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井 (主部件) 共 4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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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 | 後期金文於井口中加一點,作「丼」,當為飾筆。徐中舒則認為一點是汲水之器。「丼」為小篆字形所本。 「井」的本義是水井,似井的事物也稱為「井」,如礦井、油井、天井。段玉裁指出古代八家共用一井,又於井口附近設置市集,故井後來引申表示鄉里、人口聚居地,如市井。《字彙.二部》:「井,市井。市,交易之處;井,共汲之所。古於汲水處為市,故稱為市井。」因為井欄交錯有序,故又引申出井井有條、井然有序等詞語。再引申之,可表示刑法、法度,故「井」又是「刑」、「型」的初文。 甲骨文借用為方國名,讀作「邢」,又用為人名。 金文通「邢」,是諸侯國名。又讀作「刑」,表示處罰,兮甲盤:「敢不用令(命),則即井(刑)」。又表示刑法、法則,毛公鼎:「先王乍(作)明井(刑)」。又表示效法,後世作「刑」或「型」,盂鼎:「令(命)女(汝)盂井(刑/型)乃嗣且(祖)南公」。 戰國竹簡下增「土」形,讀作「刑」、「型」,《上博楚竹書四.曹沫之陣》:「(重)賞泊(薄)坓(刑)」。 《說文》:「丼,八家一丼,象構韓形。•,𦉥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凡井之屬皆从井。」段玉裁注:「風俗通曰:古者二十畝爲一井,因爲市交易,故稱市井。皆謂八家𠔏一井也。孟子曰: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爲公田。此古井田之制」。參見「邢」、「刑」、「型」。 | ||||||||||||
刑 |
| 「井」、「刑」古韻同屬耕部,音近可通。「井」既是「㓝」、「刑」的聲符,又是意符。 早期金文「井」是「刑」的初文,西周晚期以後始見「刑」字,寫作「㓝」,表示刑法、刑罰,弔尸鐘:「中尃盟㓝(刑)」,孫詒讓云:「言執中以布明刑」,即布施刑法之意。金文又用作人名。此外,史牆盤「㓝」字通讀作「荊」,「廣[能攴]楚荊」,楚荊表示楚地、楚國。參見「荊」。 戰國竹簡「刑」字寫作「坓」、「型」,如《郭店楚簡.緇衣》:「則坓(刑)罰不足恥」《上博楚竹書五.季康子問於孔子》:「好型(刑)則不羊(祥)」。 「㓝」、「刑」為一字,《說文》誤分為二。《說文.刀部》:「刑,剄也。从刀幵聲。」《說文》:「㓝,罰辠也。从井从刀。《易》曰:『井,法也。』井亦聲。」《玉篇》:「辠,古文罪字。」《集韻》:「㓝,同𠛬。」 | |||||||||||
刱 | 「刱」字古時與「荊」字同形﹐最初從刀(或刃或再加飾文),後加「井」為聲符。「刀」本是人形,象人手足受荊棘所刺傷,故有「創」的意思,《集韻》:「刱,傷也。本作刅,或作𠛂。」通「創」字。參見「荊」。 | ||||||||||||
荊 |
| 金文「荊」表示楚國,又稱「荊楚」,因為荊棘叢生而得名。𨾊弔簋:「𨾊弔(叔)從王員征楚刅(荊)」。史牆盤「㓝」(「刑」)字與「刱」(「荊」)字形近,借作「荊」,參見「刑」。 《說文》:「荊,楚木也。从艸𠛬聲。𦮓,古文荊。」段玉裁注:「林部曰:楚,叢木,一名荆。」後世的荊字則的確多指「楚木」,即有刺的荊棘,或引申為「荊楚(荊棘之地)」。由於婦女多插「荊釵」,故「拙荊」又可用作自己的妻子的謙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