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手 (主部件) 共 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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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一隻右手,本義是右手。
甲金文象一隻右手形的側面,本義是右手。《說文》︰「又,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凡又之屬皆从又。」段玉裁注:「此卽今之右字。」後被假借為「」、「」意義的「」,而以「」專表示右手、左右之右。
甲金文表示左右之右。又通作「」,如卜辭「又(有)大雨」,金文「又𤔲」,後世作「有司」,泛指官吏。甲骨文又用作祭名。金文又是「」、「」的初文,表示輔助,天亡簋:「天亡又(佑)王」。
金文「」字畫出五指,象五指至手臂之形。
」甲骨文一般作「」,只見三指,後因「」多借用作連詞,因此另造「」字。金文「」多見五指,象五指至手臂之形。「」和「」(「」或「」)是漢字最重要的部件。《說文》:「手,拳也。象形。凡手之屬皆从手。𠂿,古文手。」按「」字字形與「」相近,兩者容易混淆,參見「」。另《說文》古文與戰國竹簡字形相近,可參看《上博竹書七.君人何必安哉甲本》簡9字形。
金文「」用作本義,指人的手部,曶壺蓋:「曶拜手𩒨首。」金文多見「拜手𩒨首」一詞,傳世文獻如《尚書.周書.召誥》則作「拜手稽首」。「拜手稽首」是古代的跪拜禮,即叩頭至手,叩頭至地。又,字可通假為「」,卯蓋:「卯拜手頁(𩒨)手(首)。」「稽首」寫成「頁手」僅此一見,參見「」。另王臣簋:「王臣手稽首」,他器作「拜稽首」,「」當為「」的錯字。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指人的手部,《郭店楚簡.五行》簡45:「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又《上博竹書七.君人何必安哉甲本》簡8至9:「傑(桀)、受(紂)、幽、萬(厲)𣩍(戮)死於人手。」
傳世文獻「」亦多用作本義,如《詩.邶風.擊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由人的手部引申有執持的意思,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卷三:「執持於手即謂之手。」《逸周書.克殷》:「武王乃手太白以麾諸侯。」全句指武王於是手執太白旗以指揮諸侯。
另,便於手提的小巧的物件,往往也以「」來說明,如「手折」、「手冊」等。《明史.齊泰傳》:「又問諸圖籍,出袖中手冊以進。」
甲金文象一人跪坐或屈身,兩手前伸,有所握持之形,本義是握持。
甲金文象一人跪坐或屈身,兩手前伸,有所握持之形,本義是握持。《說文》:「持也,象手有所丮據也。」 「」之小篆已經訛變。
一說「」象高舉雙手作跪拜祝禱、奉獻之形。
殷人尚鬼,盛行自然崇拜,周人尚文,常有祭祀頌功之儀文,「」、「」、「」皆從此。「」多用作甲金部件,象人形而強調手形,以表示用手拿取、承托之動作。「」在金文中又是「」字之省文,如班簋:「丕顯丮(揚)皇公受京宗懿釐」,表示頌揚。
」甲骨文乃早期金文作「𠂇」,象左手之形。
」甲骨文乃早期金文作「𠂇」,象左手之形,《說文》:「𠂇,手也。象形。凡𠂇之屬皆從𠂇。」後期金文加「」作「」字。
甲金文用作方位詞,即左右之左。從胡塞爾現象學「定向零點」理論的角度看,「」、「」二字最早的古文字字形都是從人作為一觀察者角度下所見的自己的左手或右手。
金文左字又表示輔助,是「」的初文,虢季子白盤:「是用左(佐)王,晉公盆:「左(佐)右(佑)武王」。
《說文》:「左,手相左助也。从𠂇、工。凡左之屬皆从左。」段玉裁注:「左者,今之佐字。說文無佐也。𠂇者,今之左字。」
金文從「」,「」聲,構形初義不明,從手疑會以手掌拍打之意。
金文從「」,「」聲,構形初義不明,從手疑會以手掌拍打之意。金文用作人名。小篆「」作「𢫦」,《說文》:「𢫦,拊也。从手,百聲。」《集韻》:「𢫦,音陌。擊也。亦作拍。」《韓非子‧功名》:「一手獨拍,雖疾無聲。」
」可表示拍打的工具,古書用作兵器名。《陳書‧侯瑱傳》:「將戰,有微風至自東南,眾軍施拍縱火。」
樂曲的篇章單位,如樂曲節拍,也稱為「」。宋沈括《夢溪筆談‧樂律一》:「今時杖鼓,常時只是打拍,鮮有專門獨奏之妙。」
吟咏也可稱「」,唐呂岩〈七夕〉:「父子生來有兩口,多好歌笙不好拍。」原注:「拍,吟也。」
現代漢語中「」也表示拍攝,如「拍照」、「拍電影」等。
」表示脅持、拑制。
」從「」,「」聲。本義為脅持、夾住、拑制。《說文》:「拑,脅持也。从手,甘聲。」王筠《說文句讀》:「謂以肘拑制於脅下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以手曰拑;以竹籋拊日箝;以鐵鉆拑曰鉗。」即「」、「」、「」三字均表示夾取的動作,分別在於所用的「工具」不同:用手是「」,用竹製的鑷子是「」,用金屬製的鑷子是「」。
」指夾住。《戰國策.燕策》:「蚌方出曝,而鷸啄食其肉,蚌合而拑其喙。」意即一隻蚌正張開兩殼曬太陽,鷸即乘機過來啄食蚌的肉,蚌即時合上兩殼,夾住鷸長長的嘴。《西遊記》第十九回:「行者拑着他的鈀,揪着他的耳。」全句指孫悟空夾着他(妖精)的鈀,揪着他(妖精)的耳朵。
