初昇,「」象旗子,旗子多是紅色的,全字表示太陽出來時,東方一片紅色光芒。本義是大陽剛剛出來、紅日初昇。《說文》:「倝,日始出,光倝倝也。从旦,㫃聲。凡倝之屬皆从倝。」
有人認為「」表示陽光的閃爍猶如旗幟飄揚。饒炯《說文部首訂》:「倝倝,日光皃。謂其熌灼,如旌旗游之㫃蹇,因以㫃名之,而後注旦為專字,其意蓋取旦明日出,光常倝倝也。」這是不正確的。
張舜徽指出「」在「」字中除表聲外,還表示紅色。《說文解字約注》:「倝倝,乃狀日始出時大赤之色,不必以熌灼如旌旗游之㫃蹇為解也。本書〈羽部〉:「翰,天雞也。赤羽,从羽,倝聲。」然則赤日為倝,亦猶赤羽之為翰,語原同耳。」今天河南省南陽方言仍有「太陽出來紅倝倝」一語,形容朝陽光芒四射的樣子,胡曜汀、賈文《南陽方言詞語考證》:「南陽諺語『太陽出來紅倝倝』,即本《說文》。但是『倝』音轉若『剛』,韻母由an變為ang,聲調由去聲變為平聲。」按今天粵語仍有「紅噹噹」一詞(首「」字讀平聲,次「」字去聲),形容很紅的顏色(如聖誕花或新年的春聯、紅包之色)。普通話作「紅彤彤」或「紅通通」。
金文讀作「」,指韓國,𠫑羌鐘:「賞于倝(韓)宗,令于晉公,卲(昭)于天子。」銘文記述韓國攻打齊國,「𠫑羌」是韓國的將軍,馬承源認為「韓宗」指韓國宗族之子,即韓景子虔。全句意謂𠫑羌受到韓景子虔的賞賜和晉公的賜命,而為天子所知。韓國是戰國七雄之一,韓、趙、魏曾三分晉室而為諸侯。
此外,今天位於中國東北面的韓國(Korea),南北分裂為兩個國家,北稱「朝鮮」(Chosŏn)或「北韓」,南稱「韓國」(Hanguk)或「南韓」。在1392—1910年間,整個朝鮮半島是「李氏王朝」,亦稱「朝鮮王朝」(the Chosŏn dynasty)。「朝鮮」是朝日鮮明之意,故「朝鮮」又被稱為「晨曦之國」(The Land of the Morning Calm),與日本被稱為「日出之國」(The Land of the Rising Sun)正好互相比照(韓國、日本皆位於東方,故得此名)。金文用本義是太陽剛剛昇起的「」字來表示「」,反映「」字可能與日出有關。中國東北面的「韓國」又稱「朝鮮」,二名皆有朝陽、旭日初昇之意,保留了古義。
金文「」又讀作「」,表示高飛,王孫誥鐘:「中(終)倝(翰)且揚」,形容鐘聲宏亮,高亢飛揚。
金文「」又讀作「」,表示匡正、糾正,戎生鐘:「用倝不廷方」,意謂匡正不來朝廷朝覲的方國。《詩.大雅.韓奕》:「榦不廷方,以佐戎辟。」鄭玄注:「作楨榦而正之。」
戰國竹簡「」讀作乾燥之「」,《九店楚簡》621號墓簡14:「乾、[火句](𤋗)、[宀臸](煎)」,「」、「𤋗」、「」是三種烹飪方法。《上博竹書六.平王與王子木》簡1+5:「成公倝(乾)蓏(遇),跪於薵(疇)中。」意謂遇到成公乾,他跪在田地裏。「成公乾」是人名,「成公」是複姓,是衛成公的後裔,以謚為姓,「」是名字。《說苑.辨物》:「王子建出守于城父,與成公乾遇於疇中。」意謂楚平王的太子建出任城父一地的主管,在麻田中與成公乾相遇(參王鍈、王天海)。「」又讀作「」,表示黝黑乾燥、粗糙,《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24:「面倝(皯)䱜(皵),脛不生之毛。」意謂禹的臉皮膚黝黑粗糙而坼裂(即龜裂,指裂開),小腿上不長毛。
戰國古璽用作姓氏,《古璽彙編》2340:「倝(韓)慶」。戰國金文、竹簡又用作人名,六年庰令趙倝戈:「庰命(令)勺(趙)倝」,指庰地的官長姓趙名倝。《包山楚簡》簡85:「黃倝」。
