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口 (主部件) 共 59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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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 查作為人體的器官而言,口固然主要用作言語和飲食,但作為文字部件而言,「口」主要解為一正面向前的「口」,但除此之外,古文字部件中另有俯身朝下的「亼」(即「倒口)。就功能而言,正面的口的確是言語所由出,故古文字的「口」前面加一短橫或一曲筆,即成「曰」,這是明證。但朝下的「亼」同樣可以發出聲音,但其不同於「曰」,而另有作用。這一點可參看「今」「令」等字。至於吃喝,則從古文字的觀點看,從來都從「倒口」或「亼」,而與正面的「口」無關。有關討論可參看「食」、「飲」等字。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13642:「疾口」,表示口部有病。金文用作族氏名;又表示說話,讀作「曰」,四祀𠨘其卣:「王口(曰):『尊文武帝乙宜』」,「尊」是供奉、放置;「文武帝乙」即商王帝乙,「文武帝」是帝名,「乙」是廟號;「宜」表示菜餚。全句意謂敬奉菜餚,祭祀文武帝乙。 簡帛文字用作本義,《郭店簡.語叢四》簡4:「口不慎而戶之[不]閟(閉),亞(惡)言報己而死無日」,表示口舌不慎重猶如門戶不關閉,惡言為報應,死期將至。《馬王堆帛書.雜療方》第46行:「口脣不乾」。 | |||||||||
亼 | 然而「亼」這個部件 (音「口」,Unicode U+4EBC),自古到今都很容易與另一寫作「𠓛」的部件 (音「集」,Unicode U+204DB)相混淆。這種相混的情況,古代的《說文》,和今日的《漢語大字典》,都不能免﹗ 查「𠓛」從入從一,指的即《說文》的「三合之形」,與本欄頭字解「倒口」的「亼」於認知上必須予以清楚區別。就字的形態而言,「𠓛」的三劃都較直,而「亼」由於指向下張開的口,因此代表上下嘴唇的兩劃都較彎。這一點從金文的許多相關字形中都可以清楚得見。 參見「𠓛」。 | |||||||||
曰 | 甲骨文表示說,《合集》586:「王曰」。又表示叫做,相當於「謂之」,《合集》14295:「東方曰析,風曰劦。」意謂東方名叫「析」,那裏的風叫做「劦」。 金文也表示說,大盂鼎:「王若曰」,即周王這樣說。又表示叫做,曶鼎:「受𢆶(茲)五[夫]:曰陪、曰恒、曰[耒耒]、曰□、曰省。」意謂接收五名奴隸:名叫陪、名叫恒、名叫[耒耒]、名叫□、名叫省。又用作句首語氣詞,史牆盤:「曰古文王」。《尚書.堯典》:「曰若稽古」。 戰國竹簡表示說,《郭店簡.緇衣》簡45:「宋人又(有)言曰」。《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3:「孔子曰」。又表示叫做,《郭店簡.老子甲》簡34:「智(知)和曰明」,意謂知道和的道理叫做「明」。《清華簡二.繫年》簡31:「晉獻公之婢(嬖)妾曰驪姬」,意謂晉獻公寵愛的妾妃名叫驪姬。 | |||||||||
兄 | 甲金文或於「兄」字所從的「人」形畫出手指之形,與「長」、「老」、「考」等字常寫作覆手形相近,以表示兄長是年紀比較大的人;一說從覆手形的「兄」可能是表示賞賜的「貺」的表意初文,因為賞賜物多種多樣,所以沒有畫出來,只強調手形,以表示授予的動作。沈培認為從覆手形的「兄」既是兄長的「兄」的異體,也是「貺」的表意初文。 後期文字「口」形的橫筆貫穿左右的豎筆,與「廿」形近。或加從「𡉚」(「往」)為聲符。或加從「人」為意符。 此外,注意區別古文字「祝」和「兄」。「兄」字和不從「示」的「祝」字的分別是「兄」的人形是站立的,而早期「祝」字的人形是跪坐的(姚孝遂)。