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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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有納柲的「管銎斧」或「柲帽」之形,是一種兵器。後來柲形與「」分離,可能是變形音化,以「」(「」的初文)作為「」的聲符。
甲骨文象有納柲的「管銎斧」或「柲帽」(參見下面的「其他圖片」)之形,是一種兵器。(李學勤、謝明文)商代晚期的金文與甲骨文同,後來柲形與「」分離。謝明文認為「」的脫落可能是變形音化,以「」(「」的初文)作為「」的聲符。「」的周圍或加上飾筆,「」形又演變為象「」形,為《說文》小篆所本。後來的人根據訛變的字體,又誤把疆域、國家之類的假借當作「」的本義或引申義,於是把「」附會成一個會意字,故《說文》云:「或,邦也。从囗从戈,以守一。一,地也。」
」在甲金文中多用為人名、國名或族名。如《合集》4268:「乙亥卜,永鼎(貞):令或來歸。」季老或盉:「季老或乍(作)文考大白(伯)□□。」
」也假借作副詞,訓為「」、「」。如《屯南》2991+620+2291「其或幼(?)盂田」,「」是和祭祀有關的動詞,全句意謂在盂地之農田再一次舉行幼祭。(謝明文)[妾子]𧊒壺:「或[目又](得)[户臣貝](賢)[左犬](佐)司馬賈。」
」還表示區域、疆域。如《輯佚》690+《合集》36182:「遇(?)夷方率伐東或。」表示遭逢夷方率兵攻伐東土。又如㝬鐘:「㝬其萬年,畯保四或。」黃金貴指出西周金文的「」都讀為「」。大西克也進一步認為春秋金文乃至郭店楚簡、楚帛書等資料中的「」、「」、「宀或」等都應讀為「」,表示地域、領域,而不是表示國家。如《上博竹書一.緇衣》簡7:「亖(四)或(域)川(順)之。」《郭店簡.緇衣》簡12作「四方[川心](順)之」。「四或」和「四方」都泛指天下。
金文從「」,「」聲。「」象國家的邊界、領域。本義是國家。
金文從「」,「」聲。戰國文字或不從「」而從「」、「𠃊」,是表示區域、邊界的義符。「」是聲符。本義是國家。《說文》:「國,邦也。从囗从或。」段玉裁注:「〈邑部〉曰:『邦,國也。』按邦、國互訓,渾言之也。《周禮》注曰:『大曰邦,小曰國。』邦之所居亦曰國,析言之也。」「〈戈部〉曰:『或,邦也。』古或、國同用。邦、封同用。」徐灝曰:「邦謂之國,封疆之界謂之域,古但以或字為之。」如甲金文用「」來表示「」,何尊:「宅茲中或(國)」,表示居住在國家中部。古代「」、「」音義皆近,故一說應釋為「宅茲中或(域)」,表示在中心的區域居住。參見「」、「」。
從「」的「」見於西周,金文用作本義,彔卣:「淮尸(夷)敢伐內國」。蔡侯鐘:「建我邦國」。
戰國竹簡和漢帛書也表示國家,《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3:「它(施)及四國」。《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200行:「樂則有德,有德則國家與〈興〉。」《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10行:「不利於國,且我憂之。」《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233行:「國家昏亂,安有貞臣。」《老子.第十八章》:「國家昏亂,有忠臣。」
金文、小篆從「」,「」聲。本義為急流。又假借為「」字,解作溝渠、護城河。
金文、小篆從「」,「」聲。本義為急流。《說文》:「淢,疾流也。」段玉裁注:「急疾之流也。」《淮南子.本經訓》:「抑淢怒瀨,以揚激波。」高誘注:「淢,怒水也。」這句指抑止急流波濤,因此揚起高高的波瀾。
」又假借作「」,解作溝渠、護城河。《集韻.職韻》:「洫,或作淢。」《詩經.大雅.文王有聲》:「築城伊淢,作豐伊匹。」意謂築城牆挖城濠,建設與之相匹配的豐邑。毛亨注:「淢,成溝也。」鄭玄注:「十里曰成,淢其溝也,廣深各八尺。」陸德明《經典釋文》:「淢字又作洫。」「」,《韓詩》作「」。《史記.夏本紀》:「卑宮室,致費於溝淢。」意指(大禹治水期間)不(為自己)建好的房子,把資財用於開挖溝渠。
金文用作地名,長甶盉:「穆王才(在)下淢㡴(居)。」「」,這裏指暫時的居所;即穆王在下淢的臨時宮室。「下淢」是地方名,應是文獻中的「」。棫,又稱棫林,因為該地有許多棫樹而得名。又因為臨近汧水和渭水,所以又可從「」。下淢現在地望在陝西省寶雞東北的周原南麓(參張筱衡)。《史記.秦本紀》:「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棫林而還。」裴駰注:「杜預曰:『秦地也。』」意即秦軍走,晉兵追,渡過了涇河,到達棫林便撤退了。
金文從「」,「」聲。小篆同。本義是迷亂、蠱惑。
金文從「」,「」聲。小篆同。本義是迷亂、蠱惑。《說文》:「惑,亂也。从心,或聲。」如中山王鼎:「猶粯(迷)惑於子之而𨑑(亡)其邦,為天下𣩍(戮)。」《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32背1:「人毋(無)故而鬼惑之,是[攸羊]鬼,善戲人。」又如《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大尹惑蠱其君,以陵虐公室。」
」也表示疑惑、懷疑。如《郭店簡.魯穆公問子思》簡4:「寡人惑安(焉),而未之得也。」《孟子.公孫丑上》:「若是,則弟子之惑滋甚。」
小篆從「」,「」聲,本義為植物名,通稱「白桵」,是一種有刺的灌木。
從「」,「」聲。金文構形與小篆不同,小篆「」、「」並排,金文「」在「」上。《說文》:「棫,白桵也。從木,或聲。」本義為植物名,通稱「白桵」。《爾雅.釋木》:「棫,白桵。」郭璞注:「桵,小木叢生,有刺,實如耳璫,紫赤可啖。」棫是一種有刺的灌木,果實如婦女耳垂飾物般大,呈紫紅色,可以吃的。《詩經.大雅.緜》:「柞棫拔矣,行道兌矣。」鄭玄箋:「棫,白桵也。」全句指把柞樹和棫樹拔掉,使道路暢通。
金文用作地名。散氏盤:「陟州剛(崗),𤼷(登)[木厈](岸),降棫二封。」「」是堆土植樹作為邊界之意,引伸為國家的邊界。銘文意謂走上水中的山嶺,登上崖岸,往下走到棫這個地方是第二次封土的邊界。
楚簡用作本義。《清華簡一.程寤》簡1:「松柏棫柞。」這句並列四種樹名。
古代戰爭割取敵人左耳以計數獻功,與「」字相通,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