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目 (主部件) 共 25 字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上一頁 | 下一頁11 - 20
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從「」從「」從「」。唐蘭認為「」從「」從「」象向後看之形,與「」字作向前看相反,在「」字中作為聲符。
金文從「」從「」從「」。唐蘭認為「」從「」從「」象向後看之形,與「」字作向前看相反,在「」字中作為聲符。
金文用作人名。又由界限引申表示規劃、劃定,鬲比盨:「復限余(予)鬲比田」,意思是說規劃贈予鬲比的田(參馬承源)。
《說文》:「限,阻也。一曰門榍。从𨸏艮聲。」
金文從「」從「」;小篆從「」從「」,「」亦作聲符。本義是明智、智慧。
金文從「」從「」;小篆從「」從「」,「」亦作聲符。從「」從「」的「」字未見於西周金文和戰國文字。「」所從「」,甲骨文和金文均從「」從斷木,義為折斷。從「」引出的「」字,可引申為「斷疑」的意思,涉及的應用,從理論層面看,就是概念的區別,從實踐上看,則是行為的抉擇(關子尹)。「」的本義是明智、智慧,指人於種種處境之中借着斷疑和選擇所顯示的智慧。《爾雅.釋言》:「哲,智也。」《尚書.皋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孔安國注:「哲,智也。無所不知,故能官人。」意指知人善任是明智的表現,能夠用人得當。《詩.大雅.蕩之什.抑》:「其維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人。」意謂你是有智慧的人,我對你說的話有道理,你應該依從遵行。《說文》:「哲,知也。从口,折聲。悊,哲或从心。」由此引申指賢明的人或有智慧的人。《尚書.大誥》:「爽邦由哲。」意謂要由賢明的人治理國家。
金文用作本義,史墻盤:「淵哲康王」,表示深邃明智的康王。當中的「」字除了從「」從斷木外,還從「」從「」從「」(形似金文從「」從「」的「」字)。「」是「」(指四通八達的道路)的省文,「」、「」是人類感知與思想的器官(古人沒有大腦的概念,以心為思維器官,並作為思想、意念、感情的通稱)。這些部件合起來,顯出史墻盤中的「」,實指人於生活處境中,藉着觀察和思慮而進行「斷疑」的心智活動(關子尹)。
成語「明哲保身」本指明智的人善於保存自己,出自《詩經.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孔穎達疏:「既能明曉善惡,且又是非辨知,以此明哲擇安去危,而保全其身。」這句指有智慧又深明事理,不參與危及自己的事。「明哲保身」現在指為了保住個人利益而迴避鬥爭,有貶義。
」字古文寫作「」,《汗簡》又作「」。
甲金文從「」從「」,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是「」的初文(陳斯鵬),後借用來表示與、及之義。
甲金文從「」從「」,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是「」的初文(陳斯鵬),後借用來表示與、及之義。
三體石經古文「」字的隸書從「」從「」,「」是「」的訛變,從「」保留了古文形體。
甲骨文表示與、及,又用作人名。金文用法有三,一、表示及、到,典籍作「」,五祀衛鼎:「氒(厥)東彊眔散田」,表示其東邊的疆界至到散的田地,即其東邊與散的田地交界。《論語.里仁》:「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二、表示與、同,典籍作「」,孟簋:「朕文考眔毛公[走𠳋]仲征無需。」《尚書.武成》:「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三、用作人名。買王卣:「買王眔乍(作)尊彝」。
《說文》:「眔,目相及也。从目,从隶省。」
甲金文從「」從「」,表示眼睛長出東西,防礙視力,本義是目疾,引申為過失。
