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木 (主部件) 共 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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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樹木枝葉上竦,根株下垂之形。本義是樹木。
甲金文象樹木,上象枝,下象根。《說文》:「木,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凡木之屬皆从木。」按以「」訓「」為聲訓。另「」字實不從「」,王筠《說文釋例》:「木下云从『屮』,非也。必从具義,乃可云从。『屮』與『木』上半形相似耳,以『木』从『屮』,於義何居?木固全體象形字也。」「」形與「」形在古文字偏旁中經常互用,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指樹木,《合集》5749:「埶(藝)木」,指種植樹木。「」又用作地名與方國名,如《合集》37789:「王田木」,指王在木地田獵。《合集》33193:「王令木方止」,王命令稱為木的方國停止。甲骨文「」與「」之省形相混,參見「」。
金文「」用作本義,指樹木,散氏盤:「自桹木道,左至于井邑,封。」「桹木」或為一種樹名(陳初生),桹木道為以樹命名的地名。全句指從桹木道,向左直到井邑,為封地。另曶鼎有「木枋」一詞,指用以寫字的木板。傳世文獻或寫作「」,《儀禮.聘禮》:「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注:「方,板也。」金文「」亦用作地名與族氏名。
」可通假作「」,《馬王堆帛書.胎產書》第5行:「是故君公大人,毋使朱(侏)儒,不觀木(沐)侯(猴)。」按「木侯」即「沐猴」,《史記.項羽本紀》:「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指人言楚人像戴着帽子的沐猴。《諸病源候論.妊娠候》:「不欲令見傴僂、侏儒、醜形惡人及猿猴之類。」與帛書句意接近。《法言.重黎》「沐猴」作「木猴」。
甲骨文從二「」從綁有絲線的箭頭(◎),而綁着箭頭的絲線的另一端作綁着兩棵樹或木樁之形,本義是指弋射時所用的箭矢(郭沫若)。後借用為否定詞。
甲骨文從二「」從綁有絲線的箭頭(◎),而綁着箭頭的絲線的另一端作綁着兩棵樹或木樁之形,本義是指弋射時所用的箭矢(郭沫若)。弋射時在箭矢上綁繫絲線是為了方便透過絲線收回獵物,而絲線的另一端綁在樹木上是為了防止獵物背負箭矢和絲線逃脫。《周禮.司弓矢》:「矰矢、茀矢,用諸弋射」。甲骨文的「」即指《周禮》的「茀矢」。
甲骨文「」字還有一字形的「」旁省去下部的樹枝,頂端增兩圓圈,疑圓圈象樹上的果實之形。「」字字形逐漸簡省,省去箭頭、樹枝之形,變為從兩豎(「」)從絲線之形,後來又在豎筆上加上一小斜畫,與「」字的字形相近,「」象木橛之形,「」字從「」表意,因為綁在木上和木橛上的作用相同,參見「」。
甲骨文用作貞人名。甲金文多表示不,否定副詞,中山王圓壺:「於(嗚)虖(呼)﹗先王之德,弗可復得。」
《說文》:「弗,撟也。从丿从乀,从韋省。」段玉段改「」為「」,注云:「矯者,揉箭箝也。引申爲矯拂之用。」
甲金文從「」從兩重枝葉(以◎表示),象樹的枝幹重疊之形,《說文》:「未,象木重枝葉也。」後來假借為地支和否定副詞。
甲金文從「」從兩重枝葉(以◎表示),象樹的枝幹重疊之形,《說文》:「未,象木重枝葉也。」後來假借為地支和否定副詞。「」、「」古音相近,疑甲金文「」字為「」的古文。《玉篇》:「枚,枝也。」《詩.汝墳》:「伐其條枚」,毛傳:「枝曰條,幹曰枚。」(參林義光)
甲金文用作地支第八位,小臣守簋:「唯五月既死霸辛未」。金文又用作否定副詞,表示未有、還沒有。中山王鼎:「寡人幼踵,未通智,唯傅姆是從。」表示中山王少年即位,知識未開,聽從傅姆的話。
戰國竹簡通假為「」,《郭店楚簡.老子甲》:「為亡(無)為,事亡(無)事,未(味)亡(無)未(味)。」
《說文》:「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也。凡未之屬皆从未。」
甲金文從「」從「」,本義是人在樹蔭下休息。
」字從「」從「」,本義是人在樹蔭下休息。注意「」字人形總是背靠樹幹,不會面對着樹。為了強調在樹蔭下休息,「」旁豎筆頂端有時向人形傾斜,以示樹蔭蓋頂之意。這種寫法與「」形近,但並非「」。
