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 小篆從「
虍」從「
異」,或從「
虍」從「
共」。金文上部從「
虍」,下部從「
大」從「
舛」從「
◎」。本義是古代懸掛鐘、磬等敲擊樂器的架子兩旁的柱子。
69 字
詳解: 小篆從「
虍」從「
異」,或從「
虍」從「
共」。金文上部從「
虍」,下部從「
大」從「
舛」從「
◎」。本義是古代懸掛鐘、磬等敲擊樂器的架子兩旁的柱子。《說文》:「𧇽,鐘鼓之柎也。飾為猛獸。从虍,異象其下足……虡,篆文𧇽省。」後代學者多認為《說文》「从虍,異象其下足」之說不可取。從金文字形看來,「
虡」的下部象人兩足左右展開,兩手高舉托物之貌,故朱德熙和裘錫圭認為「
虡」字不是從「
𧇽」省,而是因為金文「
虡」字下部形態和「
異」相像,故「
虡」字訛誤為從「
虍」從「
異」的「
𧇽」字。于省吾認為「
虡」字的下部是「
舉」的古文,其構形表示擎舉之意。曾憲通指出,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鐘虡像一個站立的人高舉雙手支撐着橫筍,「
虡」字的構形很有可能由此取象。「
虡」字上部從「
虍」,「
虍」即虎皮上的斑紋;因為「
虡」的足部多會加上獸形雕刻或圖案作裝飾,即《說文》「飾為猛獸」,故加「
虍」為意符,一說「
虍」亦是聲符。楚竹書「
虡」字的形體更為簡化,變得有點像戰國時的「
乘」字。
古代的鐘、鼓等敲擊樂器都會懸掛在木架上,木架的橫樑稱為「
簨」或「
筍」,兩旁的柱子則稱為「
虡」。《禮記.檀弓上》:「有鐘磬而無簨虡。」鄭玄注:「橫曰簨,植曰虡。」即「
簨」是懸掛鐘、磬架子的橫樑,而「
虡」即架子兩旁的柱子。又引申泛指懸掛鐘磬的架子。《新唐書.禮樂志》:「磬虡在西,鐘虡在東。」後來又用作鐘鼓編組的量詞。《宋史.樂志》:「按《唐六典》:天子宮架之樂,鎛鐘十二,編鐘十二、編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宮架之樂」即宮廷音樂;意謂根據《唐六典》,天子可享受的宮廷音樂的樂制為鎛鐘十二組,編鐘十二組和編磬十二組,共有樂器三十六組。
金文用作本義,郘鐘:「喬(蹻)喬(蹻)其龍,既𣃵(伸)鬯虡。」意指鐘架的柱子上都雕了龍的紋飾(參陳佩芬)。亦用作劍名,少虡劍:「朕余名之,胃(謂)之少虡。」即我把劍命名為「少虡」。金文以「
虡」為「
莒」,虡公劍:「虡公」,即「莒公」。
楚竹書「
虡」應該讀為「
據」,用作人名。《上博竹書六.競公瘧》簡1:「割(會)痰(讉)與梨(梁)丘虡(據)言於公曰。」「會讉」和「梁丘據」都是齊景公的寵臣;全句意指會讉和梁丘據對齊景公說。
秦簡以「
虞」為「
虡」,解作懸掛鐘磬的架子,《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司空》簡125:「縣、都官用貞(楨)、栽為傰(棚)牏,及載縣(懸)鐘虞〈虡〉用膈,皆不勝任而折。」意指縣、都官用的木棍、木板編成的築牆用的板,和懸掛鐘鼓的架子上的橫木,都不勝負荷折斷了。
許慎指出「
鐻」為「
虡」的異體字,《資治通鑒.秦紀二》:「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為鐘鐻金人十二。」胡三省注:「鐻與虡同。」「鐘鐻金人」即以兵器鎔化所得的青銅鑄造的人形的鐘架柱子;這句指(秦始皇)把天下的兵器收集到咸陽,並把它們重新鑄造成十二個用作鐘架柱子的銅人。參看「
鐻」。
1162 字
相關漢字: 虍,
異,
共,
大,
舛,
◎,
𧇽,
舉,
乘,
簨,
筍,
莒,
據,
虞,
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