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舟 (主部件) 共 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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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舟船之形。《說文》云:「舟,船也。」
古代木船用大樹挖削而成。《說文》云:「舟,船也。古者共鼓、貨狄刳木爲舟,剡木爲楫,以濟不通。」許慎認為古時侯共鼓與貨狄二人,把木挖空作船,把木削作槳來渡河。「」字甲骨文、金文是象形字,象木船形,本義是船。戰國以後,由於「」字的寫法與「」形相當接近,不少字的「」旁與「」旁相混,如「」、「」等。
」字甲骨文用作方國名。傳世文獻仍有此用例,如《國語.鄭語》:「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韋昭注:「禿姓,彭祖之別。舟人,國名。」疑「」字甲骨文亦可用作祭名,如《屯南》2296:「庚申卜,舟燎二牢」。「」亦祭名,「」指圈養的牛,因此全句指庚申日占卜,以兩頭牛進行舟祭和燎祭。另有以為「」字有用作本義,如《合集》24609:「王其尋舟于河。」于省吾認為「尋舟」指順水而行舟,這裏指王順水乘舟渡河,此例也有以為「」為祭名,「」也作祭名用。金文「」字用作本義。如鄂君啟舟節:「屯三舟為一航」,指集合三艘船為一組來航行。另伯唐父鼎有「舟龍」一詞,張政烺認為指龍形之舟,姑備一說。「」字金文亦可用作族氏名與人名。
」字於傳世文獻中可通作「」。如《詩.小雅.大東》:「舟人之子,熊羆是裘。」鄭玄箋:「舟,當作周。」
甲金文從「」,「」聲,本義疑為壅蔽。
甲金文從「」,「」聲,甲金文義符居右,小篆義符居左,本義疑為壅蔽。《說文》:「侜,有廱蔽也。从人,舟聲。《詩》曰:『誰侜予美。』」段玉裁注:「有廱蔽也。廱,今之壅字。《陳風.防有鵲巢》曰:『誰侜予美。』《爾雅》及傳曰:『侜張,誑也。』誑亦壅蔽之意耳。許不用毛傳者,許以侜張乃《尙書》『譸張』之假借字,非侜之本義,故易之。从人,舟聲。」
甲骨文用義不明,見於《合集》32777。
金文用作人名,見於鳥壬侜鼎:「鳥壬侜乍(作)尊彝。」
甲金文從二「」從「」,「」亦聲,象一手交付舟予另一手之形。「」本來既表示授予,也表示接受。後來又增加「」旁,分化出「」表示授予義,而「」則表示接受義。
甲金文從二「」從「」,「」亦聲,象一手交付舟予另一手之形。「」本來既表示授予,也表示接受。後來又增加「」旁,分化出「」表示授予義,而「」則表示接受義。參見「」。《說文》:「受,相付也。从𠬪,舟省聲。」後來兩手中間的「」形訛為「」形,故《說文》以為「」從「」省。
甲金文表示授予義的例子如《合集》9649:「鼎(貞):今歲受年。」「」表示禾穀收成,「受年」即祈求神祇授予禾穀豐收。又如免簋:「王受(授)乍(作)冊尹者(書)。」
甲金文表示接受義的例子如《合集》6223:「王伐𢀛方,我受又(祐)。」「我受祐」即我方受到保祐。又如頌鼎:「頌拜𩒨首,受令,冊佩㠯(以)出。」
戰國竹簡「」同樣既表示授予義,如《郭店簡.唐虞之道》簡20:「廛(禪)也者,上直(德)受(授)𠭃(賢)之胃(謂)也。」又表示接受義,如《清華壹.祭公》簡10:「皇天改大邦[殷土](殷)之命,隹(惟)周文王受之。」
」又通「」,如《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42:「受(紂)不述亓(其)先王之道。」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尚書》『紂』字,《古文尚書》作『受』。」《尚書.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孔傳:「受,紂也。」
