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鼎 (主部件) 共 7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
則 | 戰國竹簡「鼎」往往寫作「貝」,為小篆所本。今天「則」字中的「貝」其實是古文字「鼎」的訛寫。竹簡「鼎」形或簡為「目」形,下加二橫為簡化符號。 金文表示使遵守法則,師詢簋:「不(丕)顯文武,膺受天令(命),亦則殷民。」意謂顯赫的周文王、武王,承受天命,使殷商遺民遵守周朝的法則。又用作連詞,中山王方壺:「辭禮敬則賢人至」。又表示鑄刻、記載,𠫑羌鐘:「明則之于銘」,意謂明晰地刻畫在銘文中。 戰國竹簡用作連詞,《郭店簡.五行》簡6:「[不]安則不藥(樂),不藥(樂)則亡(無)惪(德)。」《郭店簡.五行》簡29:「和則樂,樂則又(有)惪(德)。」《郭店簡.尊德義》簡33:「不忠則不信」。《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7:「則民慎於言而謹於行」。《上博竹書二.從政甲》簡7:「不敬則事亡(無)城(成)」。《上博竹書七.武王踐阼》簡14:「敬勝怠則吉」。《清華簡一.耆夜》簡11:「母(毋)巳(已)大藥(樂),則終以康,康藥(樂)而母(毋)忘(荒),是隹(惟)良士之䢍䢍。」 漢帛書通假為「測」,《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道原》第170行:「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則(測)也。」 | ||||||||||||||||||||||||
貞 | 有外國學者指出卜辭「貞」字並非如《說文》所言是「卜問」的意思,而是校驗、校證、試驗(test)的意思。 早期甲骨文借「鼎」字為「貞」字,因為「鼎」、「貞」的讀音十分接近,後來在「鼎」上加上「卜」,以表示占卜。又「鼎」形之簡化與「貝」字形近,故後世漸訛為從「卜」從「貝」的「貞」字。 金文有時又用「貞」字來表示「鼎」,指食器。簡言之、甲骨「貞」、「鼎」(即寫作「鼎」的「貞」字)多表示貞卜,而金文「貞」字多表示食器之「鼎」,亦有用作人名。 「貞」、「鼎」、「鼒」形近易訛,參見「鼎」、「鼒」。 | ||||||||||||||||||||||||
員 | 古文字從「鼎」之字往往訛為「貝」,為小篆所本。金文上部所從的圓形中間或加一點,訛變為「日」,參𨾊弔𣪕。 後來「員」用來表示人員,故加「囗」為意符分化出「圓」專門表示圓形,「囗」也是由圓圈變來的。 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用作人名,員鼎:「王獸(狩)……王令員執犬」。戰國竹簡讀作「損」,表示損傷,《郭店楚簡.老子乙》簡3:「為道者日員(損)」。又通假為「云」,表示說,《郭店楚簡.緇衣》簡9:「《寺(詩)》員(云)」,「《詩》云」即「《詩》說」。 漢帛書用作本義,讀為天圓地方之「圓」,《馬王堆.却穀食氣》第6行:「員(圓)者天也。」 《說文》:「員,物數也。从貝,囗聲。凡員之屬皆从員。𪔅,籒文从鼎。」 | ||||||||||||||||||||||||
