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單 (主部件) 共 8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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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 | ||||||||||||||||||
單 | 甲骨文用作族氏名、地名,如「東單」、「南單」、「西單」、「北單」是一些王族的氏族;如作為地名來說,就是一些王族的居住地(俞偉超)。金文用作國名,國姓是姬,其後以國名為姓氏,單伯鬲:「單伯(伯)邍父乍(作)中(仲)姞尊鬲。」「單伯」是單國君主,爵位是伯,「邍父」是單伯的名字,「鬲」是炊器,又是盛食物的器皿,全句意謂單伯邍父為仲姞鑄造了鬲。 戰國竹簡下加「口」旁為飾筆作「嘼」(即「獸」字所從),通假為「憚」,表示畏懼,《郭店簡.六德》簡16:「句(苟)淒(濟)夫人之善也,勞丌(其)股肱之力弗敢嘼(憚)也,危丌(其)死弗敢愛也,胃(謂)之[臣]。」「股肱」是大腿和胳膊,多用來比喻輔佐之臣,意謂如果能夠增益人之善德,勞役其手足之力也不怕,危及生命也不吝惜,這就叫臣。又通假為「鄲」,用作地名,《睡虎地秦簡.編年記》簡50壹:「攻邯單(鄲)。」「邯鄲」是古地名,即今河北省邯鄲市,春秋時是衛地,後屬晉。又通假為「戰」,表示打仗,《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簡62:「利單(戰)伐。」 漢帛書用作地名,《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第296行:「粱(梁)王在單父,以萬丈之城,百萬之守。」「單父」是春秋魯國邑名,故址在今山東省單縣南。又通假為「戰」,《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40行:「單(戰)朕(勝)於外,福生於內。」意謂在外打勝仗,國內便有福祥。《馬王堆.老子乙本》第207行:「夫茲(慈),以單(戰)則朕(勝),以守則固。」表示慈愛之德,施於戰爭,則會勝利,施於防守,則會穩固。 《說文》:「單,大也。从吅、𠦆,吅亦聲。闕。」段玉裁注:「當爲『大言也』,淺人刪『言』字。如『誣,加言也』,淺人亦刪『言』字。《爾雅》、《廣雅》說『大』皆無『單』,引伸爲『雙』之反對。」 | |||||||||||||||||
嘼 | 金文從「單」從「丙」從「口」,或只從「單」從「口」,季旭昇認為是「單」字的繁體。 《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簡22引《尚書.君奭》:「唯冒不嘼爯惪」,今本《尚書》作「惟冒丕單稱德」,裘錫圭云:「嘼在古文字中即單字繁文。」此外,郭沫若認為「嘼」是「獸」之省,戴家祥亦認為「嘼」、「獸」本為一字,按金文有用嘼為獸之例,姑備一說。 金文用為「獸」,表示狩獵。交鼎:「交從嘼(狩)」;又表示夷邦之首領,典籍作「酋」,小盂鼎:「執嘼一[人],隻(獲)聝百卅七聝。」 《說文》:「㹌也。象耳、頭、足厹地之形。古文嘼,下从厹。凡嘼之屬皆从嘼。」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嘼今多用畜者,俗書叚借而然。」又云:「凡畜養古作嘼養。」 | |||||||||||||||||
憚 | 金文見於中山王鼎。 古書用作本義,表示畏懼,如《論語.學而》:「過,則勿憚改」;亦引申為敬畏,《漢書.東方朔傳》:「諸侯憚」。 「憚」亦通作「彈」,表示動彈,如王實甫《西廂記》:「怕待動憚」。 | |||||||||||||||||
鄲 | 「鄲」金文用作地名,鄲孝子鼎:「鄲孝子台(以)庚寅之日,命鑄飤鼎鬲。」《漢書.地理志》列於沛郡之下,地在今河南鹿邑縣東南。《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鄲,孝景中元年康侯應以昌弟紹封。」顏師古注:「鄲,沛之縣也。音多。」或讀為「單」,用作國名,《春秋.莊公元年》:「夏單伯送王姬。」晉璽「鄲」讀為「單」,用作姓氏。 「戰」可通假為「鄲」,如《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須賈說穰侯章》第133行:「初時者,惠王伐趙,戰勝三粱(梁),拔邯戰,趙氏不割,而邯戰復歸。」「邯戰」即「邯鄲」,《戰國策.魏策三》:「初時惠王伐趙,戰勝乎三梁十萬之軍,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 傳世古書中「鄲」可通假為「但」,用作副詞,表示範圍,相當於「只」。《法言.淵騫》:「鄲聞以德詘人矣,未聞以德詘於人也。」佚名音義:「鄲,音丹,猶但也。或古鄲、但通用。亦音但,本或作但。」 | |||||||||||||||||
戰 | 金文從「單」從「戈」,「單」象狩獵或作戰用的工具,「戈」為兵器,兩者皆是作戰用的器具,故以「單」、「戈」表示戰鬥。《說文》:「戰,鬬也。从戈單聲。」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征戰,酓忎盤:「戰隻(獲)兵銅。」 金文或不從「單」而從「嘼」,「嘼」是「單」的繁體,與「單」義同。「單」亦是聲符。參見「嘼」。 | |||||||||||||||||
獸 | 獸字的甲骨文以及較早期的金文構形相同,均從「單」從「犬」,甲骨文或不從「單」而從「干」。郭沬若以為「獸」是狩獵之「狩」的初文,因為獸字從單從犬,兩者「均狩獵時所必用之物。」楊樹達亦認為「獸」本狩獵禽類之活動之稱,從犬者,獵必以犬為嚮導,故「狩」字亦從犬。「引申為所獵之禽之稱,動字引申為名字,此在文字中為數見不鮮之事矣。」金文後來增「口」,篆文承之。參見「單」。 甲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田獵,宰甫卣:「王來獸,自豆彔(麓)」。金文又用作人名。 《說文》:「獸,守備者。从嘼从犬。」 | |||||||||||||||||
鼉 | 「鼉」字甲骨文疑取其本義而用為動詞,即用鼉的意思(徐中舒)。如《合集》6163反:「不鼉」,意指不用鼉這種動物。另亦可用作地名,如《合集》38306:「才(在)鼉貞。」指在鼉地貞卜。 古人多用鼉皮製鼓,故金文中有「鼉鼓」一詞,以表示用揚子鰐魚皮製的鼓。如春秋郘鐘有「鼉鼓」一詞,《詩經.大雅.靈臺》:「鼉鼓逢逢」。此可與河南安陽殷墟侯家莊1217號大墓出土的鰐皮鼓實物互相參證。典籍所見「鼉」字或寫作從「魚」從「單」的「鱓」字,《大戴禮記.夏小正》:「二月,剝鱓以為鼓也。」 徐珂《清稗類鈔‧動物‧鼍》:「鼉,與鱷鱼為近屬,俗稱鼉龍,又曰豬婆龍。長二丈餘,四足,背尾鳞甲,俱似鱷魚,惟後足僅具半蹼。生於江湖,我國之特產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