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兄長,是祭祀對象,《合集》2870:「㞢(侑)兄甲」,表示對兄甲進行侑祭。金文也用作本義,表示兄長,王孫遺者鐘:「用樂嘉賓父兄」,表示以娛樂賓客和父親、兄長。齊侯鎛:「保吾兄弟」。又用作「貺」,表示賞賜,作冊折方彝:「令乍(作)冊折兄(貺)望土于相侯」,「作冊」是官名,指掌管簡冊,負責文書記錄的史官。「折」是人名,「望土」是望地的田土,表示命令作冊折賞賜望土給相侯。中方鼎:「今兄(貺)畀汝䙐土,作乃采。」「貺畀」同義連文,表示賜予,意謂如今賞賜給你䙐地的田土,作為你的采邑。《爾雅.釋詁》:「貺,賜也。」 「貺」與「賜」的分別是,「貺」指轉交賞賜物,而「賜」則是指上對下的賜與,中間無他人轉交(彭裕商)。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指兄長,《上博竹書四.內豊》簡4:「古(故)為人兄者言人之㑆(兄)之不能慈俤(弟),不與言人之俤(弟)之不能氶(承)㑆(兄)者。」意謂因此做人兄長的,應談論哥哥不能慈愛弟弟的情況,不去談論弟弟不承奉哥哥的情況(季旭昇)。 | |||||||||
占 | 甲骨文先有從「卜」從「口」之形,後來有從「𡆥」從「口」之形,「口」形或寫於「𡆥」形之內,或寫在「𡆥」形之下,或有把「口」形簡化為一撇(王國維、裘錫圭)。戰國文字承甲骨從「卜」從「口」之形,或於「口」中加點作飾筆。 甲骨文從「卜」從「口」之字表示觀察卜兆以預測吉凶,《合集》21068:「己酉卜,王占。」另,從「𡆥」從「口」之字用法相同,字多用於占辭之前,《合集》116反:「王占曰:吉。」《合集》152反:「王占曰:亡(無)𡆥(憂)。」 戰國文字指卜問,《包山楚簡》198:「占之當吉,期中又(有)憙(喜)。」或指窺伺,文獻又作「覘」。《上博竹書二.從政乙》簡2:「毋占(覘)民斂,則同。」全句指不要窺伺人民的財貨,人民就會聚集起來。《說文》:「覘,窺也。从見,占聲。」《春秋傳》:「公使覘之,信。」字亦作「佔」,《集韻.鹽韻》:「覘,闚也。或作佔。」 秦陶「占」用作姓氏,出自媯姓。《左傳.昭公十九年》有「孫書」一名,杜預注:「孫書,陳無宇之子子占也。」孫書,字子占,後人以其字為姓。 傳世文獻「占」亦指根據卜兆以占斷吉凶。《周禮.春官.占人》:「凡卜簭,君占體,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鄭玄注:「尊者視兆象而已,卑者以次詳其餘也。」全句指凡是卜筮,君主占視卜兆兆體,大夫占視卜兆氣色,史官占視兆的裂痕大畫,卜人占視兆的裂痕小枝。另又可指窺察,《方言》卷十:「占,視也。凡相竊視,南楚或謂之占。」《廣雅.釋言》:「占,瞻也。」《後漢書.段熲傳》:「上占天心,不為災傷;下察人事,眾和師克。」全句指向上窺視天意,上天沒有降下災害;向下觀察人間政事,人民和睦而軍隊能克敵制勝。 | |||||||||
去 | 裘錫圭認為「去」字的離去義可能從張口義引申而來,人張口則兩唇相離。 第二種認為「口」象洞口,「大」為人形,古人穴居,會人離開家門外出之意。與「出」字初義相近。後期金文及戰國楚簡加從「止」或「辵」,強調離去、行動之義。 甲金文表示離去,哀成弔鼎:「少去母父」,表示自小離開父母。又表示去除、廢除,中山王圓壺:「大去型罰」。 《說文》:「去,人相違也。从大,𠙴聲。凡去之屬皆从去。」段玉裁注:「違,離也。人離故从大。大者,人也。」 此外,從「大」從「口」的「去」又是「盍」的初文,上面的「大」是器蓋,本義是蓋子,後加「皿」分化出「蓋」字專門表示蓋子。「盍」的初文(古韻屬盍部)與「呿」的初文(古韻屬魚部)是同形異字。 後世從「去」的字有盍部的讀音,如「怯」、「㹤」;也有魚部的讀音,如「𥬔」、「祛」,是混淆了兩個字的結果(裘錫圭)。 | |||||||||
