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玉 (主部件) 共 14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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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 金文「玉」從「丨」貫三橫畫,三畫均等,形如楷書之「王」,與小篆形同。金文亦用作本義,表示玉石,如穆公鼎「易玉五品」、毛公鼎「玉環玉㻌」。 戰國文字為了與「王」字相區別,或加上一兩斜筆或點作區別符號,為後世隸楷字形所本。 古書中用本義的例子如《詩.秦風.終南》:「佩玉將將,壽考不亡。」《山海經.南山經》:「又東五百里,曰僕勾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草木,無鳥獸,無水。」 「玉」也表示美好的、珍貴的。清代俞樾《群經平議.爾雅》:「古人之詞,凡所甚美者,則以玉言之。《尚書》之『玉食』、《禮記》之『玉女』、《儀禮》之『玉飾』皆是也。」如《文選.宋玉〈神女賦〉》:「貌豐盈以莊姝兮,苞溫潤之玉顏。」 「玉」可形容晶瑩潔白。如《楚辭.離騷》:「駟玉虬以椉鷖兮,溘埃風余上征。」又比喻晶瑩潔白之物。如宋代黃庭堅〈念奴嬌〉:「萬里青天,姮娥何處,駕此一輪玉。」 「玉」還可作敬辭,用以尊稱別人的身體。如《國語.吳語》:「天王親趨玉趾,以心孤句踐,而又宥赦之。」《戰國策.趙策四》:「竊自恕,而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也,故願望見太后。」 | ||||||||||||||||
巫 | 甲骨文表示巫師,又是祭祀對象,《合集》32012:「帝(禘)于巫」,表示對巫進行禘祭。金文用作女子的字,齊巫姜簋:「齊巫姜乍(作)尊𣪕(簋)」。 春秋玉石文字表示巫師,《侯馬盟書》156:22:「巫覡祝史」。《國語.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戰國石刻文字表示巫師,《詛楚文.巫咸》:「大神巫咸」,《楚辭.離騷》:「巫咸將夕降兮」,王逸注:「巫咸,古神巫也。」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表示巫師,《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94正1:「男為見(覡),女為巫」。 | ||||||||||||||||
弄 | 璽文「玉」旁或省作「工」形,與《古文四聲韻》所收錄字形相同。 金文「弄」多用作器物的修飾語,用來形容把玩的寶器。君子之弄鼎:「君子之弄鼎。」又用作名詞,指寶玩、寶器。王乍[女丩]弄器蓋:「王乍(作)[女丩]弄。」又,晉璽用作姓氏。 秦簡「弄」指玩弄,《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69背:「盜者兌(銳)口,希(稀)須(鬚),善弄,手黑色。」全句描寫生肖屬鼠的盜賊,指他們是口部尖長的盜賊,鬚子稀疏,善於玩弄別人,手部呈黑色。《爾雅.釋言》:「弄,玩也。」 漢帛書讀作「寵」,指寵愛,《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227行:「弄(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全句指得寵和受辱都感到驚慌失措,重視身體好像重視大患一樣。 傳世文獻中「弄」仍用作本義,指玩弄,如「弄臣」即指為帝王所寵幸狎玩之臣。《史記.張丞相列傳》:「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全句指文帝估計丞相已經難為過鄧通,便命令使者帶着符節去召鄧通,並對丞相道歉說:「他是供我狎玩的臣子,你把他放了。」另,「弄」亦可指奏樂,《史記.司馬相如傳》:「[相如]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心說而好之」,指司馬相如到卓氏家中飲酒,撫琴,文君偷偷從門外窺看,心中喜悅而喜歡他。又用作樂曲,《韓非子.難三》:「且中期之所官,琴瑟也,弦不調,弄不明,中期之任也」,指中期所任的官職是主管音樂的,琴弦不諧調,樂曲不清明,是中期的責任。又用作樂曲單位,指樂曲的一段或一支,白居易《食飽》:「淺酌一盃酒,緩彈所弄琴。」又如《梅花三弄》則是因為主旋律會在古琴的不同音階上彈奏三次,所以取名「三弄」。 | ||||||||||||||||