張參《五經文字》:「休,象人息木陰。」《詩.周南.漢廣》:「南有喬木,不可休思。」古人田耕或力役,多體力勞動,烈日之下,大汗淋漓,此刻可在樹蔭下休息,十分快慰。《淮南子.精神》:「今夫繇者,揭钁臿,負籠土,鹽汗交流,喘息薄喉。當此之時,得茠越下,則脫然而喜矣。巖穴之間,非直越下之休也。」高誘注:「茠,蔭也。三輔人謂休華樹下為茠也。楚人樹上大本小如車蓋狀為越(字亦作「」),言多蔭也。」「」是表示「」的本義的分化字。
引申之,「」可以表示樹蔭,《漢書.外戚傳下.孝成班倢伃》:「願歸骨於山足兮,依松柏之餘休。」顏師古注:「休,蔭也。」後來「」用來表示休息、休止,故以「」字表示樹蔭。《爾雅.釋言》:「庇、庥,廕也。」郭璞注:「今俗語呼樹廕為庥。」陸德明釋文:「庥,字又作休。」
由樹蔭引申,又表示尊者蔭庇卑者,《漢書.王莽傳》:「誠上休陛下餘光,而下依群公之故也。」顏師古注:「休,庇蔭也。」「休陛下餘光」,就是「托庇于陛下之餘光」的意思。
金文表示蔭庇,剌鼎:「剌對揚王休。」《詩.大雅.江漢》:「對揚王休」,表示稱揚王的庇佑。「休命」表示蔭庇在下者之命,師酉簋:「對揚天子不(丕)顯休命」,《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裘錫圭)。
金文「」還表示賞賜,也是從蔭庇之義引申而來。效卣:「王易(賜)公貝五十朋,公錫厥□子效王休貝二十朋。」公賞賜給兒子的「王休貝二十朋」,即出自王賞賜公的「貝五十朋」之中。
人在樹下休息,是賞心樂事,故「」又有歡樂之意,如休戚相關、休戚與共,即是甘苦與共。引申又有美好、美善之意,史頌簋:「休又(有)成事」。蔡侯申鐘:「休有成慶」。中山王方壺:「上下之體,休有成工(功)。」「休善」又同義連文。員鼎:「王令員執犬,休善。」《廣雅.釋詁》:「休,善也。」
止息樹下,又有停止之意,故「」可表示中止。如「休書」,是丈夫與妻子中止婚姻關係的離婚書。「罷休」即是停止、放手。從停止引申,又可表示不要,如「休想」、「休提」、「休說」、「休怪」。
金文也有表示停止,噩侯鼎:「王休匽(宴),乃射。」是說周王停止宴飲,開始射箭。《說文》:「休,息止也。从人依木。庥,休或从广。」
」是「」的初文,本義是露出地面的樹根、樹幹或樹樁。假借為赤色、紅色。甲金文從「」從一圓點,顯示樹幹、樹根之所在,構形取義與「」、「」同理。
《說文》:「株,木根也。」徐鍇《繫傳》:「入土曰根,在土上者曰株。」段玉裁注:「株,今俗語云樁。」《易.困》:「臀困于株木」,《韓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金文中間圓點後拉長為一橫畫,或作兩橫畫之形。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表示赤色,毛公鼎:「朱巿」,即赤色的蔽膝(古時蓋在衣裳上的服飾)。又用作重量單位,後世作「」。
季旭昇認為「」、「」為一字分化,因為甲金文「」有從「」或「」之例,而楚簡「」字亦從二「」,按這可能只是改換聲符,而且「」、「」的用法未見有相同之例,故未必是一字分化。
《說文》:「朱,赤心木,松柏屬。从木,一在其中。」
甲骨、金文、小篆從「」從「」,木在囗中,「」亦作聲符。「」是「」、「」的初文,本義是門檻。
甲骨、金文、小篆從「」從「」,木在囗中,「」亦作聲符。「」是「」、「」的初文,段玉裁注「」字曰:「謂當門中設木也。」俞樾:「困者,梱之古文也。《木部》:『梱,門橛也。从木,困聲。』困既从木,梱又以木,緟椱無理,此蓋後出字,古字止作困。从囗者,象門之四旁,上為楣,下為閫,左右為根也,其中之木即所謂橜也。」「」的本義是門檻。由此義引申出阻礙之意。《周易.困》:「困于石,據于蒺藜。」即亂石阻礙前進的道路,又有蒺藜佔據於其上。從阻礙、限制義又引申為處於艱難困苦的境況之中。《史記.屈原賈生列傳》:「齊竟怒不救楚,楚大困。」意指齊國因為痛恨楚國背信棄義,不出兵相救,楚國陷入十分困難的境地。後再引申為包圍之義,即圍困。諸葛亮〈後出師表〉:「其用兵也,仿佛孫、吳,然困於南陽。」意指曹操用兵之法好像孫臏吳起,但曾在南陽被圍困。後來「」字又解作疲憊。唐白居易〈賣炭翁〉:「牛困人飢日已高,市南門外泥中歇。」指牛隻疲倦了,賣炭翁餓了,就在市集南邊的城門外休息。「」後因假借義太多,加義符「」,另造「」字;或加義符「」,另造「」字,以表示本義(俞樾、楊樹達)。
甲骨文用作祭名(郭沫若),《合集》:「其困於上甲,雨?」「上甲」是殷人先祖;卜辭意指向上甲進行祀禮,會否下雨?
