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卩 (主部件) 共 30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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𠨍 | 《說文》:「𠨍,事之制也。从卩𠂈。凡𠨍之屬皆从𠨍。闕。」「𠨍」後又通作「卿」,是古代臣子的稱呼。《正字通》:「𠨍,卿本字。」 | ||||||||||||||||||||
卩 | 何琳儀以「卩」為關節之「節」的初文,象曲膝時關節突出之形。按「卩」字當表示一人跪坐,而非關節,如「即」象一人跪坐就食、「令」象一人跪跽聽令、「服」象一人跪跽服事,參見「即」、「令」、「服」。 字書多承《說文》,認為「卩」、「節」乃古今字,《玉篇》:「卩,古文節字。」《集韻.屑韻》:「卩,通作節。」參見「節」。 「卩」小篆作「卪」,《說文》:「卪,瑞信也。守國者用玉卪,守都鄙者用角卪,使山邦者用虎卪,士邦者用人卪,澤邦者用龍卪,門關者用符卪,貨賄用璽卪,道路用旌卪。象相合之形。凡卪之屬皆从卪。」 | ||||||||||||||||||||
𠬝 | 甲骨文𠬝作為動詞,表示征服;作為名詞用,指被征服的國族的人,用為祭祀之犧牲,與羊、豕等牲畜的地位相等。又用作人名,金文㝬鐘:「南國𠬝子」,「𠬝子」疑是南國首領的名稱。張亞初則認為是被征服者,指非華夏族的種族奴隸。 《說文》:「𠬝,治也。从又从卪。卪,事之節也。」 | ||||||||||||||||||||
令 | 甲骨文「令」用作動詞,指命令。《合集》14295:「今一月,帝令雨。」《合集》20451:「王令御(禦)方」,指王命令抵禦方國。 金文「令」亦用作動詞,指命令。乍冊睘卣:「王姜令乍(作)冊睘安尸(夷)白(伯)」,指王姜命令作冊睘向夷伯問安。又用作名詞,指命令,大保𣪕:「王降征令于大保」,指王對太保下達征戰的命令。另,「命」指任命,曶鼎:「曶,令女(汝)更(賡)乃且(祖)考𤔲卜事。」全句指曶,任命你延續你祖上掌管占卜的事。「令」又從命令引申指賞賜,獻𣪕:「楷白(伯)令氒(厥)臣獻金車」,指楷伯賞賜名叫獻的臣子青銅車。金文有「天令」一詞,即傳世典籍中的「天命」,彔白[冬戈]𣪕蓋:「惠弘天令(命)」,指仁惠、寬大的天命(王輝)。由於生命由天所賜,「令」由賜予引申指生命、壽命。頌鼎:「通彔(祿)、永令(命)」,指完全的福蔭、長久的壽命。另金文「令」可用作「鈴」,成周鈴一:「王成周令(鈴)。」 秦簡「令」亦用作本義,指命令,《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01:「其叚(假)公,叚(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叚(假)。」全句指如果借用官有器物,借的人死亡,應命令服役的徒眾或其舍人負責。又「令」可用作官名,《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24:「即令令史某齒牛,牛六歲矣」,指當即命令令史某檢查牛的牙齒,牛已經六歲了。 傳世古籍中「令」從命令引申有使、讓的意思,《廣雅.釋詁一》:「令,使也。」《戰國策.趙策一》:「故貴為列侯者,不令在相位。」又「令」有美好的意思,《爾雅.釋詁上》:「令,善也。」《詩.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聞令望。」鄭玄箋:「令,善也。」 | ||||||||||||||||||||
丞 | 金文用作人名,小篆又用作官名。如秦詔板及商鞅量加刻皆作:「皇帝盡幷兼天下諸侯……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 「丞」是「烝」、「蒸」等字的聲旁。表示冬祭的「蒸」字,金文有假借「承」(中山王圓壺)、「登」(十年陳侯午敦)字來表示,故從「丞」聲的「蒸」可與「登」、「承」通用。 《說文》:「丞,翊也。从𠬞从卪从山,山高奉承之意。」段玉裁注:「翊當作翼,俗書以翊爲翼,翼猶輔也。」 | ||||||||||||||||||||
