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大 (主部件) 共 47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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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金文表示大,與「小」相對,郘鐘:「大鐘八聿(肆)」。又用作人名。又通讀作「太」,如「大(太)史」(史官)、「大(太)保」(官名,輔弼重臣)、「大(太)室」(太廟之中室)、「大(太)師」(官名)等。 古文字「大」、「夫」是一字之分化,「大」這個字形本來既表示夫(成年男子),又表示大(由大人、小孩的相對意義引申而有大義)。後來才在「大」上加一短橫分化出「夫」字。學者多認為一短橫是沒有意義的飾筆。 「大」亦作「亣」,《說文.大部》:「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古文亣也。」《說文.亣部》:「亣,籒文大,改古文。亦象人形。」段玉裁注:「大下云古文亣,亣下云籀文大。此以古文籀文互釋。明衹一字而體稍異。」 | ||||||||||||
夨 | 甲骨文或從「大」從圓圈,圓圈象人頭,或疑是「口」的象形。柳詒徵認為「夨」、「吳」本一字,是「華」的初文,「吳」、「華」古音相近,象畫出人形的頭與手足,與「大」字形近。本義是中國之人。因為「吳」又寫作「虞」,虞夏二代之名後世用來稱呼中國人。《說文》:「夏,中國之人也。」「虞夏」即「華夏」。 按柳詒徵的說法在語音上有其根據,但是為甚麼用側頭的人形來表示華人,仍存疑。 「吳」的古文字又作「㕦」,《廣韻》「㕦」字音「胡化切」,與「華」同音。在「夨」的人形上加「口」,寫作「㕦」之形,可能就是喧嘩的「嘩」的初文。故「吳」字的本義是喧嘩、大聲說話。 甲骨文用為殷先王名,是殷人的祭祀對象,《合集》21110:「尞(燎)岳、夨、山」,表示對岳、夨、山進行燎祭。趙誠認為「王夨」即「王亥」。金文用作人名。夨王方鼎蓋:「夨王乍(作)寶尊貞(鼎)」。又讀作「虞」,叔夨方鼎的「叔夨(虞)」,即晉國第一代君主唐叔虞。可見在上古,「夨」應有與「吳」、「虞」相似之音(李伯謙)。 | ||||||||||||
亢 | 由高義引申,「亢」有驕傲、無禮義,成語「不亢不卑」表示不高傲,也不自卑;形容對人的態度或言語得體。又引申為興起、舉起,《穀梁傳.僖公十六年》:「五石六鷁之辭不設,則王道不亢矣。」范寧注:「不遺微細,故王道可舉。」 甲骨文用作人名。金文用作族氏名、人名外,還假借為「黃」,指人用以繫玉飾之帶,傳世典籍多寫作「衡」。𧽊簋:「赤巿(韍)幽亢(衡)」,「巿(韍)」即「敝膝」,是古代大夫以上祭祀或朝覲時遮蔽在衣裳前的服飾。全句指紅色的敝膝和黑色的絲帶。 | ||||||||||||
天 | 甲骨文因刻寫困難,「天」字上部的圖點往往刻成方格形。後來「天」上的一點或方格進一步簡化為一橫畫。春秋時期,「天」字出現上加短畫作飾筆的寫法,這種寫法到了秦代漸漸絕跡。《說文》:「天,顛也。至高無上,從一、大。」 傳世文獻亦有聯繫「天」與人的顛頂的用法,《易.睽.六三爻辭》:「其人天且劓」,指這個人受到天刑與劓刑。馬融:「黥鑿其頟曰天。」「天刑」即指鑿額,故「天」即人的顛頂(章太炎)。《山海經.海外西經》:「形天與帝至此爭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形天」為神話人物,亦作「刑天」,因被斷去其首而得名,由此可見「天」的本義與人頭有關。 甲骨文「天」用作本義,指頭部。《合集》20975:「弗疾朕天」,指商王的頭部沒有患病。又用作人名。另有「天邑商」一詞,又稱「大邑商」,為商人對國都之稱呼。《合集》36541:「天邑商公宮衣。」「公宮」指殷先公上甲廟,全句指於國都先公上甲廟進行衣祭。《尚書.多士》:「予一人惟聽用德,肆予敢求爾于天邑商。」全句意指我個人聽從你們的意見,任用有德行的人,所以我才敢到國都中訪求你們。 金文指天帝,秦公𣪕:「朕皇祖受天命。」又用作人名。另金文有「天子」一詞,指周王,蔡𥎦盤:「肇輔天子。」又有「天室」一詞,指祀天之所。天亡𣪕:「王祀于天室。」 戰國竹簡有「天命」一詞,指上天主宰下人的命運,《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7:「君子得之失之,天命。」又有「天下」一詞,《上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6:「君子㠯(以)此皇于天下。」 | ||||||||||||
夫 | 根據《說文》:「夫, 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爲尺,十尺爲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凡夫之屬皆从夫。」 從字形上看,「夫」字甲骨及金文的確是從大從一,雖然今天不少學者都認為大上一劃,只是一飾筆,並沒有特別意義。但從認知角度看,把「大」上面的「一」了解為髮簪,應仍可視作一可能和合理的解釋。查古代的男性,童子披髮,成人則以簪束髮,這一點與《說文》指「夫」是昂藏丈夫相合。因此,「夫」的本義是成年男子。所謂「匹夫」、「獨夫」中的「夫」均帶有此義。由於成年男子多會娶妻,故「夫」後又引申為「丈夫」、「夫妻」的「夫」;此外,「夫」又可借為虛詞用。 | ||||||||||||
