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隹 (主部件) 共 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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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鳥形,本義是鳥兒。
甲金文象鳥形,本義是鳥兒。《說文》:「隹,鳥之短尾總名也。象形。凡隹之屬皆從隹。」
」、「」甲金文皆象鳥形,有學者認為「」、「」本同字(羅振玉、李孝定)。《說文》認為「」是短尾鳥的總名,「」是長尾鳥的總名。按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字突出鳥喙,而「」字突出翅膀的羽毛。兩字在甲骨、金文的字形、用法都有明顯區別,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字。不過金文中用作某些字的部件時則有通用的情況,而《說文》從「」的字籀文亦多從「」,可見「」、「」作為部件是可通用的,參「」、「」、「」。
」甲骨文多借用作發語詞,亦有用為本義,泛指鳥類,還有用為人名、地名等。商代晚期出現從口之「」,作為語氣詞的專用字。
金文「」本義已失,只用作語氣助詞、介詞等,通用作古書之「」、「」、「」。如麥方鼎:「隹十又一月」,表示在十一月。又通讀作「」、「」等,如中山王鼎:「隹(雖)有死罪,及三世,無不赦。」鼎銘又云:「非信與忠,其隹(誰)能之,其隹(誰)能之。」參「」。
甲金文、篆文從「」,從「」, 字象捕鳥於手之形,引申而有捕獲或獵獲的意思,是「」的初文。
甲金文、篆文從「」,從「」, 字象捕鳥於手之形,引申而有捕獲或獵獲的意思,是「」的初文。《說文》:「鳥一枚也。从又持隹。持一隹曰隻,二隹曰雙。」 《說文》釋作「鳥一枚」,即單位詞義,應當是借用的。
」可表示單獨,唐韓愈〈祭十二郎文〉:「兩世一身,形單影隻。」
」也用作量詞。《後漢書‧方術傳上‧王喬》:「於是候鳧至,舉羅張之,但得一隻舄焉。」
甲、金文從「」,「」聲,「」是意符,用作語氣詞。
甲、金文從「」,「」聲,「」是意符,用作語氣詞。《說文》:「唯,喏也,從口,隹聲。」古文字往往借象鳥形的「」來表示語氣詞「」,後來才加「」分化出「」字,專門表示語氣詞。
商晚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已很少表示雀鳥的本義,「」、「」表示語氣詞,於金文中同時並見,用法相同。金文「」旁或置於「」字左邊,或置於「」字之下,字形與「」相同,是「」的異體,並非今日之「」字。
甲、金文皆用作語氣詞,置於句首或句子中間,與典籍「」、「」相同。參「」。
甲金文從「」,「」聲,水名,即淮河。
甲金文從「」,「」聲。「」是水名,《說文》:「淮,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東南入海。從水,隹聲。」《爾雅.釋水》:「江、河、淮、濟為四瀆。四瀆者,發原注海者也。」全句指長江、黃河、淮水、濟水合稱為四瀆,四瀆發源後都流入大海。按淮河發源於河南省桐柏山,東流經安徽省,入江蘇省,本來東流入海。後因黃河南竄,淮河入海之道被奪,因而流入洪澤湖,再經高郵湖、邵伯湖,到江蘇省江都縣三江營流入長江。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41762:「王步于淮,亡(無)災。」
