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鼎 (主部件) 共 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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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從「」從「」,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畫文字,作為法則。本義是法則。
金文從「」從「」,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畫文字,作為法則。本義是法則。《左傳.昭公六年》:「鄭人鑄刑書」,杜預注:「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字至今保留這一原義,但也被假借為虛詞的「」。《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𠟻,古文則。𠞋,亦古文則。𠟭,籒文則从鼎。」
戰國竹簡「」往往寫作「」,為小篆所本。今天「」字中的「」其實是古文字「」的訛寫。竹簡「」形或簡為「」形,下加二橫為簡化符號。
金文表示使遵守法則,師詢簋:「不(丕)顯文武,膺受天令(命),亦則殷民。」意謂顯赫的周文王、武王,承受天命,使殷商遺民遵守周朝的法則。又用作連詞,中山王方壺:「辭禮敬則賢人至」。又表示鑄刻、記載,𠫑羌鐘:「明則之于銘」,意謂明晰地刻畫在銘文中。
戰國竹簡用作連詞,《郭店簡.五行》簡6:「[不]安則不藥(樂),不藥(樂)則亡(無)惪(德)。」《郭店簡.五行》簡29:「和則樂,樂則又(有)惪(德)。」《郭店簡.尊德義》簡33:「不忠則不信」。《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7:「則民慎於言而謹於行」。《上博竹書二.從政甲》簡7:「不敬則事亡(無)城(成)」。《上博竹書七.武王踐阼》簡14:「敬勝怠則吉」。《清華簡一.耆夜》簡11:「母(毋)巳(已)大藥(樂),則終以康,康藥(樂)而母(毋)忘(荒),是隹(惟)良士之䢍䢍。」
漢帛書通假為「」,《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道原》第170行:「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則(測)也。」
」字假借「」來表示,後來加「」(象卜兆)為意符,專門表示貞卜的「」。
」字假借「」來表示,後來加「」(象卜兆)為意符,專門表示貞卜的「」。《說文》:「貞,卜問也。从卜,貝以爲贄。一曰鼎省聲。京房所說。」
有外國學者指出卜辭「」字並非如《說文》所言是「卜問」的意思,而是校驗、校證、試驗(test)的意思。
早期甲骨文借「」字為「」字,因為「」、「」的讀音十分接近,後來在「」上加上「」,以表示占卜。又「」形之簡化與「」字形近,故後世漸訛為從「」從「」的「」字。
金文有時又用「」字來表示「」,指食器。簡言之、甲骨「」、「」(即寫作「」的「」字)多表示貞卜,而金文「」字多表示食器之「」,亦有用作人名。
」、「」、「」形近易訛,參見「」、「」。
甲金文上從圓形(「」的初文,亦是「」的聲符,以◎表示),下從「」,鼎是古代的食器、祭器,鼎口多是圓的,故置圓形於鼎上,以會圓形之意,本義是圓形(林義光)。圓圈形和「」字都是「」的初文。
甲金文上從圓形(「」的初文,亦是「」的聲符,以◎表示),下從「」,鼎是古代的食器、祭器,鼎口多是圓的,故置圓形於鼎上,以會圓形之意,本義是圓形(林義光)。圓圈形和「」字都是「」的初文。
古文字從「」之字往往訛為「」,為小篆所本。金文上部所從的圓形中間或加一點,訛變為「」,參𨾊弔𣪕。
後來「」用來表示人員,故加「」為意符分化出「」專門表示圓形,「」也是由圓圈變來的。
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用作人名,員鼎:「王獸(狩)……王令員執犬」。戰國竹簡讀作「」,表示損傷,《郭店楚簡.老子乙》簡3:「為道者日員(損)」。又通假為「」,表示說,《郭店楚簡.緇衣》簡9:「《寺(詩)》員(云)」,「《詩》云」即「《詩》說」。
漢帛書用作本義,讀為天圓地方之「」,《馬王堆.却穀食氣》第6行:「員(圓)者天也。」
《說文》:「員,物數也。从貝,囗聲。凡員之屬皆从員。𪔅,籒文从鼎。」
」甲金文象三足兩耳的圓鼎,是古代煮食、盛載食物用的器皿,甲骨文常借用為貞問之「」。
