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虍 (主部件) 共 11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
虍 | 《說文》:「虍,虎文也。象形。凡虍之屬皆从虍。」段玉裁注:「虎文也。象形。小徐曰:『象其文章屈曲也。』荒烏切。五部。凡虍之屬皆从虍。讀若《春秋傳》曰『虍有餘。』有譌字,不可通,疑是『賈余餘勇』之賈。」「虎文」之說並不符合「虍」之本義。另有認為「虍」表「虎皮或獸皮」(徐中舒),也與「虍」之本義不符。 「虍」在卜辭中表示地名,如《乙》8013:「:才(在)虍」。 | |||||||||||||||
虔 | 叔尸鐘於「虔」下加從「廾」,「廾」象雙手,雙手捧持,有恭敬之意。 金文皆表示恭敬,毛公鼎:「虔夙夕惠我一人」,表示早晚恭敬地輔助我一人。秦公鐘:「余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 | |||||||||||||||
處 | 「處」字金文從「人」從「几」,「虍」聲,會人坐在几上休息之意,本義是居處、止息。多於人形下加「止」,噩君啟車節省去「虍」。一說象虎盤踞之形,字右下方的几原應指虎的後腳(孫雲鶴)。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居處,中山王圓壺:「不能寧處」。又表示居住,牆盤:「青(靜)幽高且(祖),才(在)微霝(靈)處。」 《說文》:「処,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虍聲。」。「處」字後來引申為事情發生的所在、地方,處所等意思。 | |||||||||||||||
虖 | 金文用為句末語氣助詞,又見「烏虖」一詞,相當於文獻的「烏呼」、「嗚乎」、「嗚呼」,表示感嘆語氣。中山王鼎:「烏虖﹗語不廢哉﹗」 《說文》:「虖,哮虖也。从虍,乎聲。」段玉裁注:「《通俗文》曰:『虎聲謂之哮唬。』疑此哮虖當作哮唬。《漢書》多假虖爲乎字。」 | |||||||||||||||
虜 | 戰國楚系文字從「虍」從「毌」從「力」,小篆同。字形見包山楚簡第19簡「婁[菐刂]虜」,用為人名。(何琳儀) 《說文》以為本義是俘獲。《說文》:「虜,獲也。从毌从力,虍聲。」如《莊子.則陽》:「衍請受甲二十萬,為君攻之,虜其人民,係其牛馬。」《戰國策.燕策三》:「秦將王翦破趙,虜趙王,盡收其地。」 「虜」也表示俘獲的人,即戰俘。如《詩.大雅.常武》:「鋪敦淮濆,仍執醜虜。」《呂氏春秋.慎大》:「武王勝殷,得二虜而問焉。」 「虜」又引申表示奴隸。如《楚辭.九章.惜往日》:「聞百里之為虜兮,伊尹烹於庖廚。」《史記.李斯列傳》:「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司馬貞索隱:「格,彊扞也。虜,奴隸也。」 | |||||||||||||||
虞 | 金文「虞」用作姓氏,散氏盤:「豆人虞丂、彔貞。」又用作國名,宜𥎦夨𣪕:「王令虞𥎦(侯)夨曰。」《史記.吳太伯世家》:「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周章。周章已君吳,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虛,是為虞仲,列為諸侯。」另,「虞」又讀為「永」,指永遠,恒𣪕蓋:「其萬年世子子孫孫虞(永)寶用。」 秦簡「虞」為「虡」之誤,「虡」指用來掛鐘的木架,《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25:「縣、都官用貞(楨)、栽為傰(棚)牏,及載縣(懸)鐘虞〈虡〉用𨍮(膈),皆不勝任而折。」全句指縣、都官用木棍、木板編成的築牆用的模板,以及掛鐘木架上的橫木,都不堪受力而折斷了。 漢帛書「虞」指戒備,《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第171行:「是以晉國之慮,奉秦,以重虞秦。」 傳世古籍「吳」、「虞」兩字多有通用,如《孟子.盡心上》「驩虞」即是。後人假借「虞」來表示「預計」、「揣度」等高度抽象的意涵,《爾雅.釋言》:「虞,度也。」傳世古籍如《孫子.攻謀》:「以虞待不虞者勝」,《左傳.宣公十五年》:「我無爾詐,爾無我虞」中的「虞」可解為猜疑。字又引申有戒備之義,《國語.晉語四》:「過衛,衛文公有邢、翟之虞,不能禮焉。」韋昭注:「虞,備也。」「虞」又引申指憂患,《左傳.昭公四年》:「君若茍無四方之虞。」王引之《經義述聞》:「虞,憂也。」至於《周易》提到的「憂虞」即意謂憂心地預料未來。參見「吳」。 | |||||||||||||||