鼎 | 「鼎」的下部本來不構成獨立部件,戰國文字為了較容易記憶,故寫作「火」形。另亦有以兩畫省略「鼎」字下部的字形,參見《郭店簡.老子甲》簡35。 甲骨文「鼎」用作本義,《合集》31000:「新異鼎」,指新鑄的優異的鼎(劉興隆)。另,字又用作動詞,或指以鼎盛載,《合集》30997:「其鼎用三玉、犬、羊。」甲骨文常見「鼎龍」一詞,《合集》6484正:「鼎龍。」于省吾以為「鼎」讀作「當」,指現在;「龍」讀作「寵」,指寵祐,全句指現在能得上天之寵祐。 金文用作本義,毛乍寶鼎:「毛乍(作)寶鼎。」羕陵公戈:「獻鼎之歲。」另,金文「鼎」或用作「貞」,利𣪕:「珷征商,隹(唯)甲子朝,歲鼎(貞)克䎽(聞),夙又(有)商。」「歲貞」指歲星正在其位,屬一種吉兆,利於征伐。銘文全句指武王征伐商國,甲子日的早晨,能夠聽聞歲星正在其位,迅速佔有了商地(王輝)。張政烺認為利𣪕文例「鼎」用作「當」,指歲星正當南天,姑備一說。金文「鼎」又用作人名,鼎乍父乙甗:「鼎乍(作)父乙尊彝。」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包山楚簡》簡254:「一鼎。」另,字又用作「則」,《郭店簡.老子甲》簡35:「勿(物)壯鼎(則)老。」 | ||||||||||||||||||||||||
鼏 | 古書記載「鼏」用白茅草編織而成,長的白茅便捆縛其根,短的白茅便編連其中央,織成蓋子。《儀禮.公食大夫禮》:「鼏若束若編」,鄭玄注:「凡鼎鼏蓋以茅為之,長則束本,短則編其中央。……古文鼏作密。」 金文「鼏」假借為「密」、「宓」或「謐」,表示安寧,國差𦉜:「鼏(密)靜安寍」,意指靜謐安寧,即平靜安寧。秦公簋:「鼏(密)宅禹蹟」,意謂安居於大禹所到之處。相傳夏禹治水,足跡遍於九州,所以中國的疆土又稱為「禹跡」。《詩.周頌.昊天有成命》毛亨傳:「密,寧也。」《說文》:「宓,安也。」段玉裁注:「此字經典作密,密行而宓廢矣。」安寧義今多用「謐」來表示。 金文「鼏」又用作人名,叔鼏鬲:「叔鼏乍(作)己白(伯)父丁寶尊彝」,意謂叔鼏為己伯父丁鑄造了寶貴的禮器。 漢簡借「密」為「鼏」,表示鼎蓋,《武威漢簡.甲本特牲》簡9:「舉鼎密(鼏),告潔。」「密」字傳世本《儀禮.特牲饋食禮》作「鼏」,全句意謂掀起鼎蓋,禀告主人鼎內潔淨(參彭林)。 「鼏」引申可指覆蓋酒尊的布巾,古時如果禮器沒有蓋子,便用粗布巾來覆蓋。《禮記.禮器》:「犧尊疏布鼏」,孔穎達疏:「疏布鼏者,疏,麤也。鼏,覆也。謂郊天時以麤布為巾以覆尊也。」「犧尊」即牛形尊,意謂牛形尊用粗布巾覆蓋,作為蓋子。馬衡《中國金石學概要》:「凡禮器之無蓋者,則覆之以布,是謂之鼏。」 | ||||||||||||||||||||||||
鼒 | 鼒從「才」聲,由於音近通假,「鼒」又解作「才」,同「在」,如段簋:「王鼒(在)畢烝」,記載十一月,周王在畢地舉行烝祭。《周禮.大宗伯》:「以烝冬享先王」,所記相合。 此外,梁十九年鼎:「擇吉金,鑄 □ 一。」「□」從月從才,於鑄字之後,為鼎之異名,與「鼒」同,係三晉文字之異寫(黃盛璋)。 | ||||||||||||||||||||||||
贙 | 周法高則以為「贙」、「虤」、「甗」三字音皆相近,故「贙」可假為「甗」(參見「甗」),姑備一說。 按兩說皆認為「贙」可讀作「甗」,炊器。「獻」、「甗」應是「鬳」一字之分化(參見「鬳」)。此外,金文「贙」字暫只一見,且作人名用,非用作器物名字,故認為「贙」為器名之說仍有商榷餘地。 古從鼎之字後多訛從貝,許慎據小篆字形釋「贙」字曰:「贙,分別也。从虤對爭貝。」其說可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