文獻中的「」又引申表示遭到、遭受。如《詩.邶風.柏舟》:「覯閔既多,受侮不少。」《戰國策.秦策》:「受欺於張儀,王必惋之。」
」也表示容納。《玉篇.𠬪部》:「受,容納也。」如《周易.咸》:「君子以虛受人。」唐代杜甫〈南鄰〉:「秋水纔深四五尺,野航恰受兩三人。」
」表示從師學習。如《史記.孔子世家》:「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漢書.宣帝紀》:「受《詩》於東海澓中翁,高材好學。」
甲骨文從「」(盤類器具之形,方稚松釋作「」),以倒置之「」為聲符(劉釗)。本義未有定論,今多用作姓氏。
陳劍認為「」所從之偏旁非倒置之「」,兩者只是形近;並提出該偏旁當為「」之初文,「」、「」古音相近,因此「」可用作「」之聲符,可備一說。
甲金文「」字以往曾隸定作「」(郭沫若),林義光、趙誠、姚孝遂等或釋為從「」,「」聲,唯此說未確,原因有二。首先,甲骨文「」字並不從「」,由商代文字看亦可知「」所從「」形當為「」之訛寫。另外,以往學者釋從「」,其實「」字甲骨文部件上為「」(即倒口)下為豎立的橢圓形,與甲骨文「」明顯有別。詳參「」。
字形演變方面,金文「」初承甲骨文的形構,後從「」訛變作從「」。至於原初上作「」下作豎立而中空的橢圓形的部件則被填滿,後來線條化,線尾由向左微曲變成顯然彎曲,並且時或於豎曲線右邊加一與之平衡的曲線。在春秋中晚期,「」字或省去「」旁,參見𦅫鎛字形。
」字甲骨文用作嘆詞,《合集》16335︰「王占曰:俞。不吉,才(在)茲。」《爾雅.釋言》:「俞,然也。」《書.堯典》:「帝曰,俞。」
金文「」讀作「」,表示改變的意思,如𦅫鎛︰「枼(世)萬至於辝(予)孫子,勿或(有)俞(渝)改。」或讀為「」,不其𣪕︰「朔方玁允(狁)廣伐西俞(隅),王令我羞追于西。」李學勤認為「西俞」是泛指的地區名,讀為「西隅」,指西方。又用作人名,魯白大父乍仲姬俞𣪕:「魯白(伯)大父乍(作)仲姬俞賸(媵)𣪕。」
戰國竹簡「」讀為「」,《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10:「〈關疋(雎)〉㞌(以)色俞(喻)於豊(禮)」,意謂〈關雎〉利用美色來比喻禮教。
《說文》︰「俞,空中木爲舟也。从亼从舟从巜。巜,水也。」
金文「」表示穿上鞋子向前行走,本義是前進。
金文從「」從「」,作「」。「」象腳掌,「」象鞋子之形,象穿上鞋子向前行走,本義是前進(郭晉稀、楊樹達、馬敍倫)。《說文》「」字條下云:「舟象履形」。
金文「」字所從的「」形也象鞋子,參見「」字。楚王熊元簠「」字訛變為從「」。
金文表示先前,師𩛥鼎:「前王」,「前王」即先王。「前文人」即先世有文德(即明德)的人,是頌揚先祖之辭。㝬簋:「其格前文人」,表示把先世有文德的祖先招來。張世超等認為表示時間的前是從表示方位的前引申而來,而方位詞「」是由動詞即前進之「」引申而來。
戰國竹簡表示前後之「」,《郭店楚簡.老子甲》簡3:「聖人之才(在)民前也,以身後之。」《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43:「慎前慮後」。
《說文》:「歬(前),不行而進謂之歬。从止在舟上。」何琳儀依從《說文》對「」字的解釋,認為「」字象止在舟上,表示人站在船上,會舟船前行之意。
小篆「」字形來源於金文「」,是前進的本字。而小篆「𣦃」(𠝣)即後世的「」,「」本來表示剪斷,是「」的本字。因為「」字後來被廢棄,前進這個意思直接用「」字來表示,所以又加刀旁造「」字來表示「」本來的意思。
甲金文從「」從「」,「」亦是聲符。象舟浮行水上之形(楊樹達),是「」、「」、「」的初文(何琳儀、湯餘惠)。本義是泛舟。
