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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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𠦝
甲骨、金文「𠦝」只用作部件,作為甲金文「」字的部件,「𠦝」從「」在「」中,表示朝陽初升於草地之上。
甲骨、金文「𠦝」只用作部件,作為甲金文「」字的部件,「𠦝」從「」在「」中,表示朝陽初升於草地之上。「」從「𠦝」從「」,象早旦時分,日初升,月未落之情景。參見「」。隸定後「𠦝」上下之「」變為「」形,已失古意。
甲骨、金文「𠦝」未見單字,只用作部件。《偏類碑別字》引錄北朝〈魏敬史君碑陰〉「𠦝」為「」之異體字。
在古代,「」又寫作「」。《說文》:「芌,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芌也。从艸亏聲。」
」是從「」演變出來的。查「」的本義為帶「送氣」或「感嘆」意味的「」,故後來除衍生了用口吹奏的「」字外,又可能因古人見「芋頭」之塊頭之大,發出感嘆的「」聲,久而久之,便於「」的原字上加注「」而成「」字。
參見「」、「」。
甲骨文多從「」(或從「」)從「」,「」聲。本義是春天。
甲骨文「」的形體在各個類組卜辭中有所不同,大多數的字形從「」(或從「」)從「」,「」聲。也有從「」,「」聲的字形,見《合集》20074。(裘錫圭)或者從「」(象地平線)從「」,「」聲的字形,見《合集》8818。(王子揚)金文從「」從「」(或從「」,義同),「」聲。也有省略「」形寫作從「」,「」聲的字形。戰國文字和小篆多寫作「」形,後來「聲旁「」和「」旁省併成「𡗗」形,逐漸變為「」的字形。本義是春天。
甲骨文用作本義,用以紀時。如《合集》9660正:「來春不其受年。」貞問明年沒有豐收。從卜辭的內容來看,商代一歲只分為春、秋二時,四時的劃分是後世才出現。(參于省吾)
金文亦用作本義,如䜌書缶:「正月季春元日己丑。」又用作諸侯名和地名,如十五年相邦春平侯劍「相邦春平侯」、壽春府鼎「壽春𢊾(府)鼎」。
戰國竹簡也用本義,如《清華貳.繫年》簡67:「今春亓(其)會者(諸)侯,子亓(其)與臨之。」又用於書名,指古代的編年體史書《春秋》,如《郭店簡.六德》簡25:「雚(觀)者(諸)《易》、《春秋》則亦才(在)壴(矣)。」
傳世文獻裡「」從春天引申比喻生機勃發。如唐代劉禹錫〈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北宋范成大〈雨後東郭梅開〉:「司花好事相邀勤,不著笙歌不肯春。」又指喜色,如北宋王安石〈送潮州呂使君〉:「呂使揭陽去,笑談面生春。」
」還表示男女情欲。如《詩.召南.野有死麇》:「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南朝齊王融〈詠琵琶〉:「絲中傳意緒,花裏寄春情。」
從「」從「」,象禾苗生長在田上之形,本義是禾苗。
從「」從「」,象禾苗生長在田上之形,本義是禾苗。《說文》:「苗,艸生於田者。从艸从田。」段玉裁注:「苗本禾未秀之名,因以爲凡艸木初生之名。」
金文用作人名,苗[宀姦]盨:「苗[宀姦]乍(作)盨,其子子孫孫永寶用。」
秦簡用作本義,指初生的禾苗,《睡虎地.秦律十八種》簡144:「居貲贖責(債)者歸田農,種時、治苗時各二旬。」全句指以勞役抵債貲贖債務的人回家耕作,播種、管理禾苗的時間各二十天。
秦印用作姓氏,《秦印文字彙編》:「苗綰。」《通志.氏族略三》:「苗氏,𦍋姓。楚大夫伯棼之後,伯棼以罪誅,其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因以為氏。」