玗 | 金文用作本義,𠭯[雨中]卣:「子易(賜)𠭯[雨中]玗一。」「𠭯[雨中]」是人名;意指君主賜了一塊玗給𠭯[雨中]。 「玗」又可寫作「㺮」。 | ||||||||||||||||
玨 |
| 金文作「瑴」,從二「玉」,「𣪊」省聲,與《說文》或體相合。噩侯鼎從「◎」(「𨐬」的初文),「𣪊」聲。(參季旭昇)金文中用作量詞,表示玉的單位。如西周中期夾簋:「易(賜)玉十又二瑴、貝廿朋。」 《說文》:「玨,二玉相合爲一珏。凡珏之屬皆从珏。瑴,玨或从𣪊。」古書中以「瑴」表示雙玉。如《左傳.莊公十八年》:「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四匹,非禮也。」杜預注:「雙玉為瑴。」陸德明釋文:「瑴,字又作珏。」《國語.魯語》:「公說,行玉二十瑴,乃免衛侯。」韋昭注:「雙玉曰瑴。」 | |||||||||||||||
珈 | 金文從「玉」,「加」聲,用作樂律術語,表示律學涵義之前綴,附於音階名之前,所修飾的音名音位不變(參張世超等、馬承源)。曾侯乙編鐘:「宣鐘之珈徵」,表示宣鐘律的徵音。 後世「珈」表示婦人的首飾,《說文》:「珈,婦人首飾。从玉加聲。《詩》曰:『副筓六珈。』」 | ||||||||||||||||
琅 | 金文從「玉」,「良」聲,表示形狀象珠的玉石。《說文》:「琅,琅玕,似珠者。从玉良聲。」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美玉,子黃尊:「琅九㞢(又)百」,「琅」即古書中的「琅玕」,是出產於西北的美玉。 | ||||||||||||||||
揚 |
| 「揚」字本義高舉,引伸為稱揚,古籍多見。《易.大有》象上傳:「君子以遏惡揚善」,虞注:「揚,舉也。」《儀禮.鄉射禮》「南揚弓」,鄭注:「揚,猶舉也。」引伸為稱揚,見《穀梁傳.僖公元年》「以其不足乎揚」,釋文:「揚,稱揚也。」另《詩.沔水》:「載飛載揚」與《說文》義近。 此外,「揚」與「對」組成「對揚」一詞,是金文中的習語。「對」、「揚」互訓,皆有稱頌之意。《廣雅.釋訓》:「對,揚也。」如盂卣:「盂對揚公休。」休盤:「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書.說命》:「敢對揚天子之休命。」《詩.江漢》:「對揚王休。」銘文或省稱「對」,如番生簋:「番生敢對天子休」;或省稱「揚」,守宮尊:守宮揚王休;亦有「對」、「揚」不連用,梁其鐘:「梁其敢對天子丕顯休揚」。參見「休」。 | |||||||||||||||
琱 | 金文用作本義,㝨盤:「戈琱胾」,指有雕飾的戈。文獻作「琱戈」、「彫戈」,《漢書.郊祀志》:「賜爾旂鸞黼黻琱戈」顏師古注:「琱戈,刻鏤之戈也。」《國語.晉語》:「彫戈」。又用作地名和姓氏,典籍作「周」。函王父簋之「琱㜏」,函王父匜作「周㜏」,可證「琱」、「周」通用(郭沫若)。即簋:「琱(周)宮」,即岐山下的周宮室(于豪亮)。 《說文》:「琱,治玉也。一曰石似玉。从玉周聲。」 | ||||||||||||||||
頊 |
| 林義光認為「頊」會一人謹慎地捧玉,虔敬之心見於顏面之形,本義是謹敬之貌。姑備一說。 金文或加從「止」(頊豳盨),周名輝認為金文頊豳盨的字形是從「玉」從「夒」。 金文表示取信,大克鼎:「頊于上下」。《風俗通.皇霸》引《尚書大傳》云:「頊者,信也。」上下取信,表示君臣相得(參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又用作人名。頊豳盨:「頊豳乍(作)旅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