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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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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F-8 | E7 99 B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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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五碼 | CFDE |
倉頡碼 | 弓人竹弓水 |
Matthews | 0 |
漢語大字典 | (一版)2760;(二版)2952 |
康熙字典 | 712 |
Unicode | U+76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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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312 | ||
四角號碼 | 1240.7 | |
頻序 A/B | 0 | -- |
頻次 A/B | 0 | -- |
普通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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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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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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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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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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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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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文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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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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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 | 解釋 | 部居 | 相關異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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癹 | 以足蹋夷艸。从𣥠从殳。《春秋傳》曰:癹夷蘊崇之。〔普活切〕 (38 / 32) | 癶 |
形義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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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 甲骨文從「攴」從「𣥠」,「𣥠」亦是聲符,「攴」象手持棍棒,全字表示用腳踐踏野草和用棍子除草。本義是打草、割草。 55 字 詳解: 甲骨文從「攴」從「𣥠」,「𣥠」亦是聲符,「𣥠」從二背向的二「止」,象兩隻伸開的腳掌,「攴」象手持棍棒,全字表示用腳踐踏野草和用棍子一類工具除草。本義是打草、割草。何琳儀認為是「撥」的初文。《說文》:「癹,以足蹋夷艸。从𣥠从殳。《春秋傳》曰:『癹夷蘊祟之。』」段玉裁注:「从癶,謂以足蹋夷也。从殳,殺之省也。」「癹」字用來表示除草,見於戰國晚期青川秦田律木牘:「正彊(疆)畔,及癹千(阡)百(陌)之大草。」意謂修治邊疆田界,剪除田界上的野草。 今天中國農郊地區仍保留着打草的習慣,農民常常在入冬前收割草料,為牲畜儲備糧食。陳英傑則認為「癹」字反映了除草踩秧的耕作方法,他指出至今四川農村的農民春天下水田「薅秧子」,稻秧成行,人捲褲腿赤腳在行間,即拄着棍,用腳將行間的雜草刮到兩邊(即稻秧的根部),這樣,既除了草,又壅了禾本(培土)。湖南華容縣有一句諺語:「腳腳捅到底,擔穀六斗米」,意指用腳給禾苗除草鬆土時,要用力踩進泥裏,這樣能使禾苗長勢好,將來可獲豐收,這叫做「擂禾」、「踩秧」、「挪田」等。 金文「癹」亦從「𣥠」從「攴」,「攴」字一般從「卜」從「又」,象手形的「又」訛變為形近的「屮」或「山」形(見發孫虜鼎、發孫虜鼎)。「癹」後作為「發」字的聲符,六國官印「發弩」之「發」通常假借「癹」字來表示(裘錫圭)。「癹」和「發」字所從的「癹」最初皆不從「殳」,而從「攴」。從「殳」是後來的寫法。而楷書上所從之「癶」亦即二止(「𣥠」)線條化而成。 甲金文用作人名,《合集》18239:「王乎(呼)癹」,意謂商王召喚癹。攻吳王姑發諸樊之弟劍:「工(攻)吳王姑癹(發)者(諸)反(樊)之弟」,指吳王姑發諸樊的弟弟。 金文又用作國族名或姓氏,文獻作「發」,發孫虜鼎:「癹(發)孫虜擇余吉金,自乍(作)飤鼑(鼎),永保用之。」「癹孫虜」是人名,全句意謂發孫虜選擇堅固的銅,鑄造了食用的鼎,永遠保用。《史記.封禪書》:「游水發根。」「游水」是縣名,「發」是姓,「根」是名。 戰國竹簡假借為「廢」,《上博竹書六.競公瘧》簡5:「外內不癹(廢)」,指裏外都沒有荒廢。 878 字 相關漢字: 攴,𣥠,止,撥,卜,又,屮,山,發,殳,癶,根,廢 |
粵語音節 | & 根據 | 同音字 | 詞例(解釋)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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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 周 | ||||
李 | 何 | |||||
HKLS | 人文 | 同聲同韻 | 同韻同調 | 同聲同調 | 用腳蹋除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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