甲金文從「」從「」,表示眼睛長出東西,就像地上長出雜草,防礙視力(沈培),本義是目疾,引申為過失。《說文》:「眚,目病生翳也。从目,生聲。」段玉裁注:「眚,引伸爲過誤。如眚災肆赦,不以一眚掩大德是也。又爲災眚。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是也。又假爲減省之省。」古時「」、「」本一字分化,皆用從「」從「」的字形表示,本義是目病,「」字假借此字形來表示省察之義。二字古本同形,秦漢以後,才以「」表示省視義,以「」表示目病義。參見「」。
戰國竹簡「」通假作百姓的「」,《上博竹書一.緇衣》簡7、《郭店簡.老子丙》簡2:「百眚(姓)」。又通假為性情的「」,《郭店簡.語叢二》簡1:「情生於眚(性)」。又表示天性,《郭店簡.性自命出》簡2:「眚(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禮記.中庸》:「天命之謂性。」此外,又借「」為「」,表示目病的本義,《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43正1:「丁丑生子,好言語,或生(眚)於目。」意謂丁丑這一天出生的孩子,喜歡說話,而且有目病。
十三經中有「眚災」或「災眚」之語多起。《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是指不因為他人一點過錯而把其功績抹煞。
甲骨文「」會以兩手張目,或表示用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以視察遠處。本義是張目遠望,引申為長遠、美麗。
甲骨文「」從二「」從「」,會以兩手張目,也可能表示以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以視察遠處,現代人還有這種習慣。《楚辭.哀郢》:「曼余目以流觀」(郭沫若)。本義是張目遠望,引申為長遠、美麗。甲骨文的「」或改換為「」,「」是聲符。金文方面,曼龔父盨加從「」聲,「」象帽子之形,季旭昇認為「」、「」與「」聲音相距較遠,故《說文》認為「」從「」聲未必可信。季旭昇又認為曼龔父盨所從是「」的象形初文,作為「」的聲符。
甲骨文用作地名、人名。金文用作國族名,曼龔父盨:「曼龔父乍(作)寶盨。」
戰國竹簡通假作「」,《清華簡一.祭公》簡6:「茲迪襲學于文武之曼德」。「」今本《祭公》作「」,沈培認為「曼德」可以有兩種釋讀:一、「」讀為「」,「勉德」即勤勉之德;二、「」讀為「」,「迈德」即天天有進步之德。
此外,一說認為戰國竹簡又中「」通假為「」,《郭店簡.老子乙》簡12:「大器曼(晚)成」。但在細心解讀下,「大器曼成」中的「」應通假為「」,並應解作「輕慢」、「輕忽」,或「不重視」(參陳雄根),意謂一如「大方無隅」、「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諸語皆因應事理之「」而立其反義,故「大器曼(慢)成」實指大器不計較有沒有成就,甚或「無所謂(免)」成就,由是得以推論,王弼把該句改為「大器晚成」,恰巧與老子據上下文所要表達之意念不符!
《上博竹書六.用曰》簡17:「曼曼柬柬」,即「慢慢簡簡」,猶言簡慢,即輕忽怠慢。
《說文》:「曼,引也。从又,冒聲。」
甲骨文從「」從「」,突出眼睛,以表視看之意。
甲骨文從「」從「」,突出眼睛,以表視看之意,甲金文「」、「」有別,參見「」。
金文「」有三種字形,第一種上承甲骨文,從「」從「」;第二種從「」「」聲;第三種從「」「」聲,與說文古文形近。第一種是視的象形初文,第二、三種是後起形聲字。
甲骨文表示視察,有爲了準備戰鬥而觀察敵軍情況之意(裘錫圭)。金文表示看,何尊:「𧠟(視)于公氏」,又用作人名、地名。
《說文》:「視,瞻也。从見示。𥄙,古文視。眡,亦古文視。」
」從「」從「」從「𡈼」象施刑於人的眼睛,本義是盲。
」從「」從「」從「𡈼」象施刑於人的眼睛,本義是盲。甲骨文從「」從「」從「𡈼」,學者或認為不從「」而從「」,按「」、「」之別在於豎筆的曲直,「」字只從「」或「」的上部,下部與目、人等部件合寫,難以分辨究竟從「」還是從「」。
