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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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是由「」的象形初文省去下半的寫法演變而來,是「」的異體。
」是由「」的象形初文省去下半的寫法演變而來,是「」的異體。(裘錫圭、陳劍)「」即草木之「」的本字。《荀子.富國》:「刺屮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楊倞注:「屮,古草字。」《楚辭.九歎.遠逝》:「屮木搖落,時槁悴兮。」洪興祖補注:「屮與草同。」
據後來的用法,「」似乎只適用於草類,而不適用於木類。然而,甲骨文似不太區別「」、「」及「」三種偏旁,因此三者交替使用的情況經常出現。例如「」字既有從「」,亦有從「」,參見「」。
甲骨文「」疑用作祭名,《合集》27218:「新鬯屮且乙。」劉興隆以為大意是用新釀的香酒向祖乙舉行草祭。另「」亦見於《合集》19811正:「巫屮至𤉲(燎)隹」,其用意不詳。
金文用作人名,屮乍從彝盉:「屮乍(作)從彝。」
戰國文字用作本義,同「」,《郭店簡.六德》簡12:「唯(雖)才(在)屮(草)茆(茅)之中。」
甲骨文「」會草(即「」)從泥土裏長出來之意,本義是生出、生長。
甲骨文「」從「」從「」,「」下之「」象土地之形。全字會草(即「」)從土地裏長出來之意,本義是生出、生長。
早期金文承甲骨文之構形,後於「」下加一點作飾筆,後又變一點為一橫,於是「」下之「」變為「」。小篆構形取義大體相同,仍不失「」自土地上生出之意象。《說文》:「生,進也。象艸木生出土上。」許慎訓生為「進也」,當為引申義。
甲骨文指生育,《合集》34078:「其𠦪(禱)生于高匕(妣)丙」,指向高妣丙祈求生育。另甲骨文有「生月」一詞,與「茲月」相對,指下月。《合集》8648正:「生月多雨。」字又用作形容詞,指活生生的、鮮活的,《合集》116正:「乎(呼)取生芻鳥。」《合集》10270:「其隻(獲)生鹿。」另,甲骨文有「多生」一詞,讀作「多姓」,與經典所謂「百姓」同。一說以為「多生」應讀作「多甥」,指周室的宗子,可備一說。
金文「」指生育,叔尸鐘:「而[食成]公之女,𩁹(粵)生弔(叔)尸」,「」為發語詞,全句指[食成]公之女誕下叔尸。又指發生,中山王方壺:「隹(唯)逆生禍,隹(唯)順生福。」又指有生命的,中方鼎:「王乎(呼)歸(饋)生鳳于王」,指王命令人把活生生的鳳鳥送給王。《孟子.萬章上》:「昔者有饋生魚於子產,子產使人畜之池。」另字於用於月相名,豐卣:「隹(唯)六月既生霸乙卯。」又「」指性命,蔡姞簋:「彌氒(厥)生霝(令)冬(終)」,「彌生」文獻作「彌性」,即有圓滿的生命,「令終」即是善終的意思。全句為一祈求圓滿生命之語。另「」又可讀作「」,兮甲盤:「其隹(唯)我者(諸)侯百生(姓)。」
戰國文字「」指生育,《清華簡二.繫年》:「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又指生存,與「」相對,《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9:「此㠯(以)生不可奪志,死不可奪名。」
甲金文從「」從斷木,會以斧頭砍斷樹木之意。本義是折斷。
甲骨文從「」,「」聲,是兵災的「」的初文,參見「」。斷開的木後來訛變為二「」。二「」或寫作相連之形,至小篆二「」形改寫為形近的「」。後期金文或於二「」形中間加兩短橫,以示斧斤折斷草木之處,與戰國竹簡、《說文》籀文形體相同。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7924:「才(在)折」。
金文表示折斷,虢季子白盤:「折首五百」,表示砍了五百人的頭。又表示閉口,毛公鼎:「母(毋)折緘」,即不要閉口不言,《孔子家語.賢君》:「忠士折口,逃罪不言」,王肅注:「折口,杜口」(于省吾)。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賢能,《清華簡一.皇門》簡2:「昔才(在)二又(有)或(國)之折(哲)王」,意謂以往夏、商二朝聰慧賢能的君王。又通假為「」,《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4:「折(制)以型」,表示用刑罰來制裁人民。