傳世文獻中,苗或用作本義,指秧苗。《詩.王風.黍離》:「彼黍離離,彼稷之苗。」孔穎達疏:「苗謂禾未秀。」「」由初生的穀物引申指初生的動物,如魚苗、豬苗等。《本草綱目.鱗部.魚子》:「數日即化出,謂之魚苗。」另「」亦引由有苗裔後代之義,《廣雅.釋詁一》:「苗,末也。」王念孫疏證:「禾之始生曰苗,對本言之則為末也,苗猶秒也。」《楚辭.離騷》:「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朱熹注:「苗裔,遠孫也。苗者,草之莖葉,根所生也。」
另,現代漢語中的「苗族」是我國少數民族之一,半數以上居於貴州省,其餘多居住在湖南、雲南、廣西、四川等地。
金文從「」,「」聲,見於蔡侯墓殘鐘,辭殘意義不明。又「」、「」古同音,秦簡通假為「」,《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反受其英(殃)」。
《說文》:「英,艸榮而不實者。一曰黃英。从艸央聲。」
」的本義是割草。
甲金文「」均從「」從「」,甲骨文或從二「」,會用手割草形。羅振玉︰「從手持斷草是芻也。」本義是割草、刈割。後引申飼養牛馬的草料也叫芻。《說文》:「芻,刈艸也。象包束艸之形。」段玉裁注:「謂可飤牛馬者。」
趙誠則認為象以手將草折斷之形,可備一說。
甲骨文表示喂飼牲畜的草,又表示吃草的牲畜。金文用作地名,又表示喂飼牲畜的草料,公芻權:「公芻半石」。
」從「」,「」聲,本義是畜養禽獸、動物的園林,供君主狩獵遊樂。
甲骨文從「」,「」聲,金文從「」,「」聲,「」與「」可以通用。本義是養禽獸、動物的園子,園中種滿花草樹木,園林廣闊,在古代是君王或貴族狩獵的地方,平民百姓不得在此捕獵。如戰國秦簡記載平民的狗進入君主的苑囿,如果沒有追捕禽獸,就不用判死刑,可見百姓進入皇家苑囿打獵是何等重罪,《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6:「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獸及捕獸者,勿敢殺。」「」表示畜養動物、禽獸的園子,又如《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17:「公馬牛苑」。《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34三:「苑囿園池」。「」的設置或可追溯至商代,甲骨文亦疑表示苑囿,《合集》9507:「入(內)苑」,「內苑」疑即商王宮內苑。《太平御覽》卷196引《漢官典職》:「宮內苑,聚土為山,十里九坂,種奇樹,育麋鹿麑麂,鳥獸百種,激上河水,銅龍吐水,銅仙人啣盃,受水下注,天子乘輦遊獵苑中。」金文用作人名、職官名。
」、「」皆是養動物的園林,王鳳陽指出春秋戰國時多說「」,秦漢之後多說「」或「苑囿」。
《說文》:「苑,所以養禽獸也。从艸,夗聲。」段玉裁注:「《周禮.地官.囿人》注:『囿,今之苑。』是古謂之囿,漢謂之苑也。《西都賦》:『上囿禁苑。』《西京賦》作『上林禁苑。』」後來「」又泛指一般園林、花園,引申為樹木茂盛貌,《國語.晉語二》:「人皆集於苑,己獨集於枯。」韋昭注:「苑,茂木貌。」「文苑」指學術、文藝等薈萃之處。後又用來表示枯萎,《淮南子.俶真訓》:「形傷於寒暑燥溼之虐者,形苑而神壯。」意謂受到寒暑燥濕等氣候災害影響而生病的人,形體枯萎而精神健壯。高誘注:「苑,枯病也。」引申為損害,魏源《默觚上.學篇二》:「德善積而不苑,其德彌積,其服彌廣,其行彌遠而不困。」意謂善於積聚道德而不減損,其道德就更厚,其誠服人心的力量就更廣大,其影響就更深遠而不受拘限。
金文從「」,「」聲,本義是小草。因為小草叢生,細密而雜亂,故「」後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引申為殘酷、刻薄等。
金文從「」,「」聲,「」上或加一橫為飾筆。本義是小草。《說文》:「苛,小艸也。从艸,可聲。」徐灝《說文解字注箋》:「苛者,小艸叢雜之義,引申為細碎之偁。弊政謂之苛,言其瑣屑煩擾也。」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小艸野生,叢雜蕪亂,故引申為一切煩碎之稱。」因為小草叢生,細密而雜亂,故「」後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引申為殘酷、刻薄等。