金文用作本義,指淮水。駒父盨蓋:「我乃至于淮。」另有「淮夷」一詞,統指淮水流域的少數民族,又稱為「淮戎」。彔卣:「淮尸(夷)敢伐內國」,指淮夷膽敢攻伐內陸。《尚書.費誓》:「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全句指現在淮水一帶的少數民族、徐州之間的戎人都起來作亂。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指淮水,《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25:「禹通淮與忻(沂),東注之海,於是乎競(青)州、莒州始可處也。」全句指禹疏通了淮水與沂水,引導它們向東流入大海,於是乎青州、莒州開始可以用作居所了。大禹治理淮水、沂水的事亦見於傳世文獻,《尚書.禹貢》:「淮沂其乂,蒙羽其藝。」孔安國傳:「二水已治,二山已可種藝。」
漢帛書亦用作本義,指淮水。《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謂燕王章》第210-211行:「夫以宋加之淮北,強萬乘之國也,而齊兼之,是益齊也。」全句指以宋國和楚國淮水以北的地方加起來,抵得上一個強大的國家,而齊國吞併了它,等於增加了一個齊國。
甲金文從「」從「」,會小鳥之意,「」亦為聲符。本義為麻雀。
甲金文從「」從「」,會小鳥之意,「」亦為聲符。本義為麻雀。按金文圖片為「亞雀」二字,而非一字。《說文》:「雀,依人小鳥也。從小、隹。讀與爵同。」段玉裁注:「今俗云麻雀者是也。其色褐,其鳴節節足足。」傳世文獻中多以雀泛指小鳥,如《詩.召南.行露》:「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
甲金文「」本從「」,戰國文字或改從「」。「」、「」古本同字,作為偏旁可以通用。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722反:「雀入(納)二百五十」,指雀貢納了二百五十塊甲骨。《合集》6983:「乎(呼)雀伐望戉。」另用作方國名,《合集》190反:「乎(呼)人入于雀。」金文「亞雀」一詞為族氏徽號,亞雀父己卣:「亞雀。」
戰國竹簡字讀為「」,指爵位。《郭店簡.緇衣》簡27-28:「正(政)之不行,𡥈(教)之不成也,則坓(刑)罰不足恥,而雀(爵)不足懽(勸)也。」或用作動詞,指封爵,《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0:「斯雀(爵)之矣」,指這樣就能封他為爵。字又讀為「」,指削弱,《郭店簡.太一生水》簡9:「天道貴溺(弱),雀(削)成者以嗌(益)生者」,指天道以柔弱為貴,所以削弱有成的人以使初生的人受益。
甲骨文從「」,「」聲,本義為敲打用的木棒。
甲骨文從「」,「」聲,本義為敲打用的木棒,為「」、「」的初文。
後引申為「敲打」,如《戰國策.齊策六》:「君王后引椎椎破之」,其中第二個「」即為敲打義。
《說文》:「椎,擊也。齊謂之終葵。从木,隹聲。」段玉裁注:「椎,所㠯擊也。所㠯二字,今補。器曰椎,用之亦曰椎。《方言》曰:『㧙、抌,椎也。南楚凡相椎搏曰㧙,或曰揔。沅涌𣿆幽之語,或曰攩。』郭云:『今江東人亦名椎爲攩。』按《方言》椎字,今本多誤從手作推。齊謂之終葵。《考工記》:『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注曰:『終葵,椎也。爲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按,《考工記》「終古」、「終葵」、「」,皆用齊言,葢齊人作。從木,隹聲。」
卜辭用作地名,如《合集》24389:「才(在)椎」,亦有辭殘而語義不明者,見於《合集》13159。
古書通作「」,如《呂氏春秋.古樂》:「椎鐘」,李家浩認為「椎鐘」即為「彫鐘」,指的刻有畫紋飾的鐘。
簡帛文字用作本義,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40背2:「去地五尺,以鐵椎椯(段)之」,意謂離開地面五尺,用鐵鎚敲打它(牆壁)。
甲金文從「」,「」聲。本義是臀部。
甲金文從「」,「」聲。本義是臀部。從「」聲的字往往有高出的意思,臀部名為「」,大概是由於它比背部和腿部突出。(裘錫圭)《說文》:「脽,𡱂也。从肉,隹聲。」「𡱂」即「」,《說文》或體作「𦞠」,「𦞠」應為「」的重出字。參見「」。