金文從「」從「」或從「」。「」是「」的初文,象旗形。「」是聲符。本義是旗幟。
金文用義有二,一表示旗幟,弭伯簋:「䜌(鑾)旂」,指繫有鈴的旗幟;二通作「」,表示祈求,鮮鐘:「用旂多福」。金文多以從「」的「𣄨」表示祈求,而以從「」的「」表示旗幟,但亦有例外。
《說文》:「旗有衆鈴,以令衆也。从㫃斤聲。」
金文從「」,「」聲,象牦牛尾掛於旗竿之形。旄是指古代用牦牛尾在旗竿頭上做裝飾的旗子,後泛指旌旗。
金文從「」,「」聲,象牦牛尾掛於旗竿之形。旄是指古代用牦牛尾在旗竿頭上做裝飾的旗子,後泛指旌旗。
徐灝《說文解字注箋》:「旄,從犛牛注竿首曰旄,故其字從㫃從毛。」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按旌旞竿飾也。本用犛牛尾,注於旗之竿首,故曰旄。」《尚書.牧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犛牛即牦牛。金文用作姓氏,師遽簋蓋:「用乍(作)文考旄弔(叔)尊簋。」
《說文》:「旄,幢也。从㫃从毛,毛亦聲。」
甲金文「」會眾人在軍旗的指揮下出兵之意,本義是軍旅。引申為旅行。
甲金文從「」從二「」,金文或從一「」或三「」,會眾人在軍旗的指揮下出師之意,本義是軍旅、師旅、行旅。引申為旅行。
金文或加從「」,作為「」字的聲符兼意符,以兵車加強行軍之意。戰國文字「」上部漸訛變為「」形。《說文》「」字古文與戰國「」字形體相近易混,需依文義判斷。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軍旅、軍隊,《合集》36426:「振旅」,表示整頓軍隊。《尚書.大禹謨》:「班師振旅」。又用作祭名、地名。金文表示隨行、行旅,伯多父盨:「白(伯)多父乍(作)旅盨」,表示伯多父製造隨行的盨。又讀作「」或「」,表示黑色,夨簋:「旅(黸)弓十」,表示十張黑色的弓。又用為人名、地名。
戰國竹簡表示行旅,《清華簡二.繫年》簡29:「改旅於陳」。又通假為「」,《包山楚簡》簡4:「魯昜(陽)公」,指戰國時楚魯陽邑公。
《說文》:「𣃨(旅),軍之五百人爲旅。从㫃从从。从,俱也。𣥏,古文旅。古文以爲魯衞之魯。」
甲金文從「」從「」。字象人足隨旌旗指麾而轉動,本義是轉動、周旋。
甲金文從「」從「」。字象人足隨旌旗指麾而轉動,本義是轉動、周旋。
甲骨文「」或改從「」,「」有遠行之義,其構形之義與從「」同。《說文》:「旋,周旋,旌旗之指麾也。从㫃从疋。疋,足也。」徐鍇《繫傳》:「人足隨旌旗也。」徐中舒、劉興隆釋字象人於旌旗下周旋之意。另,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旗有所鄉,必運轉其杠,是曰周旋」,馬如森亦認為字象人持旗行走以周旋。徐灝《說文解字注箋》:「旌旗可以齊眾,執以指麾,令士卒望而前却,非運轉其杠之謂也。」按「」似沒有人持旗運轉之義,段注似不可從。
甲骨文「」字用作人名,《合集》13764:「旋亡(無)疾。」另《合集》21842:「余丙示旋于正(征)」,卜辭辭殘,詞義不明,李孝定、徐中舒認為「」當解作「」,可備一說。
金文麥方尊有「旋走」一詞,意義與奔走相近。顏師古《漢書.董仲舒傳》注:「旋,速也。」
秦簡「」通假作「」,指相連的繩結。《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經死》簡64至65:「以枲索大如大指,旋(繯)通繫頸,旋(繯)終在項。」全句指用好像拇指般粗的麻繩做成繩結,把繩結束在頸項上,繩結繫束處放到頸項後面。