又解作合攏、閉合。《史記.秦始皇本紀》:「故使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拑口而不言。」意謂使天下的士人都側着耳朵仔細聽,雙腳重疊站立,不敢移動,閉口不敢說話;即天下士人都懼怕秦始皇。《漢書.刑法志》:「臣畏刑而拑口。」意指臣子因為懼怕刑罰而閉口不說話。
金文用作人名。寺工師初壼:「丞拑」,「」為官名;「」是人名。
金文從「」,「𠦪」聲,作「𢳎」。「𠦪」象植物有根之形,疑會用手連根拔起植物之意,是「」之初文(郭沫若、周清海),後音近假借為「」。
金文有三種字形,一種從「」,「𠦪」聲,作「𢳎」。「𠦪」象植物有根之形,疑會用手連根拔起植物之意,是「」之初文(郭沫若、周清海),後音近假借為「」。
第二種字形從「」從「」,象拜首至手之形(張光裕)。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拜頭至手。所謂拜手也。」第三種字形從「」,「𠦪」聲。戰國竹簡類化為從兩「」。
金文有「拜手稽首」一詞,是至恭至敬之禮,跪而後兩手相拱至地,俯首至手。楚簋:「楚敢𢳎(拜)手稽首」,《尚書.益稷》:「皋陶拜手稽首。」《公羊傳》何休注:「頭至手曰拜手。」又是表示敬意的一種禮節。善夫山鼎:「善夫𢳎(拜)稽首,受冊,佩以出。」
」小篆作「𢳎」,《說文》:「𢳎,首至地也。从手、𠦪。𠦪音忽。拜,楊雄說:拜从兩手下。𣬓,古文拜。」段玉裁改作「首至手也。」
金文從「」,「」聲。後世「」是「」的異體,本義是相擊。
《集韻.灰韻》:「豗,相擊也。或作拻。」
金文用作人名,二十七年上守趞戈:「漆工師豬,丞拻。」「」是職官名,「丞拻」表示名叫拻的職官。
金文、簡帛、小篆從「」,「」聲,本義是手指。
金文、簡帛、小篆從「」,「」聲,本義是手指。《說文》:「指,手指也。从手,旨聲。」段玉裁注:「大指曰巨指,曰巨擘;次曰食指,曰啑鹽指;中曰將指;次曰無名指;次曰小指。」意謂古時大拇指稱為「巨指」、「巨擘」,二指稱為「食指」、「啑鹽指」,中指稱為「將指」,四指稱為「無名指」,尾指稱為「小指」。
古時「」字除了表示手指,還可表示腳趾,《張家山漢簡.引書》簡9:「足指」。戰國竹簡表示手指,《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88:「頭、身、臂、手指」。《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90:「拳指傷人」,意謂用拳頭手指傷害人。《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49:「實官戶關不致,容指若抉,廷行事貲一甲。」意謂倉房門閂不緊密,可以容下手指或用以撬動的器具,按照規定應罰一件鎧甲。
手指常用來指示方向、東西,故「」引申為指示之意。所指示、指出的事情即人的思想、意圖,所以「」引申有意旨之意,後來才借表示美味的「」來表示主旨、意旨的意思(裘錫圭)。戰國竹簡表示指示,《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29貳:「興事不當,則民㑥指。」意謂發布的政令不恰當,則人民不重視政府的指示。又表示意旨,《郭店簡.性自命出》簡28:「古樂龍心,嗌(益)樂龍指,皆教丌(其)人者也。」意謂古時的音樂使情志融和(陶冶情操),新的音樂使意旨融和(表達心意、宣洩情感),都是教化人的方法。《漢書.河間獻王德傳》:「文約指明」,意謂文辭簡潔而意思明確。顏師古注:「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作為動詞,「」除了表示用指尖指示,又表示以物體尖端對着,南朝宋謝靈運〈會吟行〉:「層臺指中天」,意謂層疊的高臺指向空中。
漢簡通作「」,表示甘美,《武威漢簡.特牲甲本》簡17:「尸祭之,祭酒,啐酒,告指(旨)。」「」是古代祭祀中代死者受祭的人,意謂尸逐一致祭,接着祭酒,祭畢嘗酒,並向主人稱讚酒的甜美(彭林)。
金文「」讀為「」,乖伯簋:「乖伯拜手指(稽)首」,意謂乖伯兩手拜到地上,手托着頭拜到地上。一說這個字是為叩頭稽首的「𩒨」(古書作「」)字而造的。《荀子.大略》:「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顙。」楊倞注:「稽首,亦頭至手,而手至地,故曰下衡。稽顙,則頭觸地。」意謂低頭與腰平,兩手至地稱為「」,手托着頭拜到地上稱為「稽首」,叩頭踫觸到地上稱為「稽顙」。
成語「食指大動」是有美食的預兆,後形容看到佳餚而貪吃的樣子。《左傳.宣公四年》記載鄭國大夫子公入朝之前食指動,便跟子家說必會有好東西吃。入宮後,宮中在烹煮鱉魚(甲魚),靈公問知子公的話,故意不分給子公吃,子公發怒,把手指放進鼎裏,嘗味後走了。「染指」、「染指嘗鼎」便出於此。
而「指鹿為馬」表示指著鹿,說是馬;比喻故意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述趙高獻給秦二世一隻鹿,故意指稱是馬,並問臣子是鹿或馬,後將答鹿者暗中殺害,使群臣畏懼自己,以謀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