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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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神主牌位之形。
關於「」字之釋形說法甚多,未有定論。一說認為設杆以祭天,以象徵神祇(丁山)。二說象神主牌位形,如徐中舒:「象以木表或石柱為神主之形。」「」下數點象祭祀拜禱時灌酒之狀(姚孝遂)。沒有數點之「」與「」初本同字,後分化為二,甲骨文表示神主,又用為祭名。參見「」。
金文皆用作人名、族氏名。在簡帛文獻中,「」多寫作「」,表示顯示,《馬王堆.老子甲本》:「邦利器不可以視人」,《老子乙本》作「邦利器不可以示人」,「」、「」古韻相同,《漢書》亦多以「」為「」,古字通用。
《說文》:「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凡示之屬皆从示。𥘅,古文示。」
甲金文從「」,「」聲。古「」、「」一字,「」表示停止,「」字會祭祀永續,香火不斷之意。
甲金文從「」從「」,「」是聲符。古「」、「」一字,「」可表示完畢、停止,許慎認為「」字會祭祀永續,香火不斷之意。《說文》:「祀,祭無已也。从示巳聲。禩,祀或从異。」
甲骨文表示年,商代末期以五種祀典對先王先妣輪流祭祀一次大約需要三百六十日,與一年的日數相當,所以用「」來表示一年。《爾雅.釋天》:「載,歲也。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合集》37836:「隹(唯)王二祀」。又表示祭祀,《合集》9658:「祀岳」。金文表示祭祀,天亡簋:「王祀于天室。」中山王圓壺:「鄉(饗)祀先王。」西周銘文有沿用商代習慣稱祀,大盂鼎:「隹(惟)王廿又三祀。」《尚書.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
甲骨文從「」從「」,「」象神主牌位,「」象宗廟,「」指放置神主的宗廟(李孝定)。
甲骨文從「」從「」,「」象神主牌位,「」象宗廟,「」指放置神主的宗廟(李孝定)。
甲骨文表示祖廟,「大乙宗」,即專門祭祀大乙的宗廟。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宗廟,士父鐘:「用亯(享)于宗」。師𤸫簋:「用亯孝于宗室」。又表示先祖之神靈,虘鐘:「用亯(享)大宗」。
戰國竹簡通讀為「」,《上博楚竹書二.容成氏》:「於是乎九邦畔(叛)之:豐、鎬、……宗」,地名,在河南嵩縣北(王輝)。《詩.大雅.文王有聲》:「既伐于崇,作邑于豐」。
《說文》:「宗,尊祖廟也。从宀从示。」段玉裁注:「宗从宀从示,示謂神也,宀謂屋也。从宀示。會意。」
」從「」(象神主牌)從「」,會祭祀地主之意,本義是土地之神。
金文「」從「」從「」從「」,與《說文》古文形同。從「」的字與祭祀有關,「」會對地主的祭祀之意(馬敍倫、沈培),本義是土地之神(許慎)。古人在神社之處往往種有樹木,即所謂社樹,故社字古文加注意旁「」(李家浩)。《說文》:「社,地主也。从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爲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𥙭,古文社。」《白虎通.社稷》:「社者,土地之神也。」
學者或認為「」是古「」字(郭沫若、戴家祥、王慎行),戴家祥、王慎行還認為「」、「」、「」古本一字,是一字之異體。典籍中「」、「」、「」互為異文,然而除了甲骨文「」字有用作「」外,古文字中三字用法有別。
金文「社稷」表示國家,中山王鼎:「社稷其庶虖(乎)﹗」《爾雅.釋言》:「庶,幸也。」(張政烺)《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白虎通.社稷》:「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廣博,不可徧敬也。五穀眾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穀之長,故封稷而祭之也。」
礿
金文與小篆字形相同,從「」,「」聲。「礿」是祭名,乃夏商周三朝在宗廟裏舉行的一種祭祀儀式。
金文與小篆字形相同,從「」,「」聲。「礿」是祭名,乃夏商周三朝在宗廟裏舉行的一種祭祀儀式。《禮記.王制》:「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鄭玄注:「此蓋夏殷之祭,周則改之,春曰祠,夏曰礿。」《周禮》:「礿,宗廟之夏祭也。」換言之,「礿」是夏代和商代春天的祭禮,到了周代則指夏天的祭禮。《說文》:「礿,夏祭也。從示,勺聲。」「礿」所用的祭品不多,以菜蔬為祭品。孔穎達疏《禮記》:「春曰礿者,皇氏云:『礿,薄也。』春物未成,其祭品鮮薄也。孫炎云:『礿者,新菜可礿。』」意指春天時,農作物未有收成,所以祭品微薄,只以剛成熟的菜蔬為祭品。