《說文》:「𣂚,斷也。从斤斷艸。譚長說:𣂹,籀文𣂚,从艸在仌中,仌寒故折。折,篆文𣂚从手。」
甲金文從「」從「」,表示眼睛生出一個東西,被東西擋住,看不清楚眼前的事物。「」是「」的初文,表示眼睛長出的東西,就像地上長草(沈培)。本義是一種目疾、眼病。後假借為省察的「」。
甲金文從「」從「」,象眼睛中長出贅瘤或障礙物,視力被東西擋住,看不清楚。從「」(「」的初文)為意符,因為眼睛中的贅瘤就象地上長出的雜草(沈培)。本義是一種目疾,眼病。甲金文此字是「」、「」的初文,後來此字形分化為二字:一、把「」改寫為與此字音近的「」,寫作從「」聲的「」來表示目病的本義,古人把表意字改為形聲字,往往把形旁改寫為另一個形音皆近的偏旁。二、借目病義的「」來表示省察的「」,把「」改寫為「」,成為「」字,表示省察。
一說「」象視察草木之形,本義是視察(季旭昇)。《說文》:「省,視也。从眉省,从屮。𡮀,古文从少从囧。」段玉裁注:「省者,察也。」一說「」象眼睛省察時目光四射之形(商承祚),但所謂的目光只作向上射之形,此二說皆無實據。學者或認為甲骨文及早期金文所從之「」乃「」字,只是下橫畫與「」共用筆畫。
甲金文表示巡視、視察,宗周鐘:「王肈遹省文武」。又通假為「」,揚簋:「隹九月既省(生)霸庚寅」。又用作人名。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從「」形從一圓形(◎),構形初義不明。季旭昇懷疑會人至郊外出游之意。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從「」形從一圓形(◎),構形初義不明。季旭昇懷疑會人至郊外出游之意,姑備一說。金文右邊加從「」,左旁上部或加「」頭標聲(參九年衛鼎),「」形或繁化為兩三重之形。甲金文用作人名。
典籍中「」表示出游,後作「」。《說文.放部》:「敖,出游也。從出從放。」《說文.出部》:「游也。從出從放。」段玉裁注:「從放,取放浪之意。」《說文通訓定聲》:「敖,俗字作遨。」《詩.柏舟》:「微我無酒,以敖以遊。」參見「」。
金文從「」,「」聲,小篆從「」,「」聲。「」、「」皆象草形,本義是路上多草,阻塞通道,防礙行走。
金文從「」,「」聲,小篆從「」,「」聲。「」、「」皆象草形,本義是道路多草,難以通行。《說文》:「茀,道多艸,不可行。从艸,弗聲。」「」指雜草叢生,又可表示茂盛,《廣雅.釋訓》:「茀,茂也。」古書中「」有用作本義之例,如《國語.周語.單襄公論陳必亡》:「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韋昭注:「火,心星也。覿,見也。草穢塞路為茀,朝見謂夏正十月晨見於辰也。」意謂已是清晨能見到大火星的季節了,道路上的雜草叢生,無法通行(參鄔國義、胡果文、李曉路)。
從草盛引申,「」可表示除草,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艸多塞道謂之茀,反之則除艸亦謂之茀。《詩.大雅.生民》:『茀厥豐草。』毛傳云:『茀,治也。』」「茀厥豐草」即除去豐茂的荒草。
金文、侯馬盟書、秦印皆用作人名,十二年邦司寇矛:「邦司寇野茀」,「司寇」是官名,掌管刑獄、糾察等司法事宜。全句意謂國家的司寇名叫野茀。《秦印文字彙編》頁14:「駱茀」。
秦印又用作姓氏,《秦印文字彙編》頁14:「茀欬」。《姓氏考略》:「音『弼』。」《古今姓書辨證》:「齊宣王時有作履者,茀氏。姓書云:『茀翰胡之後。』」意謂齊宣王時有姓茀的造鞋工匠,他是茀翰胡的後人。「茀翰胡」是春秋時期晉國的臣子,是晉景公時大夫郤至的車子上陪乘在右邊的武士。古時「」與「」相通,《論語》「佛肸」,《漢書.古今人表》作「茀肸」。
漢帛書表示強盛之貌,《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18行:「茀茀陽陽,因民之力。」意謂(國家)昌盛安和,憑借人民的力量。「茀茀陽陽」即古書的「㪍㪍陽陽」,《淮南子.時則》:「㪍㪍陽陽,唯德是行,養長化育,萬物蕃昌。」意謂(秤杆作為法度,)旺盛而溫和,施行道德,生長養育,使萬物繁衍昌盛。