」多用來表示細密繁瑣,「」側重過分嚴厲(王鳳陽)。《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耳。」「苛法」指秦代繁多、瑣細的法令條文。條文繁多,諸多束縛,過於繁鎖,叫做「」。《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19:「迲(去)苛而行柬(簡)」,意謂去除繁瑣的政令而推行簡約的政策。《淮南子.覽冥》:「去煩苛之事,屏流言之迹。」意謂去除繁雜瑣碎的事務,杜絕流言的傳播途徑(參張玉春等)。後來「」引申有殘酷、苛刻之意。《漢書.成帝紀》:「凡事恕己,毋行苛刻。」《韓非子.內儲說下》:「大不事君,小不事家,以苛刻聞天下。」
俗語「苛政猛於虎」出自《禮記.檀弓下》。據說古時孔子經過泰山,看見一個婦人在墳前痛哭,詢問之下,才知她的公公、丈夫、兒子都被老虎咬死,但仍不搬家的原因是這裏沒有暴政。所以說嚴苛的政策對人民來說,比猛虎更可怕。
金文用作姓氏,秦苛[月𧊒]勺:「冶吏秦、苛[月𧊒]為之。」「冶吏」即鑄造的官吏,「」是舀酒水或其他東西的器具,意謂這件青銅勺是由兩位分別名叫秦和苛[月𧊒]的冶煉官吏鑄造的。「」是姓,「[月𧊒]」是名。
璽印文字、戰國竹簡也用作姓氏,《古璽彙編》2257:「苛慶」。《漢印文字徵》:「苛先印信」。《包山楚簡》簡135:「苛冒」。《萬姓統譜》:「苛,漢苛異,見《印藪》。」
漢簡假借為「」,表示疾病,《馬王堆.十問》簡35-36:「身無苛(痾)𢘲(殃)」,意謂身體無病無災。《馬王堆.十問》簡80:「苛(痾)疾不昌,筋骨益強。」意謂疾病不生,筋骨日益強壯。《呂氏春秋.先識覽.知接》:「常之巫審於死生,能去苛病。」「苛病」即「痾病」(痾病),「常之巫」是齊桓公的醫師,全句意謂常之巫能察知生死,能驅除疾病。
金文從「」,「」聲,「」字字形與《說文》「」的古文相同,本義是一種草名。
《說文》:「茅,菅也。从艸矛聲。」金文讀作「」,中山王圓壺:「茅蒐𤝗獵」。「茅蒐」讀作「苗蒐」,「苗蒐」表示田獵。《左傳.隱公五年》:「春蒐、夏苗、狄獮、冬狩。」又《公羊傳.桓公四年》:「春曰苗,秋曰蒐。」
」本以「」的象形初文為聲符。金文或加從「」,字形演變為「」,用來表示製造、到、前往等。
」本以「」的象形初文為聲符,甲骨文的字形象彎曲的草形,發展至金文,變為頭部向左傾的「」形。古文字「」並不從「」,「」字所從的聲符與「」的區別是:「」字所从聲符上半的中竪常向左屈頭,「」字中竪皆爲直頭;「」字聲符所从上半的中竪也有作直頭的,但中竪上所从的多是小點,偶爾有變作短橫的,而「」字中間所从橫劃雖或短或長,但從來沒有寫作小點的(陳劍)。
金文或加從「」,從「」的字皆有行走之意,故從「」的「」字的本義是前往、去到。《說文》:「造,就也。从辵,告聲。譚長說:造,上士也。艁,古文造从舟。」段玉裁注:「造,詣也。」金文或從「」為聲符。戰國竹簡或不從「」。
金文用作職官名,頌壺:「令女(汝)官司成周賈廿家,監司新造賈」,「成周」即西周的東都洛邑,「新造賈」是官名,全句表示命令你管理成周二十家商人,並監督新造賈。又表示前往、到達,即「造詣」的「」,師同鼎:「寽車馬五乘,大車廿,羊百㓞。用造王」,表示奪取五輛馬車、二十輛大車、一百頭羊,因而(帶這些戰利品)去見周王。
戰國竹簡用作人名,《郭店簡.窮達以時》簡11:「造古(父)」。「造父」是古時善於駕御車馬的人,趙之先祖。又表示到,《清華簡二.繫年》簡91:「𠂤(師)造於方城」,表示軍隊去到方城。
今天「」字製造、前往兩義,有兩種讀法,韻同聲異,製造的「」粵音zou6,如「創造」、「造就」、「造福」等;前往的「」粵音cou3,如「造訪」、「造詣」、「登峰造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