金文用義不明,疑為官職名。父丁困册爵:「父丁困册。」
秦簡用作本義,即「」,《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2叄:「行到邦門困(閫)。」「門閫」就是直豎於門中間的門限。又解作處於困難的人,《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3:「孤寡窮困。」即孤兒、寡婦、處於貧窮、艱難的人。
楚簡解作盡、極。《上博楚竹書七.凡物流形甲》簡24:「識險而困,識困而復。」意謂知道危險則知道極限,知道極限就回頭。
漢帛書用作圍困之義。《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263行:「是我困秦、韓之兵,免楚國楚國之患也。」「楚國」二字重覆;意謂是我(陳軫)圍困秦韓兩國的軍隊,除去楚國的禍患。
《說文》:「困,故廬也。从木在囗中。」「故廬」即舊房子。
甲金文從「」從「」,構形本義未明。徐中舒認為象以木為樑柱而成居宅之形,本義是居宅。
甲金文從「」從「」,構形本義未明。徐中舒認為象以木為樑柱而成居宅之形,本義是居宅。
王獻唐認為「」為神主,象置神主於屋中,本義為宗廟,訓居乃同音假借。按「」文例未見用其本義者,待考。《說文》:「居也。从宀从木。讀若送。」段玉裁注:「此義未見經傳」。
甲骨文用作人名、地名。如《合集》07898「于宋」、20240「往宋」,20034「乙巳卜,王侑子宋。」金文亦用作國名、人名、姓氏等,如𧽙亥鼎:「宋莊公之孫𧽙亥,自乍會鼎」。樂𤔲大徒瓶:「樂大𤔲徒子宋」。十七年坓令戈:「上庫工帀(師)宋定,冶厜執齊。」
西周時,周公封微子啓於宋,建都商丘。宋國是殷商的後裔,於金文有徵。宋公䜌簠銘曰:「有殷天乙唐(湯)孫宋公䜌」,明言宋公䜌是商湯的後裔。
睡虎地秦簡、馬王堆漢簡皆用為國名。《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宋、中山數伐數割,而國隋(隨)以亡。」
甲金文從「」,「」聲。小篆改變聲符為從「」,「」聲的「」字。「」是樹木名,指杉樹。
甲金文從「」,「」聲。小篆字形「」和「」是異體。《說文》:「檆,木也。从木,煔聲。」參見「」。《集韻.銜韻》:「檆,亦作杉。」「」的本義是杉樹,亦稱沙木,為常綠喬木,樹幹高直,葉長披針形,果實球形,木理通直,結構細緻,為好建材,其樹皮、根、葉子和種子可入藥。
」在卜辭用作地名,如《合集》8172:「于杉」。
金文用作人名,如乘父士杉盨:「乘父士杉。」「」是姓氏,「」是對男性長輩的通稱,「士杉」為名字,全句意謂姓乘叫士杉的男性長輩。
」用本義的例子如唐代杜甫〈詠懷古蹟〉:「古廟杉松巢水鶴,歲時伏臘走村翁。」廟宇、寺院中多種植杉樹。又如《新唐書.五行志》:「長壽二年十月,萬象神宮側檉杉皆變為柏。柏貫四時,不改柯易葉,有士君子之操;檉杉柔脆,小人性也。」
從「」從「」,疑會杏實可口之意(何琳儀),本義是杏果。
從「」從「」,疑會杏實可口之意(何琳儀),本義是杏果。《說文》:「杏,果也。從木,可省聲。」桂馥《說文解字義證》:「果也者,《格物叢話》:『杏實,味香於梅而酸不及,核與肉自相離。』」按許慎訓「」為「」,可從。唯以「」為「」的聲符,似可商,二字上古音相距較遠。甲骨文另有從「」從「」的字,形構與「」相似。對於如何釋讀該字,學界尚有爭議。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17524:「帚(婦)杏[示]三屯。」即指名叫杏的婦人整治了三對骨板(劉興隆)。
杕甲金篆文構形同,皆從木從大。《說文》︰「樹皃。从木大聲。《詩》曰:有杕之杜。」《毛傳》︰「杕,特也。」《集韻》︰「木獨生也。」
卜辭罕見,如︰「王杕執于田」,用義不明。金文用作氏名(見杕氏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