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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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人眼目,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本義是眼睛。參見「」。
甲金文象人眼目,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本義是眼睛。參見「」。戰國文字繼承商周文字,一般把目豎起。另《古陶文彙編》所收「」字字形即由《說文》古文所承。《說文》:「目,人眼。象形。重童子也。凡目之屬皆从目。」按傳世古書中,舜、禹、項羽、王莽等都是每隻眼睛有兩個瞳孔的「重童子」,唯「」字本義與「重童子」沒有關係。
甲骨文「」可用作本義,指眼睛,如《合集》165正:「王其疒目」,指王眼睛有疾。另「」又可作動詞用,即用眼睛觀看、窺伺。《合集》6195:「乎(呼)目𢀛方」,即命令偵伺𢀛國。甲骨文「」字還可用作人名或方國名。
金文「」為族氏名用字,如目爵、屰目父癸爵皆作此用。
」在傳世古籍中除可解作眼目、觀看外,還可以用來指魚網的網孔,《韓非子.外儲說右下》:「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由此引申出細目、要目等意思。《小爾雅.廣詁》:「目,要也。」《論語.顏淵》:「顏淵曰:『請問其目。』」
甲金文從「」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的初文。「」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
甲金文從「」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的初文。「」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金文的目形中多不見眼珠。春秋金文「」的左邊向下延長成弧形,至戰國文字逐漸與下面相連,演變成小篆的字形,隸變後寫作「」。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奴隸。如《合集》20231「卯民」,讀為「劉民」,意謂殺死奴隸以為祭品。(陳秉新)
金文已泛指一般的百姓、庶民。如豳公盨:「民好明德。」又如大盂鼎:「㽙(畯)正氒(厥)民。」
戰國竹簡「」也表示百姓、人民,如《上博竹書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甲本)》第6簡:「先王為此,人胃(謂)之安邦,胃(謂)之利民。」又如《清華貳.繫年》簡132:「楚人[𠂤帚](歸)奠(鄭)之四𨟻(將)軍與亓(其)萬民於奠(鄭)。」
傳世文獻用為百姓義的例子如《論語.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又如《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也表示人、人類。如《詩經.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朱熹集傳:「民,人也。」《韓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又指其他人、別人。如《詩.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可表示從事某種職業的人。如《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漢書.食貨志》:「又曰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顏師古注引韋昭曰:「民,謂士工商也。」
魏晉六朝時,「」還曾經用作自身的謙稱。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崔正熊詣都郡。都郡將姓陳,問正熊:『君去崔杼幾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陳恒。』」崔杼和陳恒都是古代弒君之人,陳都郡戲稱崔正熊是崔杼之後,崔正熊於是以陳恒回應。文中的「」是崔正熊自己的謙稱。王鳳陽認為這種謙稱衰於唐代,可能是因為與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相同。
甲金文為「」豎立之形,象人張大眼睛,怒目而視,中間之睛形特大,突出眶外,是「」的本字(吳秋輝、汪寧生),後假借為奴隸、臣子。
甲金文為「」豎立之形,象人張大眼睛,怒目而視,中間之睛形特大,突出眶外,是「」的本字(吳秋輝、汪寧生),「」字本義為瞋目直視,後來借指奴隸,又由奴隸引申為侍奉君主的官僚。由於假借義通行而本義漸失,因此另造形聲字「」表示「」的本義。參見「」。
