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玉 (主部件) 共 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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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以絲線串繫數塊玉片之形,由三至五塊不等。本義是玉石。
甲骨文象以絲線串繫數塊玉片之形,由三至五塊不等。本義是玉石。王國維認為古制一繫五顆玉,兩繫為一「」,而甲骨從三橫之形為象徵性筆畫。「」或簡省豎筆之上下末端。參「」、「」。卜辭用作本義,表示祭品。
金文「」從「」貫三橫畫,三畫均等,形如楷書之「」,與小篆形同。金文亦用作本義,表示玉石,如穆公鼎「易玉五品」、毛公鼎「玉環玉㻌」。
戰國文字為了與「」字相區別,或加上一兩斜筆或點作區別符號,為後世隸楷字形所本。
古書中用本義的例子如《詩.秦風.終南》:「佩玉將將,壽考不亡。」《山海經.南山經》:「又東五百里,曰僕勾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草木,無鳥獸,無水。」
」也表示美好的、珍貴的。清代俞樾《群經平議.爾雅》:「古人之詞,凡所甚美者,則以玉言之。《尚書》之『玉食』、《禮記》之『玉女』、《儀禮》之『玉飾』皆是也。」如《文選.宋玉〈神女賦〉》:「貌豐盈以莊姝兮,苞溫潤之玉顏。」
」可形容晶瑩潔白。如《楚辭.離騷》:「駟玉虬以椉鷖兮,溘埃風余上征。」又比喻晶瑩潔白之物。如宋代黃庭堅〈念奴嬌〉:「萬里青天,姮娥何處,駕此一輪玉。」
」還可作敬辭,用以尊稱別人的身體。如《國語.吳語》:「天王親趨玉趾,以心孤句踐,而又宥赦之。」《戰國策.趙策四》:「竊自恕,而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也,故願望見太后。」
甲金文疑象巫師所執的巫具,因為巫具為巫師所使用,故以巫具代表巫師,本義是巫師。
徐中舒認為甲金文象兩玉交疊之形,玉在古代是靈物,古代的巫師用玉來獻祭神靈。所以用玉來代表巫師。鄒景蘅認為象兩「」器交疊之形。張日昇則認為象布策為筮之形,筮是巫師的道具,好比規矩是工匠的工具,所以許慎說「與工同意」。《說文》:「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褎舞形。與工同意。古者巫咸初作巫。凡巫之屬皆从巫。𠮎(𢍮),古文巫。」
甲骨文表示巫師,又是祭祀對象,《合集》32012:「帝(禘)于巫」,表示對巫進行禘祭。金文用作女子的字,齊巫姜簋:「齊巫姜乍(作)尊𣪕(簋)」。
春秋玉石文字表示巫師,《侯馬盟書》156:22:「巫覡祝史」。《國語.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戰國石刻文字表示巫師,《詛楚文.巫咸》:「大神巫咸」,《楚辭.離騷》:「巫咸將夕降兮」,王逸注:「巫咸,古神巫也。」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表示巫師,《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94正1:「男為見(覡),女為巫」。
從「」從「」(雙手),指以手把玩玉器,本義是玩賞。
金文從「」從「」(雙手),指以手把玩玉器,本義是玩賞。《說文》:「弄,玩也。从廾持玉。」
璽文「」旁或省作「」形,與《古文四聲韻》所收錄字形相同。
金文「」多用作器物的修飾語,用來形容把玩的寶器。君子之弄鼎:「君子之弄鼎。」又用作名詞,指寶玩、寶器。王乍[女丩]弄器蓋:「王乍(作)[女丩]弄。」又,晉璽用作姓氏。
秦簡「」指玩弄,《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69背:「盜者兌(銳)口,希(稀)須(鬚),善弄,手黑色。」全句描寫生肖屬鼠的盜賊,指他們是口部尖長的盜賊,鬚子稀疏,善於玩弄別人,手部呈黑色。《爾雅.釋言》:「弄,玩也。」
漢帛書讀作「」,指寵愛,《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227行:「弄(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全句指得寵和受辱都感到驚慌失措,重視身體好像重視大患一樣。
傳世文獻中「」仍用作本義,指玩弄,如「弄臣」即指為帝王所寵幸狎玩之臣。《史記.張丞相列傳》:「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全句指文帝估計丞相已經難為過鄧通,便命令使者帶着符節去召鄧通,並對丞相道歉說:「他是供我狎玩的臣子,你把他放了。」另,「」亦可指奏樂,《史記.司馬相如傳》:「[相如]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心說而好之」,指司馬相如到卓氏家中飲酒,撫琴,文君偷偷從門外窺看,心中喜悅而喜歡他。又用作樂曲,《韓非子.難三》:「且中期之所官,琴瑟也,弦不調,弄不明,中期之任也」,指中期所任的官職是主管音樂的,琴弦不諧調,樂曲不清明,是中期的責任。又用作樂曲單位,指樂曲的一段或一支,白居易《食飽》:「淺酌一盃酒,緩彈所弄琴。」又如《梅花三弄》則是因為主旋律會在古琴的不同音階上彈奏三次,所以取名「三弄」。