傳世文獻中「」由轉動引申有返回的意思。《廣雅.釋詁四》:「旋,還也。」《詩.小雅.黃鳥》:「言旋言歸,復我邦族。」朱熹注:「旋,回;復,反也。」又從返回引申有圓形的意思,《莊子.達生》:「工倕旋而蓋規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成玄英疏:「旋,規也。規,圓也。」全句指工倕用手畫圓而技巧超越了以規矩等工具畫出來的圓,是手指與物象合而為一,而不用心思去思考。
由於「」指圓形,因此用來懸掛大鐘的圓環也稱為「」,《周禮.考工記.鳧氏》:「鍾縣謂之旋。」孫詒讓《正義》引王引之:「鍾縣者,縣鍾之環也。環形旋轉,故謂之旋。旋、環古同聲。」
此外,音樂的曲調回環曲折,故又可稱為「旋律」。成語「凱旋而歸」,指戰爭獲勝,軍隊奏着得勝樂曲歸來,後泛指獲勝歸來,這裏的「」即指樂曲。
甲金文從「」從「」,象旗和箭,古人用旗子來聚集群眾,用箭來殺敵,反映古代氏族亦是軍旅組織(丁山),本義是氏族、部族。
甲金文「」從「」從「」,象用來聚眾的旗(㫃)和用以殺敵的箭(矢),本義是以氏族為基礎的軍旅組織,古代的氏族同時是軍事組織,「」字的構形保留了古代軍事文化。唐朝時,沙缽羅咥利失可汗把國家分為十部,每部賞賜一支箭,故十部稱為十箭(見《唐書.突厥傳》);「」字從「」,與部落稱箭的涵義相同。到了清代,有八旗的制度,與「」字從「」的意思相同;可見族制的來源,不僅是自家族發展而來,還是氏族社會軍旅組織的遺留(丁山)。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以氏族為基礎的軍事組織,「王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多與軍旅有關。
金文也用作本義,毛公鼎:「以乃族干(捍)吾(禦)王身」,意謂讓你的部族捍衛周王。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上博竹書五.姑成家父》簡1:「姑(苦)成家父以亓(其)族參(三)郤正(征)百豫。」意謂苦成家父讓他的族人三郤征伐百豫。又見「宗族」一詞,《郭店簡.六德》簡29-30:「為宗族瑟(失)朋友,不為朋友瑟(失)宗族。」《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25伍:「宗族昆弟」。又通假為「」,《郭店簡.語叢三》簡14:「自視(示)丌(其)所不族(足),嗌(益)。」意謂自己顯示自己的不足,有益。
」字從「」,所以後來又用來表示箭鏃。《說文》:「族,矢鋒也,束之族族也。从㫃从矢。」段玉裁注:「今字用『鏃』,古字用『族』。」許慎認為「」的本義是箭鏃,其實箭鏃可能「」的後起義。由於箭頭多用金屬製成,而「」字多表示部族、宗族,所以加「」旁造「」字,專門表示箭鏃。
」初文作「」,象旗在竿上飄游之形。
」的初文寫作「」,是一象形字,象旗在竿上飄游之形。今通用之「」,是加上聲符「」後的形聲字。
旗字今歸於「」部,實乃隷變誤導之結果,因「」與「」於意義上毫無關係,而「」的初文「」實一獨體象形字,不能再分解。
《說文》:「旗,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从㫃,其聲。《周禮》曰:『率都建旗。』」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