豦 | 金文用作人名,豦𣪕:「豦拜𩒨首。」盠駒尊:「王乎(呼)師豦。」戰國文字亦用作人名,《古陶文彙編》3.794:「曹豦。」 漢帛書字用作「遽」,表示急忙,《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第403行:「豦(遽)斬乘車䰍槨」,意謂快速斬斷車的漆槨的一部分。又用作「劇」,指劇烈,《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第52行:「噴者豦(劇)噴。」 | |||||||||||||||
虡 | 古代的鐘、鼓等敲擊樂器都會懸掛在木架上,木架的橫樑稱為「簨」或「筍」,兩旁的柱子則稱為「虡」。《禮記.檀弓上》:「有鐘磬而無簨虡。」鄭玄注:「橫曰簨,植曰虡。」即「簨」是懸掛鐘、磬架子的橫樑,而「虡」即架子兩旁的柱子。又引申泛指懸掛鐘磬的架子。《新唐書.禮樂志》:「磬虡在西,鐘虡在東。」後來又用作鐘鼓編組的量詞。《宋史.樂志》:「按《唐六典》:天子宮架之樂,鎛鐘十二,編鐘十二、編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宮架之樂」即宮廷音樂;意謂根據《唐六典》,天子可享受的宮廷音樂的樂制為鎛鐘十二組,編鐘十二組和編磬十二組,共有樂器三十六組。 金文用作本義,郘鐘:「喬(蹻)喬(蹻)其龍,既𣃵(伸)鬯虡。」意指鐘架的柱子上都雕了龍的紋飾(參陳佩芬)。亦用作劍名,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即我把劍命名為「少虡」。金文以「虡」為「莒」,虡公劍:「虡公」,即「莒公」。 楚竹書「虡」應該讀為「據」,用作人名。《上博竹書六.競公瘧》簡1:「割(會)痰(讉)與梨(梁)丘虡(據)言於公曰。」「會讉」和「梁丘據」都是齊景公的寵臣;全句意指會讉和梁丘據對齊景公說。 秦簡以「虞」為「虡」,解作懸掛鐘磬的架子,《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司空》簡125:「縣、都官用貞(楨)、栽為傰(棚)牏,及載縣(懸)鐘虞〈虡〉用膈,皆不勝任而折。」意指縣、都官用的木棍、木板編成的築牆用的板,和懸掛鐘鼓的架子上的橫木,都不勝負荷折斷了。 許慎指出「鐻」為「虡」的異體字,《資治通鑒.秦紀二》:「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為鐘鐻金人十二。」胡三省注:「鐻與虡同。」「鐘鐻金人」即以兵器鎔化所得的青銅鑄造的人形的鐘架柱子;這句指(秦始皇)把天下的兵器收集到咸陽,並把它們重新鑄造成十二個用作鐘架柱子的銅人。參看「鐻」。 | |||||||||||||||
膚 | 「膚」是「臚」的異體字,《說文》:「臚,皮也。从肉盧聲。膚,籒文臚。」 | |||||||||||||||
鬳 | 「鬳」字以「虍」標聲後,所從之甗形多類化為「鼎」。後來「鬳」字加從「瓦」而為「甗」,以表器皿之意。 甲骨文讀為「獻」,表示進獻,《合集》26954:「獻羌」,表示進獻羌人。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炊器,𢐗伯甗:「𢐗白(伯)自為用鬳(甗)」,意謂𢐗伯自己製造日用的甗。參見「獻」。 戰國竹簡讀作「獻」,表示進獻,《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12正1:「鬳(獻)馬」。 《說文》:「鬳,鬲屬。从鬲,虍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