文 | 甲骨文「文」字用作人名,《合集》4611反:「文入十」,指文貢納了十(塊龜甲)。又用作地名,《合集》27695:「于文室」,指於文地築室。另甲骨卜辭中多見「文武丁」一詞,用作商代先王之稱謂,如《合集》36134:「文武丁,其牢」即指對文武丁進獻祭牲。 金文「文」指美善,多用作對先人的敬稱,如追𣪕:「用享孝于前文人。」「享」指供奉祭品以祭祀祖先,全句指以祭品禮拜有文德的先人。《書.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安國傳:「使追孝于前文德之人。」又用以指稱周文王姬昌,史墻盤:「曰古文王,初𢿐(盭)龢于政」,即指從前周文王開始以安定或協和為目標治理政事(馬承源)。或用作諸侯謚稱、人名或氏族名。 「文」字由最初指人身上所畫的紋飾,後來用以泛指符號,乃引申出「文字」意義的「文」。戰國竹簡「文」用作文章,《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1:「文亡(無)隱意」,指文章沒有隱沒不發的意念。 「文」甚至從「文字」引申出存在事物所顯示出來的現象、徵候、事理等極抽象的意義。《周易.賁.彖》:「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語,即以「天文」與「人文」相對而論,意謂正如透過觀察天際的氣象徵候,吾人能在變幻莫測的環境中知所適應一般,透過掌握人事的行為特點,吾人乃可社群中實行教化。 《尚書》中的「文王」往往誤作「寧王」,直到王懿榮、吳大澂等人才以古文字中「文」字校正古書中的「寧」字。 | ||||||||||||
去 | 裘錫圭認為「去」字的離去義可能從張口義引申而來,人張口則兩唇相離。 第二種認為「口」象洞口,「大」為人形,古人穴居,會人離開家門外出之意。與「出」字初義相近。後期金文及戰國楚簡加從「止」或「辵」,強調離去、行動之義。 甲金文表示離去,哀成弔鼎:「少去母父」,表示自小離開父母。又表示去除、廢除,中山王圓壺:「大去型罰」。 《說文》:「去,人相違也。从大,𠙴聲。凡去之屬皆从去。」段玉裁注:「違,離也。人離故从大。大者,人也。」 此外,從「大」從「口」的「去」又是「盍」的初文,上面的「大」是器蓋,本義是蓋子,後加「皿」分化出「蓋」字專門表示蓋子。「盍」的初文(古韻屬盍部)與「呿」的初文(古韻屬魚部)是同形異字。 後世從「去」的字有盍部的讀音,如「怯」、「㹤」;也有魚部的讀音,如「𥬔」、「祛」,是混淆了兩個字的結果(裘錫圭)。 | ||||||||||||
央 | 一說人戴枷鎖時頭在中央,故引申有中央之意(徐中舒)。高鴻縉則認為◎象扁擔之形,人挑擔時必站在扁擔中央,故有中央之意。《說文》:「央,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大,人也。央旁同意。一曰久也。」 甲骨文用作人名。金文除用作人名外,還表示鮮明之貌。虢季子白盤:「彤矢其央」,《詩.小雅.六月》:「織文鳥章,白旆央央。」毛亨《傳》:「央央,鮮明貌。」 簡帛文字「央」通假作「殃」,《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此皆不可殺,小殺小央(殃),大殺大央(殃)。」《馬王堆漢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過極失當,天將降央(殃)。」《說文》:「殃,咎也。一曰禍也、罰也、敗也。」 | ||||||||||||
立 | 甲骨文表示豎立,「立中」即立旗,用以聚眾或測風向。又讀作「蒞」,「立事」即臨事。又用作人名、祭名。金文表示站立,善夫山鼎:「入門,立中廷」。又讀作「位」,表示所立之處、地位等,弭伯簋:「即立(位)」,中山王方壺「臣主易立(位)」。金文又讀作「蒞」,「立事」即臨事,主持事務。 戰國竹簡通讀作「位」,《上博一.孔子詩論》:「必敬丌(其)立(位)」。 | ||||||||||||
交 | 甲骨文舊釋作「交」的字,部分與「黃」字相混,參裘錫圭〈說卜辭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甲骨文疑用作氏族名。 金文用作氏族徽號,交鼎鼎:「交鼎。」傳世典籍寫作「絞」,《左傳.哀公二年》:「春,伐邾,將伐絞,鄰人愛其土,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杜預注:「絞,邾邑。」《地名攷略》:「在今滕縣北。」 戰國竹簡指交往,《上博竹書一.性情論》簡25-26:「同方而交,㠯(以)道者也;不同方而交,㠯(以)古(故)者也。」意謂志向相同的人互相交往,是因為道的緣故;志向不同的人互相交往,是出於特定目的(季旭昇)。又可讀為「校」,《郭店楚簡.魯穆公問子思》簡6:「夫為其君之古(故)殺其身者,交(校)彔(祿)雀(爵)者也。」《廣雅.釋言》:「效,考也。」王念孫疏證:「效之言校也。」全句指為君主的緣故而被殺的人,是計較俸祿爵位的人。 傳世文獻「交」多指交錯,或指結交。吳語中「交」相當於「的」,陸澹安《小說詞語匯釋》:「『交」字在吳語中等於『的』字。」《海上花列傳》第五回:「耐哚慢慢交用。」「慢慢交用」即「慢慢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