」又表示車上的遮蔽物,用來遮掩婦人的容顏,其材料多為竹席,遮蔽車廂。《詩.衛風.碩人》:「翟茀以朝」,孔穎達疏:「茀,車蔽也。婦人乘車不露見,車之前後設障以自隱蔽謂之茀。」「簟茀」即遮蔽車廂的竹席,古文字「簟茀」的「」字借「」字來表示,參見「」。
」又通假為「」,《詩.大雅.卷阿》:「爾受命長矣,茀祿爾康矣。」鄭玄箋:「茀,福。」全句意謂你獲得的生命真長久,你的福祿真豐厚。
」又是彗星的別名,《穀梁傳.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孛之為言猶茀也。」《史記.天官書》:「星茀于河戍。」 司馬貞索隱:「茀,即孛星也。」參見「」。
「茀矢」是尾端繫上絲繩的箭。《周禮.夏官.司弓矢》:「矰矢、茀矢,用諸弋射。」鄭玄注:「茀矢,弩所用也。」
金文從「」,「」聲,「」與「」用作部件可以通用。金文用作人名。
」小篆作「𦯆」,《說文》:「𦯆,鳧葵也。从艸戼聲。《詩》曰:『言采其𦯆。』」
」之甲骨文作「」,從「」從「」,「」象手形,象以手植樹之形,本義是樹立,是「」的初文。
」之甲骨文作「」,從「」從「」,「」象手形,象以手植樹之形,本義是樹立,是「」的初文。
羅振玉說:「樹之本誼為樹立,蓋植木為樹,引申之則凡樹他物使植立皆謂之樹。」《說文》:「尌,立也。从壴从寸,持之也。讀若駐。」段玉裁注:「今字通用樹爲之,樹行而尌廢矣。《周禮》注多用尌字。」
金文加從「」為聲符,「」上之「」形省作「」,故從「」從「」之形訛為「」,與「」之初文「」字相混。由於「」形訛為「」,故又於「」旁加注義符「」作「」。
」形至秦簡、小篆作「」,古文字往往於「」下加點成「」字。
金文用作姓,尌仲乍盤:「尌仲乍(作)盤。」《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尌木」,通讀作「」,表示樹木。
甲骨文異構甚多,或從「」從「」,或加從「」。疑會植物生長在山丘上之意,以「」為聲符,是「𧁏」、「」的本字。《集韻》:「蔕,艸木根也。」
有關「」之構形,由於異構甚多,歷來學者說法不一。郭沫若以為「」字金文上從「𠌶」省,下從「」,中之「」形為花蒂之象。張亞初繼承此說,以為「」字初不從「」,字的兩側是包裹在花托周圍的綠葉瓣,即花萼的「」,後來才在下面加「」作意符。劉興隆以為「」字從「」,上從禾苗之形,或從「」,「」是動符,懷疑此字與農事有關。馬如森分析「」字,認為字從二「」從「」從「」,或從「」,象人行於田中農物之間。諸說對此字解釋各異,唯各說都未能完全釋出字形的意思。從字形上看,「」從「」從「」,疑會植物生長在山丘上之意,以「」為聲符。「」字上的土堆或寫作兩筆,近「」形,下部又變為「」形,故劉興隆以為「」字從「」。
《說文》:「疐,礙不行也。从叀,引而止之也。叀者,如叀馬之鼻。从此與牽同意。」按古文字來看,許慎之說並不準確,「」字並不從「」。季旭昇認為,睡虎地秦簡「」字上部與「」的簡形接近,可能是《說文》誤以「」字從「」的原因。
」字甲骨文用作地名,為商狩獵區,地在今河南省濟源一帶(李學勤)。如《合集》29022:「才(在)疐。」
金文用作人名。另又可讀作「」,表示根本的意思。如㝬𣪕:「乍(作)疐才(在)下」,意指在下為天下的根本。井人𡚬鐘:「疐處周室」,則是處于宗室的根本的意思。
秦代陶文中,「」用作人名。至於《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53:「刺其鼻不疐」,「」用作「」,表示打噴嚏。
傳世文獻中「」字可解作停滯,如《廣韻》:「疐,頓也。」另「」又可解作顛躓,也寫作「」。《爾雅.釋言》:「疐,仆也。」王筠《說文釋例》:「叀部疐與足部躓同,『躓』下引《詩》『載躓其尾』,今本作疐。」又「」字亦用同「」,指去掉瓜果的蒂,《爾雅.釋木》:「棗李曰疐之。」邢昺疏:「謂治棗李皆去其疐。」
金文從「」從「」從「」,「」象鳥形,「」象鳥冠,本義是鳥,一說「」象鳥尾,待考。
金文用作人名,小篆於下增從「」,《集韻》:「巂,鳥名。」《說文》:「周燕也。从隹,屮象其冠也。㕯聲。一曰蜀王望帝,婬其相妻,慙亡去,爲子巂鳥。故蜀人聞子巂鳴,皆起云『望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