甲骨文或在「」下加從象雙手形的「」,疑象推舟入水。在汎舟中流之前,必須將船隻從岸邊淺水推入水深處,此字形正象推舟之形(湯餘惠)。金文的「」形或簡化為一曲筆。金文或加從「」,以強調前行的動作。或加從「」,以專門表示「復逆」、「逆復」之「」,詳下文。叔䟒父卣的「」旁訛變為豎「」形。「」、「」、「」、「」聲可通,「」屬幽部,「」屬侵部,「」、「」屬談部,侵、談二部古音相近,裘錫圭指出,幽、侵曾有陰陽對轉關係。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泛舟,《合集》20273:「今日王洀,不鳳(風)。」表示今日王泛舟,沒有風。
金文用作水名,啟乍且丁尊:「啟從王南征,逯山谷,在洀水上。」《方言》:「逯,行也。」表示啟跟從周王南征,經過山谷,來到洀水。金文或加從「」、「」,讀為「」,常見於「逆[辶舟]」、「逆[宀洀]」一語,即「逆復」,表示諸侯臣僚面見君主上奏國事,引申為面君奏事者(湯餘惠),從「」表示在朝廷中面奏君主。叔䟒父卣:「用鄉(饗)乃辟軝侯逆[宀洀]出内(入)事(使)人」,意謂用來宴饗你的君主軝侯的奏事官員和出入奔走的使者。此外,金文還有「逆衍」一詞,裘錫圭讀為「逆延」,認為是王派來迎接延請臣下的使者。
金文的「逆復」,古書作「復逆」,《周禮.太僕》:「掌諸侯之復逆」,《小臣》:「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御僕》:「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宰夫》:「叙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鄭玄注:「復之言報也、反也,反報於王,謂於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謂上書。」
金文從「」從「」,黃河流域的渡口名,疑因淮水靠近黃河,故從「」為意符,後泛指渡口。
金文從「」從「」,與《說文》古文同。「」是黃河流域的渡口名,疑因淮水靠近黃河流域,故從「」為意符。《說文》:「津,水渡也。从水,𦘔聲。𦪉,古文𣸁从舟从淮。」「」本來是黃河流域的渡口名,《水經注.河水注》:「自黃河泛舟而渡者,皆為津也」,後來泛指渡口。《論語.微子》:「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問津」就是詢問渡口,後來把探求尋訪、嘗試、詢問、探問價格或情況等稱為「問津」。「無人問津」指沒有人探問渡口,比喻事物被人冷落。此外,古人把過河的渡口和做官的階梯聯繫起來,把身居高位稱作「身居要津」。《古詩十九首.今日良宴會》:「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先據要路津」就是捷足先登,佔據要職。後來「」漸被「」所取代,韋應物〈滁洲西澗〉:「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野渡」就是偏僻的渡口(參王鳳陽)。
」後用來表示分泌或滲透出來的汁水,可指汗水,也可指口水,或自然界凝結的水滴(參王鳳陽)。「生津」可表示流口水,如黃庭堅〈戲答晁適道乞消梅〉之二:「北客未嘗眉自顰,南人誇說齒生津。」今天仍有「口舌生津」一語;又可表示流汗,如《中國民間故事選.兩頭驢的東西》:「皇上見阿凡提熱的遍體生津,滿頭大汗,便故意戲弄阿凡提。」
金文用作國名,位於淮水流域,疑為津湖附近的淮夷小邦,在今寶應縣南六十里。謝靈運〈征賦〉:「發津潭而迥邁,逕白馬以憇舲。」「津潭」即津湖(劉文淇)。翏生盨:「王征南淮尸(夷),伐角、津,伐桐、遹。」「南淮夷」指古代居於南部淮河流域的部族。「」、「」、「」、「」皆為國名。全句意謂周王征伐南淮夷,攻打角、津,攻打桐、遹。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表示渡口,《郭店簡.成之聞之》簡35:「津梁爭舟,丌(其)先也不若丌(其)後也。」意謂在渡口爭奪上船,其先上者不如後上者(劉釗)。
