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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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 |
| | 甲金文「亡」從「刀」,小短畫指示刀鋒所在,是鋒芒的「芒」的本字(林潔明)。借為逃亡、死亡等。
甲金文「亡」字從「刀」,以一短畫指示鋒芒之所在,是鋒芒的「芒」(「鋩」)的本字(林潔明)。逃亡、死亡、有無等是假借之義。
甲骨文假借為有無之「無」,「往來亡(無)災」。金文表示滅亡,中山王方壺:「邦亡身死」。又假借為「無」,中山王方壺:「曾亡(無)一夫之救」。又通作忘記之「忘」,弔家父簠:「哲德不亡(忘)」,又用作人名。
《說文》:「亡,逃也。从入从乚。凡亡之屬皆从亡。」 |
廷 |
| | 金文「廷」從「∟」,「𡈼」聲(「人」、「土」),或改聲符為「㐱」(增「彡」在「人」旁而成)。「廷」是堂下至門之間的無蓋空地,故從「∟」象堂下空地。本義是堂前空地。
金文「廷」從「∟」,「𡈼」聲(「人」、「土」),或改聲符為「㐱」(增「彡」在「人」旁而成)。「廷」是堂下至門之間的無蓋空地,故從「∟」象堂下空地。本義是堂前空地。「𡈼」從人從土,象人站立於土地上,亦是「廷」的聲符。「廷」即人站立於廷中之意。小篆仍從「𡈼」,後來漢字隸變後訛從「壬」。《說文》:「廷,朝中也。從廴,𡈼聲。」
古者臣見君,君南面坐於堂上,堂亦稱「朝」,臣北面立於堂下廷中,故統稱「朝廷」(林義光),後世加「广」作「庭」。《論語.鄉黨》:「其在宗廟朝廷」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廷」是君王上朝布政的地方,是進行冊命禮的主要場所。頌鼎:「宰引右頌入門,立中廷。」散氏盤:「氒受圖夨王于豆新宮東廷」。「廷」又為動詞,表示朝見,「不廷」即是背叛不朝,如毛公鼎:「率褱不廷方」,「不廷方」即不朝之國。文獻作「庭」,《尚書.周官》:「惟周王撫萬邦,巡侯甸,四征弗庭」《左傳.隱公》:「以王命討不庭」。 |
匽 |
| | 「匽」從「匸」,「妟」聲,本義是隱匿。
「匽」表示隱匿,《說文》:「匽,匿也。从匸,妟聲。」
「匽」最初從「乚」從「日」從「女」,「妟」是聲符,「乚」象室外的廷地,張世超等認為「匽」會女子站在廷中日下之意。
金文表示喜樂,典籍作「宴」或「燕」,秦公鎛:「以匽皇公,以受大福」,沇兒鎛:「以匽以喜,以樂嘉賓,及我父兄庶士。」邾公牼鐘:「以樂其身,以匽大夫,以喜者(諸)士。」又用作國名和地名。 |
建 |
| | 甲金文「建」從「又」從「丨」從「∟」,「∟」小篆變為「廴」。「又」象手形,全字象手持木柱,有所樹立之貌,本義是樹立。
甲金文「建」從「又」從「丨」從「∟」,「∟」小篆變為「廴」。「又」象手形,全字象手持木柱,有所樹立之貌,本義是樹立。甲骨及早期金文如□建觚、小臣□鼎「建」字是初文,不從「又」而從「人」,象一人手持木柱樹立於庭隅內,示建立之義。為了樹得正,往往需要有人把它扶住,故從「人」;蔡侯鐘銘的「建」字從「土」,可能有樹物於土上的用意(裘錫圭)。後期金文改從「聿」,以手形(「又」)為「人」之省,強調以手興建之動作。當「人」改寫為象手形的「又」,手形和木柱便寫得和「尹」字十分相似。「尹」、「聿」二形在古文字中往往不別。所以「建」後來寫作從「聿」。「建」中之「聿」本來表示手持木柱,與表示持筆書寫之「聿」字起源和意義均有異,參見「聿」。
卜辭中「建」用為地名,如「王卜,在建」。金文除用於早期氏族徽號、人名外,還表示建立之意。如小臣□鼎:「□公建匽(燕)」,蔡紐鐘:「建我邦國」,《周禮.天官.冢宰》:「惟王建國」;《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鄭玄注:「建,立也。」
《說文》:「建,立朝律也,從聿,从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