甲骨文未見「礿」字,學者多認為甲骨文以「」為「礿」(參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葉玉森、吳其昌亦持此說),亦用作祭名。
金文泛指祭祀,我鼎:「延礿𠭥二女(母)。」「」即繼續;「二母」指上一句銘文提及的妣乙和妣癸;「𠭥」亦是祭名;這句指繼續對妣乙和妣癸進行礿祭和𠭥祭。
傳世文獻中,「礿」與「」通。《集韻》:「礿,《說文》:『夏祭也。』或作『禴』。」陸德明《經典釋文》:「礿,本或作禴。」《詩經.小雅.天保》:「禴祠烝嘗,于公先王。」鄭玄注《禮記》引此作:「《詩.小雅》曰:『礿祠烝嘗,于公先王。』」「」為春祭;「礿」為夏祭;「」為秋祭;「」為冬祭;這句意謂一年四季分別以四種祭禮在祖廟裏祭祀先公先王。
在金文中,「」通作祈求的「」。但在傳世文獻中則常解作「」。
金文從「」,「」聲。史牆盤:「寒祁上下」,「」通假作「」,表示祈禱求福,全句表示向天地上下的神祗祈禱求福(參馬承源)。在傳世文獻中,「」常解作「」。《小爾雅‧廣詁》:「祁,大也。」《尚書‧君牙》:「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孔傳:「冬大寒。」
《說文》:「祁,太原縣。从邑,示聲。」」
甲金文從「」(象神主牌)從「」從「」(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 ,或從「」,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本義是祝禱、祝告,又指主持祭祀的人,今日的廟宇中仍有「廟祝」。
甲金文從「」(象神主牌)從「」從「」(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 ,或從「」,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本義是祝禱、祝告,又指主持祭祀的人,今日的廟宇中仍有「廟祝」。
甲骨文或不從「」,不從「」的「」字與「」字的區別在於「」的人形是跪坐的,「」的人形是站立的(姚孝遂)。或在「」上畫出「」和口液形,活現祝禱之念念有詞,多費口舌。金文後來把「」所從的跪坐人形(「」)直接寫作從站立人形的「」。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祝禱、祭禱,《合集》13926:「祝于母庚」,《合集》2570:「祝于母」,表示向母庚祝禱。此外,裘錫圭認為「」字除了以鬼神為對象外,還有以活人為對象的、意義近於「」的用例。《合集》20966:「八日庚午又(有)祝方曰:才(在)……」,「祝方曰」即告訴方。
金文表示祝禱,小盂鼎:「王各(格)廟,祝。」又表示主持祝禱的官,長甶盉:「即井白(伯)、大(太)祝射。」表示與井伯、太祝一起射箭。
戰國竹簡通假作「」,表示關係親密,感情深厚,《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16:「上下和且祝(篤)」,表示上下和諧,而且非常親密。簡33:「不親則不敬,不和則不篤,不義則不服。」 「不和則不篤」即「不和則不親」(沈培)。
《說文》:「祝,祭主贊詞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兌省。《易》曰:『兌爲口爲巫。』」段玉裁注:「此以三字㑹意。謂以人口交神也。」
金文從「」,「」聲,表示神靈保祐。
金文「」所從的「」不從「」而從「」。金文用作本義,蔡侯盤:「祐受母(毋)已」,意謂受到神靈保祐,沒有止境。《說文》:「祐,助也。从示右聲。」
金文從「」,「」聲。「」象用來切肉、載肉的架子(即「」),陳肉在俎上獻祭,是古代的一種祀典,故從「」。本義疑為置肉於俎上以祭。後假借為「」,表示祖先。
金文從「」,「」聲。「」象用來切肉、載肉的架子(即「」),陳肉在俎上獻祭,是古代的一種祀典,故從「」。本義疑為置肉於俎上以祭。後假借為「」,表示祖先。
金文表示祖先,䜌書缶:「以祭我皇祖」。中山王鼎:「先祖」。又表示祖父,叔尸鐘:「用亯于其皇祖皇妣,皇母皇考。」指祭享美好的祖父、祖母和先母、先父。
戰國竹簡用作人名,《上博竹書三.彭祖》簡1:「彭祖曰」。「彭祖」是傳說中的古代養生家,活了七、八百歲。又通假為「」,表示詛咒、咒駡,《上博竹書六.競公瘧》簡10:「夫婦皆祖(詛)」。
《說文》:「祖,始廟也。从示,且聲。」
」表示大福。
」金文從「」,「」聲,表示福也。金文用作本義,曾子簠:「則永祜福」。祜、福同義連文。《爾雅.釋詁》:「祜,福也。」又通假為「」,是盛載黍稷稻粱的食器,白其父簠:「白(伯)其父慶乍(作)旅祜(簠)」。
《說文》:「祜,上諱。」徐鉉等曰:「此漢安帝名也。福也。當从示,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