童字的構形未有定論,主要有三說,一、認為辛象刑具,字象一罪犯之形(季旭昇)。二、認為「」是古「」字,象施刑於人的眼睛,本義是盲(張世超)。三、認為童是有罪的奴隸,因受髡刑(將罪犯的頭髮剃光)而得名。孩童的頭是童秃的,故謂之童(楊琳)。就字形觀之,似以第二說近是。
金文加從「」為聲符,毛公鼎字形於東下加「」旁。甲骨文用作地名,金文假為「」,警懼也,毛公鼎:「毋童(動)余一人才(在)立(位)」。假為「」,車的結構部件,番生簋:「金童(踵)」。假為「」,牆盤:「長伐尸(夷)童(東)」,「」、「」皆周朝東部地區(參金文形義通解)。
《說文》:「童,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从䇂,重省聲。𥫍,籒文童,中與𥩓中同,从廿。廿,以爲古文疾字。」
從「」,「」聲,本義為竹子的嫩芽。
從「」,「」聲,本義為竹子的嫩芽。金文有從「」,從「」,從「」的用字,疑為「」,用作人名。《說文》:「竹胎也。从竹,旬聲。」《詩‧大雅‧韓奕》:「其蔌維何,維筍及蒲。」鄭玄箋:「筍,竹萌也。」
」可表示古代懸掛鐘磬鎛等樂器的橫木。《周禮‧考工記‧梓人》:「梓人為筍虡。」漢鄭玄注:「樂器所縣,橫曰筍,植曰虡。」
」也表示竹輿,即竹轎。《公羊傳‧文公十五年》:「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何休注:「筍者,竹箯,一名編輿。齊魯以北名之曰筍。」
」還表示嫩竹的青皮。《書‧顧命》:「西夾南向,敷重筍席。」孔傳:「筍,蒻竹。」孔穎達疏:「《釋草》云:『筍,竹萌。』孫炎曰:『竹初萌生謂之筍。』是筍為蒻竹,取筍竹之皮以為席也。」陸德明釋文:「徐云:竹子竹(可)為席,于貧反。」
」還通作「」,表示榫頭。《紅樓夢》第42回:「﹝椅子﹞兩下裏錯了筍,向東一歪,連人帶椅子都歪倒了。」
金文從「」從「」從「」,「」為「」的初文,是聲符,象人懷玉,本義為玉環,「」是「」的初文。篆文則从「」,「」聲。
甲骨未見「」字,金文「」是「」的初文,到後來才附「」於左側。「」從「」從「」從「」。「」有時在衣之上,以標示人首所在之處,「」(圓形小圈)是「」的初文,是「」的聲符,指此人懷於身上的圓形的器物,象衣之當胸處有環也(郭沫若)。而一些字形從「」,是指以手把弄之,參見「」。傳世的青銅器中,便有不少這一類的圓形的並刻有「」字的雜器。後來由於有用玉製成的睘,為了清楚表明所指的是玉塊,才有加注「」為義符的「」字。 楚簡「」有省去圓環◎之形,說文小篆則從「」從「」,蓋「」、「」初文實為一字,參見「」、「」、「」。
金文文例中,「」用為「」,表示玉環,是一種中心有孔的圓形玉壁,如番生簋:「玉睘(環)」;又音同通假作「」,表示返還,如駒父盨蓋:「四月,睘(還)至于蔡。」意謂四月返回蔡國;又用作人名,如睘卣:「令(命)乍(作)冊睘安尸白(伯)」,「作冊」為史官名,「」為人名,「尸伯」是擔當尸的角色的人,「」是古代祭祀時,代死者受祭的人,全句意謂命令作冊睘安撫尸伯。
簡帛文字表示地名,如《清華簡二.繫年》簡19:「大敗衛師於睘」。
《說文》:「睘,目驚視也。从目,袁聲。《詩》曰:『獨行瞏瞏』。」釋義與金文大異。
甲骨文從「」從「」,象用箭射眼睛之形。
甲骨文從「」從「」,象用箭射眼睛之形。金文有兩種字形。第一種字形從「」從「」,與甲骨文形同,王國維認為「矢著目上,意亦為射。」「」形或訛變為「」。「」字從「」可從金文「」字中得到旁證,「」字的「」有從「」之形,而「」字條下䜌書缶字形亦疑從訛變的「」形。
第二種字形不從「」,而從「」,「」象桎梏之形。楊樹達認為「」代表罪人,「」象以眼睛搜索罪人,引申有偵探之意。《說文》:「睪,目視也。从橫目,从㚔。令吏將目捕罪人也。」至於後來金文表示選擇,或自搜索、偵探引申而來。
金文讀作「」,表示選擇,是「」的初文,者減鐘:「睪(擇)其吉金」。又用作樂律名,曾侯乙鐘:「無睪」,即典籍之「無射」。又表示厭倦,典籍作「」或「」,毛公鼎:「皇天亡(無)睪」,《禮記.緇衣》:「服之無射」,《詩.周南.葛覃》:「服之無斁」,毛亨《傳》:「斁,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