甲骨文、金文或於「」瞳孔中加點作飾筆。戰國文字或有以中間豎筆貫穿瞳孔,或有於瞳孔上下疊加豎筆,小篆並沒有繼承此形。
甲金文「」字指奴隸。如《合集》849正:「州臣㞢(有)逃」,指州地的奴隸逃亡。《書.費誓》:「臣妾逋逃。」孔安國傳:「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令簋:「姜商(賞)令貝十朋,臣十家」,「」是貝的單位,全句指姜賞賜了令十朋貝幣、十家奴僕。
又「」的詞義從奴隸引申為屈服者,繼而引申為事君的臣僚。因此,「」字甲金文亦可指臣僚,如《合集》12:「小臣令眾黍」,指小臣命令群眾耕作。中山王方壺:「述(遂)定君臣之位。」又金文「」字可作氏族名或人名。
《說文》:「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凡臣之屬皆从臣。」按以「」訓「」屬聲訓。
甲金文從「」從「」,「」象一跪坐人形,突出其眼睛,表示看見。
甲金文從「」從「」,「」象一跪坐人形,突出其眼睛,表示看見。
甲金文「」、「」有別,除了中山王方壺一字形為例外,分別在於「」字從「」從「」,人形作跪坐之勢;「」字從「」從「」,人形作站立之勢。郭店楚簡《老子丙》「視之不足見」的視、見正作此二形。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看見、覲見,又讀為「」,表示奉獻祭品。金文也用作本義,表示看見、目睹,中山王壺:「則臣不忍見施(也)」,噩君啟車節:「不見其金節則政(征)。」表示朝見,麥方尊:「侯見于宗周」。用作助動詞,表示被動,沈子它簋:「見猒(厭)于公」,即沈子被公所厭足之意。
《說文》:「見,視也。从儿从目。凡見之屬皆从見。」段玉裁注:「析言之有視而不見者,聽而不聞者。渾言之則視與見,聞與聽一也。」
金文從「」,「」聲,通讀為「」,表示處所,杕氏壺:「(吾)台(以)匽(宴)飲,盱(于)我室家。」
《說文》:「盱,張目也。从目于聲。一曰朝鮮謂盧童子曰盱。」
甲金文從「」從「」,在眼睛上以一直筆表示目光直視、正視。後引申為正直、曲直之「」。
甲金文從「」從「」,在眼睛上以一直筆表示目光直視、正視。後引申為正直、曲直之「」。後來在「」中間加一點為飾,一點又延伸為橫畫,故小篆「」字從「」。《說文》:「𥄂(直),正見也。从𠃊从十从目。𣖇,古文直。」
甲骨文疑用作祭名,《合集》22048:「直于父辛」,疑表示對父辛進行直祭。金文疑用作地名,恒簋蓋:「王曰:『恒,令女(汝)更(賡)喬克𤔲直啚(鄙)』」,指周王命令恒繼承喬克的職務,管理直地的邊郊地區。
戰國竹簡通假為「」、「」,《包山楚簡》簡222:「直(犆)牛」,《玉篇》:「特,牡牛也。又獨也。犆,同特。」「特牛」、「犆牛」即公牛。又通假為「」,《上博竹書六.天子建州乙本》簡5:「日月直(得)亓(其)甫(輔)」,意謂日、月得到它的輔助。
」字的聲母古讀舌頭音(d-),「」從「」聲,故二字的古音相近,可能是同源詞。此外,「」字可能帶有某一程度的道德意涵,這一點從「」字的構形中被一步反映出來。參見「」。
甲金文有兩種字形,第一種從「」(象手形)從「」(圓點形),「」亦是聲符(趙彤),象手裏拿着一物。後來把聲符「」改換為「」聲(沈培),「」是「」的初文,本義是拿取、手取。
後來在「」右邊的「」形上加「」聲,成為雙聲字(以「」、第一種字形為聲)。「」可作為「」、「」、「」、「」等字的聲符。
甲骨文辭殘,用義不詳。
金文讀為「」,表示多於、勝過,柞伯簋:「王遲(尸)赤金十反(鈑)。王曰:『小子、小臣,敬又(有)臤(賢)隻(獲)則取。』」意謂周王陳列赤金十鈑(作為奬品),王說:「小子、小臣,恭敬而又射中次數多的人可以取得這赤金十鈑。」「有賢獲」即「射中目標的次數比別人多」(陳劍)。「」的本義是多財,引申有多的意思,參見「」。
戰國竹簡表示賢能、賢良,《郭店楚簡.窮達以時》簡2:「又(有)丌(其)人,亡(無)丌(其)殜(世),唯(雖)臤(賢)弗行矣。」意謂有人才,而沒有適合的時代,雖然賢能都不能有所成就。《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1:「皆不受(授)丌(其)子而受(授)賢」,指上古帝王都不把天下傳授給自己的後代,而傳授給賢能之人。
《說文》:「臤,堅也。从又,臣聲。凡臤之屬皆从臤。讀若鏗鏘之鏗。古文以為賢字。」按用為「」的「」,所從的「」可能也有表意作用,取其賢臣之意。
甲金文從「」,「」聲,「」是「」的象形初文。西周金文或於下部增加代表頭部的意符「」。本義是頭盔。
甲金文從「」,「」聲,「」是「」的象形初文。西周金文或於下部增加代表頭部的意符「」。本義是頭盔。戰國竹簡從「」,「」聲,與《說文》或體同形。「」可能表示頭盔的質料。《說文》:「冑,兜鍪也。從冃,由聲。𩊄(䩜),《司馬法》冑从革。」
甲骨文疑為方國名。金文表示頭盔,豦簋:「冑、干、戈」,指頭盔、盾牌、戈。中山王。小盂鼎:「貝冑一、金干一」,指以貝裝飾的頭盔一個,青銅製造的盾牌一個。《詩.魯頌.閟宮》:「貝冑朱綅」,指以貝裝飾頭盔,以朱紅色的線來連綴貝殼。