「孟津」是黃河著名的古渡口,見於《尚書》,即《史記.殷本紀》的「盟津」,在今河南省孟津縣東北(王鳳陽)。《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50-51:「武王於是乎作爲革車千𨍱(乘),帶甲萬人,戊午之日,涉於孟𣿕(津),至於共、縢之𨳿(間),三軍大𨊠(犯)。」這裏講述牧野之戰,意謂於是周武王準備了戰車千輛、披帶鎧甲的戰士萬人,於戊午之時渡過孟津,直到共、縢二地之間,三軍將士都表現得很有紀律,準備出擊(季旭昇)。《清華簡二.繫年》簡132-133:「晉人回(圍)津、長陵,克之。」
甲金文從「」從「」從「」(二手),字象雙手持物填補船之縫隙。本義是填補船縫,引申為縫隙、朕兆(戴震、李孝定、季旭昇)。
甲金文從「」從「」從「」(二手),字象雙手持物填補船之縫隙。本義是填補船縫,引申為縫隙、朕兆(戴震、李孝定、季旭昇)。春秋晩期金文於「」上加八形飾筆,丨中間的圓點或拉長作一橫形,字形又漸訛作「𦩎」形。後「」借作第一人稱代詞,日久失其初義。
甲骨文用作第一人代詞,通常為商王的自稱,又用作方國名。金文表示送女出嫁,後作「」,毛弔盤:「毛弔朕(媵)彪氏孟姬寶般(盤)」。黃仲匜:「黃仲自乍朕(媵)也(匜)」。又用作第一人稱代詞,作定語。彔伯簋:「用作朕皇考釐王寶尊簋。」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又用作人名。
馬王堆漢帛書「」讀為「」。《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敬朕(勝)怠,敢朕(勝)疑」,《馬王堆.老子乙本》:「水之朕(勝)剛也,弱之朕(勝)強也。」
《說文》:「朕,我也。闕。」段玉裁注:「戴先生曰:舟之縫理曰朕,故札續之縫亦謂之朕,所以補許書之佚文也。本訓舟縫,引伸爲凡縫之偁。凡言朕兆者,謂其幾甚微。如舟之縫,如龜之坼也。」
從「」,「」聲,本義為水上主要運輸工具。
從「」,「」聲,本義為水上主要運輸工具。見於金文,但辭殘且意義不詳。《說文》:「舟也。从舟,鉛省聲。」 段玉裁改為「从舟㕣聲」,注云:「古言舟,今言船。」《莊子‧漁父》:「有漁夫者,下船而來。」
」可表示用船運載。唐韓愈〈平淮西碑〉:「蔡人告飢,船粟往哺。」
」也表示船型的酒杯。唐李濬〈松窗雜錄〉:「上因聯飲三銀船,盡一巨餡。」
甲金文從「」從「」。「」從「」從數點,「」象人張口,數點象口液,「」象人張開口流口水,從「」,疑與河水有關,全字表示河水泛濫之意。
甲金文從「」從「」,「」象人流口水,「」表示與行船、河水有關,全字表示河水氾濫(徐中舒),溢出河岸。此字嚴格來說,不是後世表示偷盜的「」字,而是同形異字。由於一般學者隸定為「」,故暫收錄於此。
甲骨文中通假為「」,表示淹蓋、淹浸、泛濫等義(于省吾)。《合集》8315:「洹其盜」,「」河流名,又名安陽河,在河南省北部。全句意謂洹水會泛濫。一說通假為「」,也表示衍溢、泛濫之意(張政烺)。金文通假為「」,逆盜父辛觶:「逆盜(延)父辛」,表示迎接延請父辛。
至於偷盜的「」字,從「」從「」,「」象人張口垂涎、流口水(從「」的「」字,表示羨慕、貪慕),「」是器皿,「」表示對別人的財富垂涎,貪慕別人的財產,引申為偷盜、搶劫。《說文》:「盜,私利物也。从㳄,㳄欲皿者。」段玉裁注:「周公曰:『竊賄爲盜,盜器爲姦。』〈米部〉曰:『盜自中出曰竊。』」簡帛文字表示盜竊,《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03:「子盜父母」,意謂子盜竊父母。《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56行:「盜量(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