」字甲金文象鼎形,由於鼎的種類繁多,因此字形也有各種寫法。春秋時期「」字上部漸漸接近「」形,《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澤,螭魅蝄蜽,莫能逢之,以協承天休。《易》卦:巽木於下者爲鼎,象析木以炊也。籒文以鼎爲貞字。凡鼎之屬皆从鼎。」古「」、「」、「」字形相近,參見「」、「」、「」。
」的下部本來不構成獨立部件,戰國文字為了較容易記憶,故寫作「」形。另亦有以兩畫省略「」字下部的字形,參見《郭店簡.老子甲》簡35。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31000:「新異鼎」,指新鑄的優異的鼎(劉興隆)。另,字又用作動詞,或指以鼎盛載,《合集》30997:「其鼎用三玉、犬、羊。」甲骨文常見「鼎龍」一詞,《合集》6484正:「鼎龍。」于省吾以為「」讀作「」,指現在;「」讀作「」,指寵祐,全句指現在能得上天之寵祐。
金文用作本義,毛乍寶鼎:「毛乍(作)寶鼎。」羕陵公戈:「獻鼎之歲。」另,金文「」或用作「」,利𣪕:「珷征商,隹(唯)甲子朝,歲鼎(貞)克䎽(聞),夙又(有)商。」「歲貞」指歲星正在其位,屬一種吉兆,利於征伐。銘文全句指武王征伐商國,甲子日的早晨,能夠聽聞歲星正在其位,迅速佔有了商地(王輝)。張政烺認為利𣪕文例「」用作「」,指歲星正當南天,姑備一說。金文「」又用作人名,鼎乍父乙甗:「鼎乍(作)父乙尊彝。」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包山楚簡》簡254:「一鼎。」另,字又用作「」,《郭店簡.老子甲》簡35:「勿(物)壯鼎(則)老。」
金文從「」從「」,「」亦是聲符。象鼎上有蓋子。本義是鼎上的覆蓋物,即鼎的蓋子。
金文從「」,「」亦聲,「」或省為「」,象鼎上有蓋子。本義是鼎上的覆蓋物,段玉裁改《說文》為:「鼏,鼎覆也。从鼎、冖。冖亦聲。」注云:「古者覆巾謂之幎,鼎葢謂之鼏,而《禮經》時亦通用。」「」與「」、「」、「」相通。
古書記載「」用白茅草編織而成,長的白茅便捆縛其根,短的白茅便編連其中央,織成蓋子。《儀禮.公食大夫禮》:「鼏若束若編」,鄭玄注:「凡鼎鼏蓋以茅為之,長則束本,短則編其中央。……古文鼏作密。」
金文「」假借為「」、「」或「」,表示安寧,國差𦉜:「鼏(密)靜安寍」,意指靜謐安寧,即平靜安寧。秦公簋:「鼏(密)宅禹蹟」,意謂安居於大禹所到之處。相傳夏禹治水,足跡遍於九州,所以中國的疆土又稱為「禹跡」。《詩.周頌.昊天有成命》毛亨傳:「密,寧也。」《說文》:「宓,安也。」段玉裁注:「此字經典作密,密行而宓廢矣。」安寧義今多用「」來表示。
金文「」又用作人名,叔鼏鬲:「叔鼏乍(作)己白(伯)父丁寶尊彝」,意謂叔鼏為己伯父丁鑄造了寶貴的禮器。
漢簡借「」為「」,表示鼎蓋,《武威漢簡.甲本特牲》簡9:「舉鼎密(鼏),告潔。」「」字傳世本《儀禮.特牲饋食禮》作「」,全句意謂掀起鼎蓋,禀告主人鼎內潔淨(參彭林)。
」引申可指覆蓋酒尊的布巾,古時如果禮器沒有蓋子,便用粗布巾來覆蓋。《禮記.禮器》:「犧尊疏布鼏」,孔穎達疏:「疏布鼏者,疏,麤也。鼏,覆也。謂郊天時以麤布為巾以覆尊也。」「犧尊」即牛形尊,意謂牛形尊用粗布巾覆蓋,作為蓋子。馬衡《中國金石學概要》:「凡禮器之無蓋者,則覆之以布,是謂之鼏。」
」指小鼎,一說歛口的鼎。
金文「」字從「」,「」聲。「」指小鼎,一說歛口的鼎。《說文》:「鼎之圜掩上者。从鼎才聲。《詩》曰:『鼐鼎及鼒。』鎡,俗鼒从金从兹。」「」之俗寫參「」。《詩.絲衣》:「鼐鼎及鼒」毛傳曰:「大鼎謂之鼐,小鼎謂之鼒。」《爾雅·釋器》:「鼎絕大謂之鼐,圜掩上謂之鼒。」郭璞:「鼎斂上而小口。」《玉篇》:「小鼎也。」「」作為鼎,金文多見,如王乍康季鼎:「王乍康季寶尊鼒」。
鼒從「」聲,由於音近通假,「」又解作「」,同「」,如段簋:「王鼒(在)畢烝」,記載十一月,周王在畢地舉行烝祭。《周禮.大宗伯》:「以烝冬享先王」,所記相合。
此外,梁十九年鼎:「擇吉金,鑄 □ 一。」「」從月從才,於鑄字之後,為鼎之異名,與「」同,係三晉文字之異寫(黃盛璋)。
金文「」,上從「」下從「」,疑即「」之異文(陳秉新)。鬳上形如「」,下形如「」,是古代烹飪器。
金文「」,上從「」下從「」,疑即「」之異文(陳秉新)。鬳上形如「」,下形如「」,是古代烹飪器。疑「」為「」之異文,理由有二。構形方面,許慎訓「」謂:「鬳,鬲屬。从鬲虍聲。」金文「」或不從鬲而類化從鼎,而贙字金文從虤從鼎。另外,聲韻方面,虎,曉紐,魚部;鬳(獻),疑紐,元部。曉疑均屬牙音,魚元通轉。虤與鬳(獻)為雙聲疊韻,古音近。
周法高則以為「」、「」、「」三字音皆相近,故「」可假為「」(參見「」),姑備一說。
按兩說皆認為「」可讀作「」,炊器。「」、「」應是「」一字之分化(參見「」)。此外,金文「」字暫只一見,且作人名用,非用作器物名字,故認為「」為器名之說仍有商榷餘地。
古從鼎之字後多訛從貝,許慎據小篆字形釋「」字曰:「贙,分別也。从虤對爭貝。」其說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