古 | 後期金文漸漸線條化,上部變為「十」形,為小篆所本。 甲骨文用為貞人名、地名,金文表示過去,與「今」相對,牆盤:「曰古文王,初𢿐龢于政。」又用作連詞,典籍作「故」,大盂鼎:「古(故)天異臨子」。又用作地名,「尃古」即「蒲姑」,在今山東省博興縣東北。 《說文》:「古,故也。从十、口。識前言者也。凡古之屬皆从古。𠖠,古文古。」參見「十」及參見「盾」。 | |||||||||
句 | 「句」字甲骨文辭殘,用義不明。金文用作器名,指形狀彎曲,用於懸挂器物的「鉤」狀的用具,後作「鉤」;內公鐘鉤:「內公乍(作)鑄從鐘之句(鉤)。」「內」讀作「芮」,姓氏,表示芮公鑄造隨行所用的鐘的鉤。參見「鉤」。「句」又通作「耇」,表示年老而至身體彎曲佝僂。師器父鼎:「用祈釁(沬)壽黃句(耇)吉康。」表示祈求終壽、年長髮黃、吉祥、康寧。 《說文》:「句,曲也。从口,丩聲。凡句之屬皆从句。」這意義的「句」段玉裁即注為「凡曲折之物」。循著「鉤」、「曲折」、「糾纏」等基本義項,「句」後來更引申出「句子」的「句」這極重要的義項。究其因由,大抵亦與句子的形成必涉及言辭的前後相隨與鉤連有關,以西方語言學的概念譬況之,「句子」的「句」,是 articulation 或節節相鉤連的意思〔按:拉丁文 articulus 解「肢節」,又引申為「部分」]。「句」字這個與語言運用有關的意義,從古代禮制中由下傳話以告上的行為可以側見。《漢書.卷四十三.叔孫通傳》:「大行設九賓,臚、句傳。」顏師古注引蘇林曰:「上傳語告下為臚,下告上為句也。」 「句」字「句子」或「章句」的意義通行後,原義為「鉤曲」的「句」又漸被改寫作「勾」。段玉裁注「句」字時即又說:「古音總如鉤。後人句曲音鉤,章句音屨。又改句曲字為勾。」 此外,「句」字於上古又有多種通假用途,如通假作「后」,鑄客簠:「鑄客為王句(后)六室為之。」表示這件青銅器是鑄匠為王后所造。「王句」即「王后」。又用作地名,三年𤼈壺:「王才(在)句陵。」 戰國竹簡通假作「苟」,表示苟且、隨便,《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50-51:「臨材(財)見利,不取句(苟)富;臨難見死,不取句(苟)免。」又通假作「后」,《清華簡一.尹至》簡1:「湯曰:『各(格)﹗女(汝)丌(其)又(有)吉志。』尹曰:「句(后)﹗我逨(越)今昀=(旬日)。」以上引文伊尹稱呼湯為「后」,表示君主。 | |||||||||
叩 | 甲骨文「叩」用作方國名,《合集》1060:「王隻(獲)叩。」字亦用作人名,《屯南》1239:「乎(呼)叩。」 傳世文獻「叩」可指叩擊,《論語.憲問》:「以杖叩其脛。」《禮記.學記》:「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另,「叩」可用作叩問之「叩」,《集韻.厚韻》:「𧥣,或作叩。」《洪武正韻.有韻》:「叩,問也,亦作𧥣。」《論語.子罕》:「我叩其兩端而竭焉。」何晏注引孔安國云:「我則發事之終始兩端以語之。」邢昺疏:「叩,發動也。」「叩」又指叩頭,意即行禮時俯首到地,《廣韻.厚韻》:「叩,叩頭。」《史記.田叔列傳》:「叔叩頭對曰:『是乃孟舒所以為長者也。』」 | |||||||||
召 | 甲骨文繁體從兩倒手形,從「刀」聲,從「酉」從「曾」。象兩手把酒瓶放在蒸煮器具(「曾」)的上面,本義是煮酒。也可能與釀酒有關(蔣玉斌)。「刀」是聲符。後簡省為「召」。 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表示輔助之義,皆寫作繁體「召」字(兼從酉、曾),盂鼎:「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又表示呼喚、宣召之義,多寫作簡體「召」字(只從刀從口),克鐘:「王乎(呼)士曶召克」。又用作地名、姓氏和人名。 《說文》:「召,𧦝也。从口刀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