甲骨文用作國族名,《合集》6649甲正:「翦角眔脽」,「」、「」皆是國族名,意謂翦滅角和脽。金文用作人名,噩君啟車節:「大攻(工)尹脽」,「大工尹」是官名,「」是人名。
甲骨文從「」從「」,「」像短尾鳥,「」象腳形,會鳥向前進之意。
」的本義是前進,從「」除了作為聲旁之外,還因為鳥不能後退(參何琳儀)。商代族徽金文與甲骨文同形,西周金文皆從「」從「」,從「」、「」的字多有行走之意。
學者多認為甲骨文表示進獻(劉興隆、陳秉新),《合集》32535:「甲戌卜,進,燎于且(祖)乙。」
金文表示進用、舉薦,中山王方壺:「進賢措能」,《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又表示進獻,兮甲盤:「其進人」,「進人」即進獻力役、徒隸(參郭沫若、陳初生),指淮夷向周王室進獻力役。
楚簡表示進步、前進,《郭店楚簡.五行》:「辟(譬)而智(知)之胃(謂)之進之」。《上博楚竹書四.曹沫之陳》:「人吏(使)𨟻(將)軍,我君身進,此戰之顯道」。
甲骨文從「」,「」聲,或從「」聲,本義是野雞。
甲骨文從「」,「」聲,或從「」聲,本義是野雞。《說文》:「雉,有十四種:盧諸雉,喬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翟山雉,翰雉,卓雉,伊洛而南曰翬,江淮而南曰搖,南方曰𢏚,東方曰甾,北方曰稀,西方曰蹲。从隹矢聲。𨿘,古文雉从弟。」「」的異體或從「」聲作「𨾽」。
甲骨文用作鳥名,又常見「雉眾」一詞,表示「喪眾」、「失眾」,「」表示喪失(楊樹達)。
」還可通作「」,表示計量單位。
甲金文從「」,「」聲。「」為意符,象小鳥一類動物。「」是一種水鳥(朱熹),相當於今天的野鴨(朱駿聲)。
甲金文從「」,「」聲。「」是「」的初文(高亨),象一俯身人形,作為「」的聲符(裘錫圭)。「」是意符,象鳥兒,「」、「」作為偏旁,可以通用。本義是一種水鳥(朱熹),相當於今天的野鴨(朱駿聲)。
《說文》:「鳧,舒鳧,鶩也。从鳥,𠘧聲。」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今野鴨也。家鴨曰舒鳧,曰鶩,曰𪁨,俗作鴨,以其行步較鳧為舒遲,故曰舒鳧。」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鳥〉曰:『舒鴈,鵝。』『舒鳧,鶩。』〈内則〉注同。舍人、李巡云:『野曰鴈,家曰鵝。野曰鳧,家曰鶩。按野曰鴈、鳧。而畜於家者曰舒鴈、舒鳧;是爲鵝、鶩。舒者,謂其行舒遟不畏人也。」即是說野鵝稱為「」,家養的稱「」;野鴨稱為「」,家養的稱「」。
《詩.鄭風.女曰雞鳴》:「將翱將翔,弋鳧與鴈。」朱熹集傳:「鳧,水鳥,如鴨,青色,背上有文。」全句意謂鳥兒們快要飛起來時,射野鴨,打野鵝。杜甫〈西閣三度期大昌嚴明府同宿不到〉:「早鳧江檻底,雙影謾飄颻。」李時珍《本草綱目.禽一.鳧》:「鳧,東南江海湖泊中皆有之。數百爲群,晨夜蔽天,而飛聲如風雨,所至稻粱一空。」
野鴨的腿短,而白鶴的腿長,成語「斷鶴續鳧」表示截下鶴的長腿接到野鴨的短腿上。比喻強做違反規律的事。語本《莊子.駢拇》:「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參《漢語大詞典》)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14161:「王入于鳧」,意謂商王進入鳧地。金文用作國族名,鳧弔匜:「鳧弔(叔)乍(作)旅它(匜)。」「」是用來盛水的器皿,意謂鳧叔鑄造隨行用的匜。
戰國竹簡「」字的異體從「」為聲符,《清華簡一.尹至》簡4-5:「湯𨓏(往)𨒌(征)弗服」,意謂成湯前往征伐不服從商朝的部族。
漢帛書用作本義,《馬王堆帛書.十問》簡85-86:「鳧、鴈、鵠」,意謂野鴨、野鵝、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