光 | 甲骨文用作人名,《林》2.21.5:「光來」。又用作方國名。在今河南光縣。 金文表示光彩,榮寵。中山王鼎:「恐隕社稷之光」。禹鼎:「敢對揚武公不(丕)顯耿光。」晉姜鼎:「每(敏)揚厥光剌(烈)。」又用作動詞,表示增光,光寵。令方彝:「用光父丁」。又讀為「貺」,表示賞賜。宰甫卣:「王光宰甫貝五朋。」王輝指出從「光」聲的字與從「兄」聲的字相通。《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聽倘侊而無聞」。《漢書.司馬相如傳》「恍」作「怳」。又用作人名。攻敔王光劍:「攻敔王光自乍(作)用鐱(劍)」。「攻敔王光」是春秋晚期吳國國君,即吳王闔廬。 《說文》:「光,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𤎫,古文。炗,古文。」 | ||||||||||||||||||||
印 |
| 「印」的本義是按壓、壓抑,而使用印章時即需要按壓,所以印章稱為「印」。由按壓之義引伸,在事物上留下痕迹也稱「印」,如印記、腳印。《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21:「縣嗇夫若丞及倉、鄉相雜以印之。」整理者注:「印,加蓋璽印封緘。」郭沫若《女神.登臨》:「腳上印着黃泥」。又指在紙上印上文字、圖畫,如印刷、打印。進而比喻牢記在心中。清佚名〈新年樂〉:「莫要忘了本來的教宗,卻要把愛國兩字印心胸。」 金文表示安撫,曾伯簠:「克狄(敵)淮尸(夷),印(抑)燮繁湯。」表示能抵擋淮夷,安撫繁湯,顯示國家強大。此外,毛公鼎:「告余先王若德,用印卲皇天」的「印」字用義未有定論,唐復年釋為「仰昭」,郭沫若釋為「印昭」,認為是體念天心。 《說文》「印」、「𢑏」應為一字。《說文》:「印,執政所持信也。从爪,从卪。凡印之屬皆从印。」《說文》:「𢑏(𠨔),按也。从反印。𢮮(抑),俗从手。」 | |||||||||||||||||||
色 |
| 楚文字多用「印」字來表示「色」字,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的「色」字寫法也是如此,因為「色」、「抑」音近之故。 𪒠鐘:「靈印(色)若華」,表示鐘的美麗顏色像鮮花一樣(參李家浩)。 此外,胡樸安認為甲骨文的「印」字也應該釋為「色」,然而甲骨文「印」多借用作地名或方國名,難以確定甲骨文「印」已用為「色」,姑備一說。 根據字書記載,「色」的本義是臉上的神情、氣色,《說文》:「色,顔气也。从人从卪。凡色之屬皆从色。𢒸,古文。」參見「顏」。 | |||||||||||||||||||
卲 |
| 金文從「卩」,「召」聲,相當於後世典籍的「昭」字,𠫑羌鐘「卲」字從「日」從「召」從「卩」,可視為「卲」字變為「昭」字的過渡(郭沫若)。 甲骨文用作祭名,或祭所之名。金文表示彰明、顯揚,典籍作「昭」,𠫑羌鐘:「令(命)于晉公,卲(昭)于天子,用明則之于銘。」《左傳.定公四年》:「以昭周公之明德」。又用作周天子的稱號,典籍作「昭王」,牆盤:「宏魯卲(昭)王」。又表示明,「卲(昭)告」即明告,沈子它簋:「卲(昭)告朕吾考」。《尚書.湯誓》:「敢昭告于皇皇后帝」。 | |||||||||||||||||||
即 | 「即」本隸作「卽」,省作「即」,《說文》:「卽,即食也。从皀卪聲。」 卜辭用作本義,表示就食,如「夒眔上甲其即」,表示夒與上甲均來就饗(姚孝遂)。又用為祭名,如「其即父庚升」,表示設食邀神受享之祭(參溫少峰)。 金文用義較多,表示趨往、靠近,如競卣:「隹白屖父以成師即東,命伐南尸(夷)。」吳闓生:「即東,至東也。」與「就」字義相關之例還有:「即井(刑)」(表示施以刑罰,如兮甲盤:「不用令(命),[鼎刂](則)即井(刑)。」)、「即立(位)」、「即令」(按授命與受命皆可言此,屬施受同辭)、「即事」(指往就其事)等。此外,「即」又表示會合,如長甶盉:「穆王鄉(饗)豊(醴),即井(邢)白(伯)、大祝射。」記述穆王與諸侯合射之事。表示付與,曶鼎:「即曶田七田」,楊樹達:「即蓋今語交付之義。」又用作人名,如即簋:「定白(伯)入右即」。又因音近通作「次」,中山王方壺:「夫古之聖王敄(務)在[目又](得)賢,其即(次)[目又](得)民。」 戰國以後,簡帛文字「即」亦通作「次」,如《郭店簡.老子丙》簡1:「大上下智(知)又(有)之,其即(次)新(親)譽之,其既〈即〉(次)愄(畏)之,其即(次)[予人](侮)之。」傳世本《老子》「即」作「次」。 「即」、「次」於文獻中音近相通,作為聲符,更可互換,《說文》「垐」字古文作「堲」可證,參見「堲」。而「皀」、「食」作為古文字部件多通用,故信陽楚簡「即」從食從卩。 此外,「即」、「節」古音同屬精紐質韻,故亦見通用。參見「節」,參見「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