戰國竹簡用作動詞,表示戴頭盔,《清華簡一.耆夜》簡5:「人備(服)余不冑」,意謂別人全副武裝,我連頭盔也不戴。
此外,注意區別「」、「」。「」字下部從「」,而「」字下部從「」。「」是頭盔,「」是王族的後代,兩者不可相混。
金文從「」從「」,「」象帽子之形,「」象眼睛,古人往往用眼睛來代表頭部,全字象頭戴帽子之形。本義是頭衣,即帽子。引申表示覆蓋、觸犯、冒充等義。
金文從「」從「」,「」象帽子之形,「」象眼睛,古人往往用眼睛來代表頭部,全字象頭戴帽子之形。本義是頭衣,即帽子。金文用作人名。戰國竹簡「」訛變為「」形,「」或訛變為「」。一說「」是「」的簡寫,象頭戴帽子。
戰國竹簡用作動詞,表示戴帽子,《郭店簡.唐虞之道》簡25-26:「古者聖人廿(二十)而冒(帽),卅(三十)而又(有)家」,「冒(帽)」有加冠之意,意謂古時聖人二十歲加冠為成人,三十歲成家立室。《禮記.曲禮》:「二十曰弱,冠。」又用作人名,《清華簡一.楚居》簡7:「至焚(蚡)冒酓(熊)帥(率)自箬(鄀)徙居焚。」「蚡冒」是楚國君主,即楚厲王,原名「熊率」,「」、「」都是地名,意謂焚冒熊率從鄀遷居於焚。《國語.鄭語.平王之末秦晉齊楚代興》:「楚蚠冒於是乎始啟濮」,韋昭注:「冒,楚季紃之孫,若敖之子熊率。」
傳世文獻中「」用本義的例子如《漢書.雋疏于薛平彭傳》:「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車,建黃旐,衣黃襜褕,著黃冒,詣北闕,自謂衛太子。」顏師古注:「冒,所以覆冒其首。」「」是旗子,「襜褕」是古代一種單衣。這個自稱衛太子之人頭上所戴、身上所穿以及所用之物都是明黃色。又如《新唐書.輿服志》:「白紗冒者,視朝、聽訟、宴見賓客之服也。」「」後來又加上意符「」作「」以表示此義項,而「」則用於其引申義。參見「」。
古書中亦有「」作動詞表示戴帽子的例子,如《戰國策.韓策一》:「山東之卒被甲冒冑以會戰。」「」是頭盔,「冒冑」就是戴頭盔。《後漢書.輿服志下》:「上古穴居而野處,衣毛而冒皮,未有制度。」
」戴於頭上,引申出覆蓋、籠罩的意思。《玉篇.冃部》:「冒,覆也。」如《詩.邶風.日月》:「日居月諸,下土是冒。」《毛傳》:「日乎月乎,照臨之也。」「」和「」是語氣助詞。《文選.曹子建〈公讌詩〉》:「秋蘭被長坂,朱華冒綠池。」
頭戴帽子既是帽子覆蓋頭頂,也是頭上頂著帽子,故「」亦引申為頂著、冒著的意思,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解白刃,冒流矢,義不反顧,計不旋踵。」進一步表示不顧、冒著(危險),如《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驛馬上諫。」《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是以敢冒其醜而獻其忠,必知為朝士所笑。」
」表示觸犯、冒犯。如《戰國策.楚策一》:「(蒙穀)遂自棄於磨山之中,至今無冒。」鮑彪注:「冒,謂犯法。」《史記.吳太伯世家》:「遂以其部五千人襲冒楚,楚兵大敗,走。」
」表示假冒、冒充。如《史記.游俠列傳》:「臨晉籍少公素不知解,解冒,因求出關。」《漢書.衛青霍去病傳》:「青有同母兄衛長君及姊子夫,子夫自平陽公主家得幸武帝,故青冒姓為衛氏。」
」亦表示貪婪。如《尚書.泰誓》:「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孔傳》:「沈湎嗜酒,冒亂女色。」孔穎達疏:「冒訓貪也。」《左傳.文公十八年》:「縉雲氏有不才子,貪于飲食,冒于貨賄。」
」還表示向外透、往上升,如冒煙、冒汗等,乃後起義。例子如北宋蘇軾〈雨後行菜圃〉:「白菘類羔豚,冒土出蹯掌。」《紅樓夢》第86回:「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子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
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臣服的奴僕,表示在別人家裏當臣僕(裘錫圭、沈培),本義是奴僕、臣隸,引申表示臣子、官員。
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臣服的奴僕,表示在別人家裏當臣僕(裘錫圭、沈培),本義是奴僕、臣隸,引申表示臣子、官員。
《國語.越語下》:「(越王)令大夫種守於國,與范蠡入宦於吳。」韋昭注:「宦,為臣隸也。」《說文》:「宦,仕也。从宀,从臣。」徐鍇《繫傳》:「執事於中也。」《說文通訓定聲》:「猶今試用學習之官也。」
金文和戰國竹簡表示執行職守,叔尸鐘:「夙夜宦執而(爾)政事。」《上博楚竹書六.用曰》:「宦于朝夕」。金文又用作人名,仲宦父鼎:「中(仲)宦父乍寶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