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肉 (主部件) 共 26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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夗 | 甲骨文用作北方風名。(參陳邦懷、劉釗)金文見於㘱盨:「迺乍(作)余一人夗。」釋義未有定論,或讀為「怨」,表示怨恨。(徐在國)或讀作「故」,表示災害。(馬承源)。或讀作「咎」。(《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夗」亦用作人名。 小篆字形訛為從「夕」從「卩」。《說文》:「夗,轉臥也。从夕从卩,臥有卩也。」段玉裁注:「謂轉身臥也。《詩》曰:『展轉反側。』凡夗聲、宛聲字皆取委曲意。」 | ||||||||||||||
匈 | 《說文》:「聲也。從勹凶聲。𦙄,匈或從肉。」據《說文》,「𦙄」乃「匈」之或體,《史記‧高祖本紀》:「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參見「胸」。 「匈」也通作「兇」,表示兇惡。《漢書‧佞幸傳‧石顯》:「顯聞眾人匈匈,言己殺前將軍蕭望之。」 「匈」也作為「匈奴」的指稱,同時可泛稱北方少數民族。《舊唐書‧突厥傳上》:「又匈虜一敗,或當懼而修德,結怨於我,為患不細。」 西方亦以 Hunnorum (拉丁文), Huns(英文), Hunnen(德文), Hunové(捷克文)指稱從中亞遷徙過去的民族。但歐洲的「匈人」是否直接承襲自「匈奴人」,學界存在爭議,姑備一說。「匈奴語」歷史文獻並不豐富,其性質與來源亦在學界存在爭議。 | ||||||||||||||
多 | 甲金文表示多,與「少」相對。《合集》12496:「多雨」。不其簋:「多禽(擒)」。《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2:「多言後」,指常常講到後裔、後世。《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龔(恭)敬多讓」。 金文字形演變為從「夕」。理據是金文「多」字所從的部件形體與確定為從「肉」的金文字形(如「有」、「祭」、)有明顯分別,但是與金文「夕」字字形吻合。 金文「月」形有兩個特點:一,字形較寬;二,字中的上橫畫多寫作一小點或一小畫,與邊框不相連接。而「肉」形也有兩個特點:一,字形修長;二,字中的兩橫畫均與邊框相連。李裕民和郝本性曾指出戰國楚文字「月」和「肉」的分別,指出「月」是三筆寫成,外側呈弧形,「肉」字則是四筆寫成,外側呈一銳角。這種特徵與金文所見相同。所以可以判斷金文「多」字從「夕」不從「肉」。《說文》「宜」字古文所從的「多」也訛變為從「夕」。 然而金文「宜」字所從的「多」皆寫作「肉」形,保留古形,反映古文字單字的演變速度較作為部件的演變速度要快。 《說文》:「多,重也。从重夕。夕者,相繹也,故爲多。重夕爲多,重日爲曡。凡多之屬皆从多。𡖇,古文多。」 | ||||||||||||||
有 | 《說文》及其他古籍說從「月」,應是誤解。此外,金文「又」(象右手形)、「㞢」多通讀為「有」,參見「又」、「㞢」。中山王方壺有無之「有」作從又從◎之形,是三晉文字的「有」。 金文表示擁有,叔尸鐘:「咸有九州」,又用作職官名,「有𤔲」即文獻的「有司」,是掌事人員的統稱。 《說文》:「有,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凡有之屬皆从有。」 | ||||||||||||||