金文從「」從「」從一圓圈(◎),「」是聲符,圓圈象玉之形,本義是似玉的美石。
金文從「」從「」從一圓圈(◎),「」是聲符,圓圈象玉之形,本義是似玉的美石。小篆簡化為從「」從「」。《說文》:「玗,石之似玉者。从玉,于聲。」《淮南子.墬形訓》:「東方之美者,有醫毋閭之珣玗琪焉。」「醫毋閭」為山名,位於遼東;「珣玗琪」是玉名,段玉裁:「珣玗琪合三字為玉名。單言珣者,玉器也;單言琪者,弁飾也;單言玗者,美石也。」古代又以「玗琪」為玉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肉、珠樹、文玉樹、玗琪樹。」郭璞注:「玗琪,赤玉屬也。」「視肉」是古代傳說中的獸名;「文玉」是五彩的玉;視肉、珠樹、文玉樹和玗琪樹都是古代傳說中的動植物。
金文用作本義,𠭯[雨中]卣:「子易(賜)𠭯[雨中]玗一。」「𠭯[雨中]」是人名;意指君主賜了一塊玗給𠭯[雨中]。
」又可寫作「」。
甲骨文從二「」或二「」,像兩串玉之形。金文作「」,從二「」,「𣪊」省聲,與《說文》或體相合。
甲骨文從二「」或二「」,像兩串玉之形。殷商以玉、貝為貨幣,並以物貫串。二繫玉為一「」,二繫貝為一「」。(王國維)較大的、較貴重的玉以兩件配成一對,可稱「」;兩串較小的、零散的玉配成一對,也可稱為「」。(姚萱)
金文作「」,從二「」,「𣪊」省聲,與《說文》或體相合。噩侯鼎從「」(「𨐬」的初文),「𣪊」聲。(參季旭昇)金文中用作量詞,表示玉的單位。如西周中期夾簋:「易(賜)玉十又二瑴、貝廿朋。」
《說文》:「玨,二玉相合爲一珏。凡珏之屬皆从珏。瑴,玨或从𣪊。」古書中以「」表示雙玉。如《左傳.莊公十八年》:「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四匹,非禮也。」杜預注:「雙玉為瑴。」陸德明釋文:「瑴,字又作珏。」《國語.魯語》:「公說,行玉二十瑴,乃免衛侯。」韋昭注:「雙玉曰瑴。」
金文從「」,「」聲,用作樂律術語,表示律學涵義之前綴,附於音階名之前,所修飾的音名音位不變(參張世超等、馬承源)。曾侯乙編鐘:「宣鐘之珈徵」,表示宣鐘律的徵音。
後世「」表示婦人的首飾,《說文》:「珈,婦人首飾。从玉加聲。《詩》曰:『副筓六珈。』」
金文從「」,「」聲,表示形狀象珠的玉石。《說文》:「琅,琅玕,似珠者。从玉良聲。」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美玉,子黃尊:「琅九㞢(又)百」,「」即古書中的「琅玕」,是出產於西北的美玉。
金文揚字形體多變,多從丮從玉從昜,像人捧玉拱立,作奉獻敬揚之狀,引伸為稱揚、稱頌之意。
金文揚字形體多變,多從丮從玉從昜,像人捧玉拱立,作奉獻敬揚之狀,引伸為稱揚、稱頌之意。《廣雅.釋詁》:「揚,稱也。」揚字從「」,有高舉之義,《說文》:「飛舉也,从手,昜聲。」《說文》所言,當有所本。而「」亦有高舉之意,同時表聲。揚字或從日從玉從丮,日乃昜字省文;或從丮從昜;或從玉從丮;或只從丮;甚或以「」字代替;後來又有從宀從昜之例。由於昜、陽、揚音同形近,三者作稱揚、稱頌解時互通。參見「」、「」、「」字。
」字本義高舉,引伸為稱揚,古籍多見。《易.大有》象上傳:「君子以遏惡揚善」,虞注:「揚,舉也。」《儀禮.鄉射禮》「南揚弓」,鄭注:「揚,猶舉也。」引伸為稱揚,見《穀梁傳.僖公元年》「以其不足乎揚」,釋文:「揚,稱揚也。」另《詩.沔水》:「載飛載揚」與《說文》義近。
此外,「」與「」組成「對揚」一詞,是金文中的習語。「」、「」互訓,皆有稱頌之意。《廣雅.釋訓》:「對,揚也。」如盂卣:「盂對揚公休。」休盤:「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書.說命》:「敢對揚天子之休命。」《詩.江漢》:「對揚王休。」銘文或省稱「」,如番生簋:「番生敢對天子休」;或省稱「」,守宮尊:守宮揚王休;亦有「」、「」不連用,梁其鐘:「梁其敢對天子丕顯休揚」。參見「」。
金文從「」,「」亦聲,「」象刻有花紋之玉器,「」的本義是雕刻、雕飾、玉琱。
金文從「」,「」亦聲,「」象刻有花紋之玉器,「」的本義是雕刻、雕飾、玉琱。
金文用作本義,㝨盤:「戈琱胾」,指有雕飾的戈。文獻作「琱戈」、「彫戈」,《漢書.郊祀志》:「賜爾旂鸞黼黻琱戈」顏師古注:「琱戈,刻鏤之戈也。」《國語.晉語》:「彫戈」。又用作地名和姓氏,典籍作「」。函王父簋之「琱㜏」,函王父匜作「周㜏」,可證「」、「」通用(郭沫若)。即簋:「琱(周)宮」,即岐山下的周宮室(于豪亮)。
《說文》:「琱,治玉也。一曰石似玉。从玉周聲。」
」表示謹敬的樣子。
」從「」,「」聲,表示謹慎敬畏的樣子。《廣韻》:「頊,謹敬皃。」
林義光認為「」會一人謹慎地捧玉,虔敬之心見於顏面之形,本義是謹敬之貌。姑備一說。
金文或加從「」(頊豳盨),周名輝認為金文頊豳盨的字形是從「」從「」。
金文表示取信,大克鼎:「頊于上下」。《風俗通.皇霸》引《尚書大傳》云:「頊者,信也。」上下取信,表示君臣相得(參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又用作人名。頊豳盨:「頊豳乍(作)旅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