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
咎」字甲骨文從「
夊」從「
人」,金文從「
人」從「
各」。「
夊」象向下的腳,早期甲骨文「
夊」多寫在「
人」的上面。一說象用腳踐踏人命(許進雄、劉興隆),表示滅頂、滅身之災;一說「
夊」或「
各」自外反加諸「
人」身,表示遭逢不順遂或橫逆的事情(關子尹)。
121 字
詳解: 「
咎」字的本義是災禍,但構形未有定論。第一說象足踩人頂,表示殺身之禍,較為直接。第二說有金文字形和甲骨辭例、古書為證,亦有道理。查《說文》對「
咎」的解釋為:「咎,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此中所謂「相違」,概指臨於人身上的各種不順遂的或橫逆的事情解。首先,甲骨文從「
夊」從「
人」本已可指有事情及於人身,而金文「
咎」從「
各」,「
各」的本義即是來臨,對於「
人」而言,有「逆來」之意,即可指人所遭逢的或「衝著人而來」的事情。雖然人的遭逢可包括吉凶,但大抵由於約定俗成或系統的使用,「
咎」字後來所涉之各義項,如災禍、責備、憎惡、甚至過失,都帶有《說文》所指「相違」這一負面的意思。甲骨文多記錄神祇降災咎給人,古書亦多有降咎、降災的記載。《尚書.呂刑》:「降咎于苗」,指降災於苗民。《尚書.大禹謨》:「天降之咎」。總的而言,「
咎」是一極為抽象的會意字(關子尹)。
「
咎」字的甲骨文從「
夊」從「
人」,表示降下災禍,《合集》5477正:「隹(唯)娥咎王」,「
娥」是神祇名,表示娥降災給商王。
金文加從「
口」,成了從「
人」從「
各」。古文字加「
口」不加「
口」往往無別。「
咎」字也有疾病義,國差𦉜加「
疒」為意符,後世分化出「
𤷑」字專門表示疾病。金文表示疾病、災禍等不吉之事,國差𦉜:「母(毋)𤷑母(毋)殃」,表示無災無禍(許學仁1983、董珊2008)。又用作地名,四年咎奴蓸令戈:「咎奴」。「咎奴」《漢書.地理志》作「高奴」,戰國時屬於魏國,在今陝西省延安市東北。
戰國竹簡表示災禍,《上博竹書三.周易》簡25:「亡(無)咎」,意謂沒有災禍。《郭店簡.老子甲》簡5:「咎莫僉(險)唬(乎)谷(欲)得」,表示災禍沒有比想要得到更危險。《郭店簡.老子甲》簡38:「自遺咎也」,表示自己留下災禍。《老子》:「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又表示追究,《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9:「又(有)過鼎(則)咎」,表示有過錯就會被追究(劉釗)。又通假為「
陶」,《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3-34:「見叴(皋)陶之臤(賢)也」。「皋陶」是夏朝的賢臣。又通假為「
舅」,《上博竹書七.吳命》簡6:「咎(舅)生(甥)之邦」,表示親密如舅甥的友邦。
904 字
相關漢字: 夊,
人,
各,
娥,
口,
疒,
𤷑,
陶,
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