宜 | 「宜」的本義是陳肉於俎上,又表示佳餚,菜餚完備,適宜祭祀,也可供人食用,故引申有合適、適宜之意。 小篆俎案形改為「宀」,並省去一個「肉」形,隸書「肉」形與下面一橫變為「且」。 甲骨文表示用牲法,指宰割牲畜,陳肉在俎,《合集》31005:「宜牢」,表示宰殺圈養的牛隻。又用作祭名,《合集》23399:「宜于匕(妣)辛一牛」,表示陳設一隻牛的肉在俎上,以祭祀妣辛。 金文用作祭名,天亡簋:「王鄉(饗),大宜」,表示王宴饗,進行大規模的宜祭。又通假為「義」,中山王鼎:「以征不宜(義)之邦」。又用作人名、地名。 戰國竹簡表示當然、無怪,指事情本當如此。《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6:「民乃宜夗(怨)」,意謂難怪人民會怨恨。《清華簡一.金縢》簡12:「我邦家豊(禮)亦宜之」,意謂(按照)我們國家的禮法,亦應當如此。又假借為「義」,《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1:「智類五,唯宜(義)道為近忠。亞(惡)類晶(三),唯亞(惡)不仁為忻(近)宜(義)」,意思是說智有五類,只有「義」道接近於「忠」;惡有三類,只有厭惡不仁接近於「義」(劉釗)。《郭店簡.六德》簡4:「非仁宜(義)者莫之能也」。又用作地名,《清華簡二.繫年》簡116:「宜昜(陽)」。 漢帛書假借為「儀」,《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184行:「叔(淑)人君子,其宜(儀)一兮。」 《說文》:「宐,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𡪀,古文宜。𡨆,亦古文宜。」 | ||||||||||||||
胃 | 金文「胃」用作姓氏,胃公鼎:「胃公湯用其吉金」。又用作「謂」,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先秦兩漢多以「胃」為「謂」,《睡虎地.日書乙種》:「是胃(謂)貴勝賤」。《馬王堆.老子甲本》:「兩者同出,異名同胃(謂)」。 此外,信陽楚簡、郭店楚簡「是胃」,讀作「是謂」,猶「是為」。《左傳.莊公二十二年》:「是謂觀國之光」。《史記.陳𣏌世家》作「是為觀國之光」。參見「謂」、「𦳊」、「屎」。 後世「胃」又加肉旁作「𦝩」,《禮•內則》:「鴇奧鹿胃」。《釋文》:「胃又作𦝩。」 | ||||||||||||||
胎 | 金文用作人名。 | ||||||||||||||
胡 | 「胡」指動物下巴至頸下的垂肉,由於動物下巴多有鬚,故頷下的鬚也可以稱「胡」,後來才加「髟」分化出「鬍」,專門表示鬍子。《史記.孝武本紀》:「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胡髯」即頷下的鬚。《中華大字典》:「胡,俗謂鬚曰胡子」,「胡子」當是「鬍髭」的記音(參王鳳陽)。 「胡」又用作秦漢之後對北方少數民族的稱呼,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行行重行行〉:「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後來「胡」成為北方、西方民族,甚至外來物品的通稱,如胡琴、胡笛、胡麻、胡椒、胡蘿蔔等。 金文用作人名,七年相邦鈹:「右庫工帀(師)吏筡胡」,「工師」是官名,負責監管鑄造工作,「筡胡」是人名。 漢帛書表示疑問,詢問原因,即為甚麼,《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第103行:「令尤(疣)者抱禾,令人嘑(呼)曰:『若胡為是?』應曰:『吾尤(疣)。』置去禾,勿顧。」「疣」是一種皮膚病,意謂命令患疣病的的人抱禾,發命令的人說:「你為甚麼這樣?」回應說:「我患了疣病。」放下禾穀,不要回頭看。《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燕王章》第51行:「王曰:「然則仁義不可為與?」對曰:「胡為不可。」大意是說燕王問蘇秦仁義是不是不可為?蘇秦回答說「胡為不可」,即為甚麼不可以。 | ||||||||||||||
胤 | 《說文》:「胤,子孫相承續也。从肉;从八,象其長也;从幺,象重累也。𦞩,古文𦙍。」段玉裁注:「《釋詁》:『胤、嗣,繼也。』《大雅.毛傳》:『胤,嗣也。』」 | ||||||||||||||
祭 | 「祭」、「肆」甲文形近,古代血食,祭之事必資於殺,故祭之語亦當原於殺。《呂氏春秋.季秋紀》「豺乃祭獸戮禽」高誘注:「於是月殺獸,四圍陳之,世所謂祭獸。」「祭」、「殺」「肆」同義相通,參「肆」、「殺」。 金文除用作人名外,多表示祭祀,如欒書缶:「以祭我皇祖」,邾公華鐘:「台(以)卹其祭祀盟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