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前言 中大四十年上冊4 宿舍 前言 宿舍作為中大的一部分,意義其實是不容低估的:中學生選擇大學時會考慮到該院校是否擁有宿舍;一年級新生選擇書院時會考慮到各書院宿位的多少;宿生因為住宿而感染到的校園氣氛、書院精神,所接受的非形式教育,說來也是順理成章。因此,宿舍無疑也該寫進我們的校史中。 而同學們對宿舍的關懷想像,想來也無法脫離種種的住宿細節:住宿條件、宿規、異性探訪時間、蛇費、打蛇、氣氛或噪音。本輯的文章均撮自中大或各書院學生報,從各篇拼湊出來的圖象,我們可以發現種種有趣的差異。但在差異背後,存在著怎樣的思維、怎樣的理性、怎樣的歷史原因?我們不妨追問。本輯文章中所表述的,只是宿舍之間差異的滄海一粟;但它們仍然指向著某種行動,即比較差異,思考並討論差異背後的合理性何在。 當然,我們可結論曰「宿規並不需要統一的範式」。但另一方面,同時亦可探問「若想改變,如何可能」。像聯合書院要改宿規,需得全層學生同意;輔導主任鄒桂昌教授稱「這樣既可照顧到小部分人的意見,我又不需要向宿生多作解釋」,這種「照顧小部分人意見」(大部分人的呢?)的方式有多大程度上衍生自官僚的惰性?〈逸夫宿舍——對你愛不完!〉寫於逸夫書院成立之初,有明顯的歷史痕跡,許多情況在今日已經不復見(例如逸夫書院現時宿位數量居全校之冠,相信已不用寫出妙趣橫生的原因來申請宿位);然而,正是這種昔今之比,顯出該文的重要——該文對逸夫宿舍情況瞭解全面,切中多流弊;或者昔今之比,乃來自同學對切身事務的積極關心與爭取。 另一點有趣的是,〈愛不完〉一文質疑「晚上十時至早上十時,宿生不得進入異性房間」一條並無實效,對兩性之間是否需要阻隔,看法相當開放;不過論及兩性夜間相處時的尷尬,作者又認為男性赤著上身已被社會普遍接受,相反「在群體生活中,女同學也須留意一點」,即不要在公共地方穿著睡衣短褲。這裡,那種男性的爛撻撻和不拘小節,卻要求女性「規矩」以成全他們的不拘小節(或者文章作者看見女生穿睡衣短褲也會尷尬,但又覺得朝十晚十的規定費時失事)。在有關宿舍的聯想中,這種「不拘小節」的形象應該是較被認可的吧?但這種不拘小節其實可以是aggresssive的,它限制與自己相左的取向來成全自身(為了不拘小節,保守的宿規要改,保守的女生要接受男性打大赤肋,穿睡衣短褲的女生也要因為異性的尷尬而「留意一點」,只有赤著上身不拘小節的男生不用改變)。這令人想起不時會有宿生埋怨宿舍氣氛不足、將中大的宿舍與港大的相比並對後者心嚮往之,認為宿生會的責任包括令宿生不摺不頹——但這必須勉強另一些希望擁有寧靜生活的人。這類對宿舍氣氛的要求往往指稱「宿舍是一種非形式教育」,兼具O'camp與學生組織兩者精神之美。然而宿舍的複雜性在於,它的公眾性與私人性劃分不明,空間的限制又往往令相左的期望碰撞在一起。有人吹水吹得歡天喜地,旁邊卻有人不堪其苦,「誠徵聾耳陳一隻耳」;若宿生堅守私人堡壘,卻難免活動不成、有人失落。宿舍是官僚與學生的戰場,也是宿生與宿生、期望與期望的戰場。 在種種錯綜的想像之間,在交叉與失落之間,〈九九知行事變〉許是人人捧腹的極上愉悅(這是本書編輯過程中最早通過、最多笑聲的一篇作品)。住宿過程中或有各種爭持齟齬,但若能有如此令人噴飯的回憶,也就不錯。請慢用。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2 × = 18 Δ